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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1 15:57:26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热辣财经 | 浏览 226 次 | 评论 0 条

 

本周二在香港上市的连锁火锅餐饮公司小肥羊发布公告称,商务部已于本周一批准了百胜餐饮集团收购小肥羊的计划。这意味着上个月底还让市场猜谜的反垄断审批已获得通过。而上月底商务部还声称审批要延期,需再花上60天的时间(期限至1224日),才能完成这项美国百胜餐饮集团(中国人的熟悉程度也许还高过小肥羊的肯德基、必胜客的母公司)收购小肥羊的计划。

事情发展的这么快,虽然有点出乎人们的意料——比如市场曾预计三年前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可能会再此重现,但市场的关注度却没有高,仿佛既不兴奋(大约除了交易者本身),也没有什么特别不满的地方。而上一次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时,关于在市场跨国交易行为中,如何保护民族品牌曾经引起巨大的争议,多数民意调查是不赞同那次收购的。

尤其是在例举了改革开放以来,诸如扬子冰箱被西门子收掉,乐百氏被达能收掉,大宝被强生缓慢关掉等等,市场残酷性的跨国公司收购案之后,渲染对民族品牌必须要有民族感情,还是有很大感染力。这情感诉求虽然不会是商务部判断是否垄断的法律基础,但民意汹汹希望以《反垄断法》来限制民族品牌被跨国企业收购,想一点不受到干扰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这次就不同了,在百胜和小肥羊长达半年的交易和审批过程中,几乎无人提到三年前的反对理由。是人们对珍惜民族品牌的感情淡化了?还是市场对品牌收购战的关注冷静多了?

尽管对比三年前的那一场饮料业收购,这一轮的收购金额小不少(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标的金额为179.2亿港币,而此轮百胜收购小肥羊的交易全部完成后的标的金额大约为44亿港币),但这却是中国餐饮市场份额第一的百胜餐饮集团收购市场份额第二的小肥羊。假如百胜的这次收购发生在三年之前,商务部会不会以反垄断法的第27条判定收购涉及垄断而无效?我们可能谁都不知道。我们同样可以猜想假如可口可乐若是此刻全面收购汇源果汁,商务部也有可能根据市场的变化给于放行。

这样假设性的回顾,并不是不严肃的,更不是说《反垄断法》及其执行可以不严肃,而是说一部恰当的法律应该是有包容性和前瞻性的。社会的变迁和市场的变化,常常会在法律条文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人们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却发生了变化,审批的结果也就翻天覆地了。比如美国宪法对言论自由的判决,就是根据原始的宪法成文经历两百多年时间里的多次案例的修正,才达到如今的言论自由应该保护到什么程度。

而这次在百胜收购小肥羊的过程之中,审批该交易是否涉嫌垄断时,三年前舆论之中容易出彩的民族品牌民族感情的话语,那种中国驰名商标只能是中国人做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概念,虽然不可能烟消云散,但恐怕难以影响此时商务部的法律性审批,更无法成为社会分析此一收购是否是垄断行为的判别标准。尽管从餐饮的市场来看,中国市场第一份额餐饮公司是卖外国菜,而市场第二的餐饮公司虽然是卖中国菜的,但外国人却是老板。

就餐饮业来说,中国自古号称美食之国。整个产业也是庞大的,连续20多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高成长,到2010年产值已经超过 2万亿。在这个快速成长期,我们常常觉得中国的餐饮业是庞大的,但就每个餐饮公司来说却是渺小的。人们常常想学习肯德基和麦当劳的模式,企图做出大而强的中国饭馆。主要的学习模式就是连锁经营,主要的成功标志就是将饭馆做上市。在此目的的召唤之下,关于民族品牌归属的感情淡化了,投资是理性了;但进入资本市场的意识过于强烈,是否就理性呢?

其实中国的餐饮文化复杂,大都具有极其强烈的个性,有些美食的取材和口味属地性质十分顽固,要想这些特殊的美食,和肯德基、麦当劳成为食品工业品难度是可想而知的。餐饮公司能够通过商业模式的变革,通过资本市场做成世界500强固然可喜,但顽强地成为一个小县城的口耳相传的美食应该更符合中国的美食习惯,当然更值得追求。

从小肥羊的经营来看,它无疑是学习西方连锁经营和通过资本市场发展最为成功的中国餐饮企业之一。但百胜的收购不是要继续保留一个上市的小肥羊,而是把它私有化从而找到更合算的小肥羊的经营方式。对比于此,中国那些上市欲望极强的餐饮公司是否应该思考一下,什么才是自己美食的强项?是资本运作的上市,还是做民族口味的美食更重要。尤其是那些发票都管理不好的餐饮企业更要认真对待这个问题。

 

南方都市报署名陈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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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俊彦谈经济, 烟涛微茫西游记; 数典刘项不读书, 考据汉唐长胡戏; 置酒孔子风雅颂, 停杯宋江刀笔吏; 汗青历历多少字,说尽文人恨缚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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