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跑跑”事件的道德要求与责任意识
郭恒忠
这几天到了南方几个城市游走,也见了媒体和法律界的几个朋友,论及这次地震中出现的一些事情,大家也不胜唏嘘,其中最为争议的就是被嘲讽为“范跑跑”的范美忠事件。
在前,对于作为一个教师的范美忠的个人言行,我是不赞同的,但也找不出什么强有力的理由加以驳斥。因为,如果让我置于一个教师的位置,在地震突来之时,我能不能冷静到指挥学生疏散,且理智到不让自己跑出去避险,至今我也不敢说这种大话。
偶然间,在酒店看到了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时评家郭松民与范美忠对阵叫骂。说实在的,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我不可能认同范美忠;但看到了这个节目,郭松民那种以道德先生自居的派头,凌气盛人的霸道语气,又让我实在不敢恭维。只看了十来分钟,我就不勉强自己看下去了。思考之余,不得不承认,我虽然不赞同范美忠的做法,但用道德的高标准对他大打鞭挞,我还是很不赞同的。
作为一个多元的时代,思想也应该是多元的,不该整齐划一。人的求生本能,或许就是人性最原始的表现。就如范美忠的跑,他为了求生,采取了积极主动的行动,在地震发生之时及时逃离了教室,避免被压在废墟之下,我们不能说他错了。如果说他有错,就是没有尽到作为教员的责任,没有及时地招呼学生,指挥学生疏散。更甚者,他不该把北大的自由意识发挥到了社会上,在自己的博客中大谈自由,不乏对自己落跑沾沾自喜的言辞。毕竟,这个社会还要讲一些集体意识,组织观念,特别突出个人意识,卖这种乖,似乎不合时宜。
地震来了,作为教师是否应该不跑,直到全部学生都疏散完毕?陕西省勉县教育局规定在高考期间,监考老师在余震发生时,要保证将全部学生疏散完毕后才能离开考场,违反规定的,将给予停职或开除的处理。论说,这一规定没有错,但细究起来,此规定又似乎不那么正确。在此,勉县教育局加大了监考教师的责任要求,或是说把一种道德标准以责任标准予以规范了,咋说要求也是高了些。
我很赞赏这次遇难的一些教师。特别是德阳市东汽中学遇难教师谭千秋,在危难时刻把死留给了自己,把生留给了自己的学生,让人动容且感慨。他不仅是教师的楷模,也是所有人的楷模,理应受到人们的赞誉和社会的肯定。但如果说,所有的教师都应该像谭千秋那样做,否则就是没有尽到责任,就是遭人唾骂的“范跑跑”,未免也有些过分。毕竟,废墟下埋了那么多学生,他们的任课教师并没有都坚持到最后,有很多也在危险时刻逃命了。关键就看他们有没有尽到教师应有的责任。
不管是否是教师,就是作为一个个人,也应该有责任意识,不可以无视责任而肆意妄为。如果面对生死,要有责任选择的话,这些责任首先体现在法律的规定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民的个人义务;其次是特殊职业的特别要求,在其位要有其责,如船长、飞机驾驶员、汽车司机等;再次就是作为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特别责任,如子女对过父母、父母对子女的责任。至于其他的,应当认定为道德的要求。
古时有种说法,叫做“从井以救人,解衣以活友”,弘扬的就是一种高尚的道德,也是我们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精髓之一。而在国外似乎还有一种说法,为了自救而迫不得已杀害他人不为罪。在记忆中,好像是一艘轮船遇险,在漂泊多日之后,大家商议自救的方式,竟然是杀死同船体弱多病的人,后来他们得救了,法庭不认定那些人的行为是犯罪。与其是都死掉,倒不如存活有希望活下来的人。这看来似乎很不道德,但也是另一种人性的彰显。在论及一个事件的是非曲直而不得的时候,现有法律的规定应该是给予最终结论的界限。
有篇很有名且也很有争议的文章,讲的是汉奸和犹奸的命运问题。其中讲到的一个人名叫布劳特,他担任“犹太人自治会”的警察局长期间,为了博得德国人的欢心,有意多送犹太人到死亡集中营,是间接杀人犯,以色列最高法院最终判决布劳特无罪释放。以色列法院的法官是这样解释的:“求生是人的最起码本能。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而出卖组织、出卖朋友、出卖他人,尽管是一件不值得提倡的非道德行为,但也不能构成犯罪。我们处罚罪犯时,必须把我们自己也放在同样的环境来设身处地的考虑问题。当时如果布劳特不与德国人合作,那就意味着放弃‘生’的机会而选择‘死’。假如我当时处在布劳特的位置,我也同样会选择‘生’的机会与德国人合作。我们不能要求别人做到我们自己不能做到的事。”
当然,这种解释在我们这个有自己价值观的文化中是难以被认可的,从我们对汉奸、叛徒以及被俘人员的处置就可以得出结论。但是,一味儿的谩骂,缺乏理性乃至合法的分析,是否也缺乏人性化的因素了呢?如果“我”处在那个选择“生”与“死”的关键时刻,每个人对自己都应该有一个比较清晰的判断。但在对待别人时,是否设身处地加以思考了,有无责人太严的嫌疑呢?唱高调历来是这个浮躁的社会的弊病,在台上大谈廉政,而在台下疯狂敛财的所谓的公仆还少么?真诚、客观、宽容,应是谈论这个事件的基础所在。
我们应该宣扬一种精神,比如道德的楷模,比如雷锋式的英雄人物。但高尚的情操不是所有的人都具有的,任何人不可以用道德的高标准去苛求他人。高尚的道德情操,需要自身的历练,也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记得鲁迅先生说:“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身不用礼而望礼于人,身不用德而望德于人”,动辄以忠烈的尺度要求别人,这是封建礼教的毒害,也是这个社会的通病,也是令人感到最悲哀的事情。古人说:“君子攻其恶,无攻人之恶。”也就是说,人要反省自己,而不该说道别人的过失且妄加评论。
“范跑跑”事件之所以引起争议,关键是善良的人们不能接受那么多年幼的生命被地震吞噬了,而作为教员的范美忠在极端自私行为之后,否认了自己作为教师应有的责任,不仅不检讨,进而在道德层面上走向了反面。指责他,是每个人的自由,但在这个不缺乏道德先生的时刻,在挥动道德大棒的时候,我们应该先要扪心自问:“我做到了没有?”没有反思的谩骂,断章取义的指责,徒生的只是另一种道德的沦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