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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0 08:08:06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法制评论 | 浏览 1333 次 | 评论 3 条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据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公布的数字,已造成3万多人死亡,遇难人数估计在5万人以上。

    汶川大地震死了数万人,举国上下为之同悲。为悼念罹难者,国务院设立了哀悼日,开历史先河,作出下半旗为普通民众志哀的决定。

    由此,我想到另一个问题,能不能为建国以来那些死于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民众立一座纪念碑呢?

    多年来,灾难事故此起彼伏。这方面的报道看多了,神经似已麻木。曾有人戏称,没有灾难事故发生那是不正常,而经常发生才属“正常”,现实验证了这个荒谬的逻辑观点。

    经过网上搜索,我找到了新华网在2006年7月17日公布的一个消息,21世纪以来,中国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每年造成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20万。

   中国人口有13亿之巨,但每年死亡20万,或者一次死数万,数字已经很惊人了。我不知死难者中,有多少人是因自然灾害死亡,又有多少人是死于责任事故。

    因自然灾害而死,那是“天意”,难以归咎谁的责任;因事故灾难而死,这可是“人意”,是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失职所造成。

   为革命事业献出生命,正如伟人所说是“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他们是人民的英雄,我们理应立碑纪念(各地都设有英雄纪念碑),让后人铭记他们的英雄伟绩;被外敌入侵惨遭杀害的民众,他们是因国难而死,我们同样要为他们立碑(馆)纪念(如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让后人永远铭记这段悲惨的历史。

    因灾害事故夺去生命者,大多数是普通民众,他们生前没有什么壮举,与英烈不可相提并论,但我们同样不能把他们遗忘,不该忘记这悲惨教训。所以,我们也该立一座纪念碑来哀悼他们的亡灵,以表达我们对罹难者的忏悔之心。

   自然界灾害多,人为灾难也多。每一起灾难事故发生后,都去立一座纪念碑,不仅不切实际,也耗资巨大。我想,那就立一座全国性的灾害事故罹难者纪念碑(纪念馆)吧!

  人间事故多,天堂无灾难,让我们为死难者共同祈祷吧!愿他们不安的亡灵在天国得到安息!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注:这是2007年8月25日所写的博文,现修改后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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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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