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林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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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2 22:13:12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杂文 | 浏览 4912 次 | 评论 22 条

面对这样一个题目,其实我一点都不希望钱塘潮死,更不希望他现在就死;不但不希望他死,还衷心祝愿他长命百岁,寿终正寝。因为我知道,人的生命,是这个世界最宝贵的东西。任何人的生命,别人都没有权力随意剥夺。即使他自己要放弃,社会也应该尽最大努力挽救。

以彼之矛,陷彼之盾。这个题目,是从钱塘潮的《评评余小勇的陈词滥调》中的一段话推论出来的。

余小勇说,假如说,一个中国人正准备强奸你,一个美国人来救你,你会拒绝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不会。那么,你猜钱塘潮会怎么回答?

钱塘潮说,花口舌驳斥这种陈词滥调式的比喻实在有种令人掉价感觉。中国人在中国领土上被强奸时,比美国人多好几倍的其他中国人都到哪里去了?非得由美国人来“救”吗?如果来“救”的人在全世界已有恶迹斑斑的强盗恶棍之前科,为什么不能拒绝这种恶棍的“施救”企图呢?受害人逃出虎口落入魔掌的事不是没有见过,街头流氓们干的也就是这种勾当。

中国人在中国领土上被强奸,就一定有中国人来救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四川蓬安“强奸门”事件,确实有中国人在,遗憾的是这个中国人不但没有救她,反而做了帮凶。这个中国人可不是一般的中国人,是任蓬安县安监局副局长的党和政府的官员。按照我们这儿一贯的说法,是代表先进性的。

按照钱塘潮的说法,假如“强奸门”事件发生时,来了一个小偷,小偷觉得偷东西可以,强奸不行,要制止,局长大可以说,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有什么资格来管闲事?!

小偷坚持要管,局长又可以说,就算我不强奸,我走了,她落在别人手里,也要被强奸。为什么逃出虎口,就一定要落入魔掌?难道我们这里真的是丛林世界?!

钱塘潮的意思,逃出虎口有可能落入魔掌,那还不如就在虎口呆着。那么我问一句,老钱,人会死吗?你不会说不会吧?我再问一句,老钱,你现在想死吗?你不会说想吧?

既然如此,我可以这样说吗?你现在不死,将来不是可能要死,而是肯定要死的,那还不如现在死了算了。

钱塘潮的文章我读了一些,正如他自己说的一样,都是陈词滥调,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开口西奴,闭口卖国贼。真要做西奴不容易,做卖国贼更不容易。难道你真的不知道,有钱有势者的儿孙,都欢天喜地做西奴去了。你天天骂西奴,还要揍西奴,万一西奴的爹妈不高兴了,没有人让你做奴,你怎么办?

我在钱塘潮《鲁山老泉的政治告白》后评论:祝贺你做东奴。钱塘潮回复:揍西奴其乐无穷哪。似乎他做东奴很得意。我和他相隔十万八千里,估计他即使练成了九阳神功加乾坤大挪移,隔空向我连发十八掌,我也不会有什么感觉。

我油然想起了阿Q的名言:儿子打老子。他拒绝“恶迹斑斑的强盗恶棍”阻止强奸犯的恶行,我又想起了阿Q的另一句名言: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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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入探讨 [2011-12-03 12:45:50 AM]

    这个钱塘潮设何许人也?用这么荒唐的逻辑思维也想忽悠人。我会告诉他,“在我面临危险的时候,哪怕是撒旦,只要他愿意出手相救,我也会毫不迟疑接受救援,至于他此后会对我有害,但起码我已经保住了当前,保住了当前就可以从长计议,这是人们求生的本能,没有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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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林2008 [2011-12-03 08:35:16 08:35:16 AM]

    钱塘潮是博客日报的名博。朋友们有兴趣,可到博客日报,那里言论比较开放,左右都可发言。刚才我多说了两句,回复就被删了,在博客日报不会的。

  • lupon [2011-12-03 02:11:19 AM]

    不知此人,但看他那个说辞就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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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林2008 [2011-12-03 08:35:33 08:35:33 AM]

    钱塘潮是博客日报的名博。朋友们有兴趣,可到博客日报,那里言论比较开放,左右都可发言。刚才我多说了两句,回复就被删了,在博客日报不会的。

  • qyz600206 [2011-12-03 07:20:29 AM]

    钱塘潮乃混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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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林2008 [2011-12-03 08:35:49 08:35:49 AM]

    钱塘潮是博客日报的名博。朋友们有兴趣,可到博客日报,那里言论比较开放,左右都可发言。刚才我多说了两句,回复就被删了,在博客日报不会的。

  • qyz600206 [2011-12-03 07:24:12 AM]

    一如既往支持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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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林2008 [2011-12-03 08:36:30 08:36:30 AM]

    谢谢朋友,请到博客日报。

  • 铁夫 [2011-12-03 07:51:11 AM]

    任何个人戓组织的权利不应凌驾于他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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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林2008 [2011-12-03 08:38:41 08:38:41 AM]

    朋友说得好!任何人的自由,都不能建立在他人不自由的基础之上。有的人自由了,别人就不自由,那不是真正的自由。朋友们有兴趣,可到博客日报,那里言论比较开放,左右都可发言。

  • 于振东 [2011-12-03 08:07:25 AM]

    非得由美国人来“救”吗?如果来“救”的人在全世界已有恶迹斑斑的强盗恶棍之前科,为什么不能拒绝这种恶棍的“施救”企图呢?--------------你这个老钱,怎么以"如果"跟人家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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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林2008 [2011-12-03 08:41:13 08:41:13 AM]

    我完全是从逻辑上讨论,“恶迹斑斑的强盗恶棍”,完全是他的个人判断。朋友有兴趣,可到博客日报,那里言论比较开放,左右都可发言。刚才我多说了两句,回复就被删了,在博客日报不会的。

  • 请假单123 [2011-12-03 02:36:34 PM]

    按照他的逻辑反驳是最好的一种,不然他会向你列举多少"强盗"的例子来,证明他的"博学多才"

    删除

    邓林2008 [2011-12-03 15:30:22 03:30:22 PM]

    以彼之矛,陷彼之盾。刚才的回复又不见了,朋友有兴趣,可到博客日报。

  • qdadslyh [2011-12-03 03:09:34 PM]

    为了要脸我可以不要命,为了要面包我可以不要脸。=====搞个勃论忽悠人。百姓的态度没有意义,两个坏蛋协商的结果是你强奸你的,我抢我的。强盗别说自己正义,强奸犯也别说自己仁慈。关键是强奸要有高潮,百姓才爽,被抢的身份证和驾照要还,百姓才会感谢。---撤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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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林2008 [2011-12-03 15:31:45 03:31:45 PM]

    不知道你想说什么。

  • 浪淘沙5 [2011-12-03 04:43:23 PM]

    面对金融大潮,西人都在谈左和右,有左和右传统的国度,更应该辩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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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林2008 [2011-12-05 09:03:01 09:03:01 AM]

    我觉得从人的角度看,更好。

  • 清江游 [2011-12-03 09:41:16 PM]

    这里的比喻怎么有点像是美国侵略伊拉克啊。美国侵略阿富汗啊。美国的侵略都是标榜救人的。它朝鲜救过李承晚,在越南救过吴庭艳,当然,在东南亚救过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的军人统治者。也救过蒋介石。这个问题本身不有问题啊。什么叫中国人遭强奸美国人来救?如果是单纯的刑事问题。这和什么人来救有关系吗?在那个国家都有好人。而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好人都是占多数的。但到世界各地去救人还是去害人的就是极个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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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林2008 [2011-12-05 09:04:27 09:04:27 AM]

    谢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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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主

邓林2008

金沙江边山里人,贫穷与愚昧交困中长大。电气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已近知天命之年,心犹不死,梦想尚存。渴望公平正义的社会,干干净净做人,认认真真做事。邓林者,余之笔名也。取自《山海经•海外北经》:“弃其杖,化为邓林。”邓林即桃林,而暗合余母亲之姓。本博文字皆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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