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陆丰群体事件看到了什么?
12月9日下午,汕尾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陆丰市处置“921乌坎村事件”作情况通报。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认为,该事件是“村民表达诉求好的初衷,却用了错误的方式”。 他特别强调,有境外势力对今次事件推波助澜,致使本已平息的事件又趋严重,改变了事件的性质(京报网12月10日消息)。
事件还的追朔到今年9月21日,乌坎村400多名村民因土地问题、财务问题、选举问题对村干部不满,到陆丰市政府上访,当日下午,上访部分村民在村里及村周边企业聚集、打砸、毁坏他人公共财物和冲击围困村委会、公安边防派出所。9月22日上午,部分村民组织阻挠、打砸进村维持秩序民警和警车,六部警车被砸坏。事件至11月中旬又起波澜,在工作组正在调查解决诉求过程中,少数村民在互联网上帖出《“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计划组织村民于11月21日游行上访,并请中外记者报道》的帖子,致使事件出现反复。
“群体性事件”应该是当代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新创名词,群体者,众多百姓之谓也,事件者,上访者也。百姓,在历史上被称为“黎民百姓”,含有一种贬义,在现代虽然被尊称为“人民”,但其实质却仍是“草根”,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尽管中央及各级政府屡次强调要保障民生,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但其利益诉求往往被漠视和侵犯,尤其是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往往忙于政绩,根本无视百姓的诉求。许多群体性事件其实都是矛盾日积月累之下形成的,而一个地方出现群体性事件,许多地方官员难辞其咎。
上访,也是当代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现象。当然上访有历史的渊源,象古代的告御状。其实上访并不是坏事,老百姓有了诉求在当地解决不了而知道上访,这表明百姓对我们的政府对我们的国家有着强烈的信任感。而从大的方面讲,中国现行的上访制度也是化解矛盾的一个渠道,如果限制所谓的“越级上访”,那后果不是堪设想的。而中国目前的上访现象还有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一方面,一些地方不着眼于矛盾的日常化解,不一心一意去为百姓排忧解难,许多时候反而成为矛盾的制造者,例如众多的拆迁事件即为其一。另一方面,尽管中央多次要求基层政府进行大接访之类的活动满足百姓的诉求,但许多地方官员却置若罔闻,严重的不作为,反而采取截访、压访等非正常手段。事实上许多群体性事件正是这样矛盾积累的结果。
而从广东陆丰群体事件我们能看到什么呢?设想,如果对于村民的合理诉求,当地政府及时解决,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村民们还会进行所谓的“非正常上访”吗?因此,所谓的“非正常上访”根本原因还出在地方政府的不作为上,如果正常的渠道能够行得通,哪还会有人这样费时费力地剑走偏锋呢?因此我以为当地的官员不要指责百姓用了“错误的方式”,因为这是你政府部门失职的结果。
我们在许多群体事件中都会听到官员们热衷于说这样的话“受到了别有用心者的利用”,这几乎成了一种定式,但这话其实是站不住脚的。一来,这样就是认为百姓是白痴,糊涂之极,分不清里子面子,事实上并不如此。二来,即使百姓真是白痴,但为什么“别有用心者”一利用,他们就群起而随呢?这“别有用心”都所利用的又是什么呢?说到底还是政府部门漠视百姓利益的事实。我们常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即便如陆丰事件有关官员所讲有“境外势力推波助澜”,但最根本的还是你原来有波可推,如果你陆丰政府部门的工作做得实,百姓利益得到及时的维护,那么无水之波他又如何能推起呢?
因此,我以为陆丰事件并不能以抓几个带头者结束,当然对于直接参与打砸的人员依法惩处是必要的,但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最关键的还是要看陆丰百姓的诉求是不是合理,看看政府部门在这起事件中是不是存在不作为的情况,看看到底是哪些官员让这种矛盾积累到这样的程度,看看到底是谁制造了水波让境外势力能够推动?从9月份到11月份,这么长的时间不能对百姓诉求有一个明确的令人满意的答复,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而且就处分两个村干部真是在开玩笑,没有上级的庇护,村干部哪会掀起什么浪来?
总之,我以为陆丰事件的处置不能草草了事,不能只去指责百姓,更应该化作整顿吏治的一次行动,陆丰事件最起码证明陆丰的官场存在着严重的问题,需要猛药,将那些腐败官员、不作为官员绳之于法纪,让那些真正能一心为民服务的好官上去,这样才是汕尾政府要做的,否则头疼医头,难保脚不会再生出毛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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