吟梅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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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0 14:02:01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新写散笔 | 浏览 298 次 | 评论 0 条

 
    
  梅子在QQ上打过来一句话:“那老头山回复我了。”我以为是老山头道了歉,即刻发过去一个兴高采烈的表情,却又见她把那老头山的话传了过来:“永远不要向任何人解释你自己。因为喜欢你的人不需要,而不喜欢你的人不会相信。”
  这算什么话?莫非是说人家不会相信他抄袭?
  前几天,偶然发现这老山头的博客有篇《羡慕还是庆幸》,这是我2009月11日20日老山头则发于2010年9月4日14:50:41,明眼人一看便知是怎么回事。
  如果老山头注明转载出处,倒也没什么,网上这种情况早已司空见惯。可他偏不。这篇文章跟帖甚众,有几个博客圈子甚至作了加精推荐。有趣的是,对读者的赞赏之辞,博主一律照单全收,真像是他老人家原创似的。
  我忍不住回了一句:“这是我的文章,怎么转载了,连个出处也不注明啊?不信,可到我的博客去查证。”
  如果此人稍有廉耻,看到我的话,肯定连连道歉,然后解释几句,哪怕用牵强之词。
  老头山是例外。回倒回了,说的却是:“晚上好,感谢朋友的光临和厚爱,问候朋友。很对不起,我从来不在新浪博客中转载文章,您是否还在别的网上刊登过。”
  瞧瞧,多文质彬彬啊,倒显得我似乎有些气急败坏了。好笑的是,他还道了“对不起”,只是针对的不是转载、抄袭或剽窃本身,倒像在怪我“不明出处”。
  梅子知道了,心里的火比我烧得还旺,随即去回了一帖:“全文抄的梅芷的。真……”
  我猜不透老头山会有什么反应。却也万万想不到,他居然会说出那样不知羞耻的话来。
  人啊,一旦忘了羞耻二字,大约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老头山的话发于昨天(11月9日)11:34:25,我没及时看到。今天进去一看,哈,有意思,他把回复栏、留言栏的设置都取消了。这就是说,如果我们再在他的帖子后面指责他反驳他,除非有意,谁都看不到了。狡猾狡猾的!
  反正没事,便浏览了一下他的博客,这便又发现了一篇:《眼界宽了,世界小了》,老山头发于2010年9月3日15:29:47,而我则是在2009年12月3日写的,原题《眼睛大了,世界小了》,当天就发在新浪等博客上。
  本想再找找看,算了,何必自己找气受?!
  老山头取消留言栏与回复栏设置一事,令人想到成语“知耻近于勇”,刚说他不知羞耻,从这上面看,貌似不完全如此。希望他今后不会故伎重演。
  其实,这种把戏有什么玩头?将人家的文字说成自己的,领受几句喝彩,满足一下虚荣,太阿Q了吧?
  偏偏,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太多太多,拿我来说,就发现过无数次被“无出处转载(真不忍说它是‘抄袭’)”。现实中也有。比方三个月前,福建一家报纸发了我的一篇文章,作者不是我。当时,我曾在报社网页上留言,结果,不但毫无回应,连我那个留言也没有公布出来。这,是不是有点助纣为虐的味道。
  有几家报纸在发表我的文章时,有意将笔名“梅芷”改成真名,当时我很是不满,现在理解了,这是报社打击剽窃的一种手段呀。
  于是又想到另外一件事。我就有好几篇文章发表之后不曾收到过稿费,会不会正是有人在用我的笔名发表文章而通讯地址真实姓名却是他老人家的?
  我怕得有理?
  我怕得有理。
  只是,毫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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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主

梅芷

我,轮椅人。14岁患类风湿关节炎,16岁病重辍学,20岁丧失行走能力,至今已近40年。无聊才写作,积有数百万字,作品散见各地报刊,偶有获奖。著有《无法证实的爱》(作家出版社2005年12月出版),《蝴蝶的窥视》(中国文联出版社2011年7月出版),《无须证实的爱》(华夏出版社2011年7月出版)等。中国残疾人作家联谊会会员,绍兴市作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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