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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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连发生的两件事让国人有些瞠目:先是一个县长,把一个追着让他签字的校长给拘留了;后是一个县委书记,派警察带着全套的手续,进京拘传一个报道了当地问题的记者。人们惊呼:“好厉害的‘县太爷’,使唤公检法就像使唤自己的看家护院一般,几乎没有一点法制意识。”好多人纳闷,怎么社会发展了,官吏年轻了,法制观念反而倒退了呢?
在当今中国社会,面对高科技,面对市场经济,面对信息革命,红卫兵们的文化底蕴薄、综合素养差的弱点暴露无遗。当然,这一群体中不乏社会精英,但其中绝大多数没有受过良好的学校教育,手中的大学文凭,多是在校外拿到的。比上一代,他们缺陷太多;与下一代比,他们不足明显。他们是弱势群体,却被历史推到了今天社会的中坚层。群体的自卑感,加上怨恨的青春情结,使得红卫兵们在握有权力之后,表现出一种空前的报复社会的心态,具体表现就是腐败。贪婪地攫取——不择手段,疯狂地占有——不计后果。从胡长青、李乘龙、慕绥新、马向东到最近的何闽旭、庞家钰、杜世成、陈良宇就是典型例子。这就是当前好多人不解为何腐败越反越多,腐败纪录不断创新高的根本原因。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因“59岁现象”而出现的“第一贪”记录,正被迅速、不断地刷新。中国权力层腐败正向“六多”方向发展:大案要案多、高层干部卷入多、集团作案多、法人犯罪多、官匪勾结多、有权即贪多。官吏以个人占有大量钱财为目的的腐败,古今中外皆有之。比这危害更严重、影响更恶劣的是另一种腐败:官吏通过权力寻租,非法获得好处,并立即“吃光、喝光、玩光、用光、花光”的末世腐败,这是一种群体腐败。后红卫兵时代的腐败更多的是后者。现今法律的空白,造成这种腐败常常有错可纠,无人可惩。腐败分子往往一走了之,无碍官运,更不关身家性命。
后红卫兵时代的腐败,是一种强力腐蚀剂,它败坏了社会风气,导致社会整体的道德滑坡和信任感丧失,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整个民族情感的物质化、商品化,金钱为诱因的犯罪率上升,邪教的产生等。将消耗三十年来改革开放的成果,阻碍中国社会民主和法制的进程,影响社会稳定。这种腐败靠自律是无法遏止的。
后红卫兵时代权力层另一特点是极“左”思潮泛滥,法制观念淡漠,集中表现在不依法行政上。主观意志为先,长官意志为重;对待群众态度粗暴,工作方式简单,遇到问题,喜欢用“斗争手段”彻底解决。好多地方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都与此有关。
此外,蔑视权威、搞独立王国、拉帮结派也是后红卫兵时代权力层的一个显著特点。这直接导致山头主义产生,各自为政,中央的权威被弱化,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盛行。如江西禁止发行中央国务院的法规册子。某省农民张贴国务院的农村政策,被当地公安以“张贴大字报”为由拘留。中央三令五申的政策地方和部门却敢拒不执行,这两年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屡屡失效,中各部委财经审计问题多多,各省市牺牲环境和资源,只顾追求GDP,各地重特大事故不断发生等等,都是现实的例证。
权力层思维定势的文革化,更是随处可见:极左思想抬头,舆论宣传爱讲大话、空话、千篇一律,报喜不报忧。具体行政爱做表面文章,动辄要干xx件大事或实事。如:GDP指标要达到多少多少,引外资要多少、建某某园多大,搞什么科技大跃进、强迫农民种植统一的作物等等,不一而足。
以上社会问题早就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江泽民提出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李鹏提倡法制建设,朱熔基强调依法行政。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认为: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强调要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温家宝在2004年政协会上就说:“政府的自身建设,我们确立了三条原则。第一,是民主监督,第二,是依法行政,第三,是科学决策。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