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友
应当
pauloshuang
黃保罗 博士 欢迎您关注 “保罗访谈录--价值中国” 电视系列节目 于山东教育电视台(卫视)开播 http: //www.sdetv. com.cn/lanmu. a sp 首播:周一至周日12:00; 重播:每天凌晨3点14分;三播:周四 16:3 0 。
应当炒“范跑跑”鱿鱼吗?(节目预告)
黄保罗
0618辩题:应当炒范跑跑鱿鱼吗?
主持人:刘庆东
嘉 宾:卢卡尔 观点:不应当炒鱿鱼
纪硕鸣 / 黄保罗 观点:应该炒
凤凰卫视资讯台时事辩论会2008年6月18日中午12:30
地震当头跑得比学生还要快的中学教师范美忠(被网友称为“范跑跑”),近日被其执教的都江堰光亚学校解聘。从而再次引起轩然大波。范老师是否应该被炒鱿鱼呢?我们不必要在此扮演一个“审判者”来对范美忠老师进行口诛笔伐,而是应该理性地面对这件事情。但我认为,光亚学校解聘他是应该的。
这里涉及的问题主要有:
一, 范老师的行为(在地震中不顾学生而逃跑及其后在博客和媒体中的言论)是否违背做人的常理?
应该说在地震中逃命,反映了人的本能的软弱性,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范美忠先生个人在地震灾难中必须牺牲自己拯救他人。
但我个人觉得,作为普通人,范先生在自己跑出来消除了震惊的冲击之后,一应该尽量去帮助和拯救其他人特别是自己的学生,二不应该高调地为自己辩护,因为他的这个行为本身不应该提倡,也就是说,个人的自私行为虽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也不应该高调地宣传。作为一个普通人,这两点要求对于范先生来说是不过分的。可是,范先生在这两点上的表现,似乎都不能令人满意。
二,范美忠的教师资格证是否应该被吊销而永远失去担任教师的资格?
作为一个教师,范美忠老师的上述作为与大众关于“为人师表”的教师职业期待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差距。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法律可能没有明文规定,在地震中老师应该牺牲自己去救学生,但从伦理道德的约定俗成来说,社会对教师是有如此期待的。不一定期待每个教师都要牺牲自己,但最起码应该不要只顾自己,而是应该保护和拯救学生。至于范老师在跑之后的言论,则多是从普通人的身份出发,强调人性的软弱之处,而完全忽略了“教师”这个职业的“为人师表”的特性。间接甚至直接宣扬了“自私”的理念。
国家对于“教师资格证”有一定的规定,它的颁发和取消都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则来进行。但从社会道义的视角来说,范老师失去了大多数人对他担任教师的“信任度”,因为教师的使命是“传道授业解惑”,除去智力学科的“授业”之外,社会大众有正当理由怀疑范老师传“什么道”和“解什么惑”。因此,范老师的“资格证”让人怀疑是社会的正常的反应。
三,光亚学校是否应该或有理由解聘范老师?
鉴于上述第二方面的阐释,我个人觉得都江堰教育局和光亚学校有理由来解聘范老师。主要原因是范老师丧失了“为人师表”的“公信力”,因为大众会担心他将培养的学生都是“灾难面前只顾自己的人”,无论他们的数理化、语文、生物、政治和外语的考试会得多么好的分数,其人品会让社会担心。
至于范老师要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我想他应该有如此的权利。但他到什么学校任教,一定会使社会对这个学校产生“信任危机”。
贪生怕死,是人的软项。自私自利,则是人们无法接受的。面对英雄和伟业,常人虽然不能都做到,但正确的心态可以是,“虽不能之,心向往之”。
凤凰网友
应当
2008-06-18 10:10:32
凤凰网友
我们能讲真话吗?说真话的人错了吗?
2008-06-18 10:25:09
凤凰网友
我见卫生厅官员打人,为什么不说.
2008-06-18 10:27:47
凤凰网友
也许我会跑,但是我如果跑了肯定觉得自己这样会很可耻,如果一个人连道德底线都没有,跟动物没什么区别,到处宣扬就是猪狗不如,我就搞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为这种人类跨越道德底线的人去抗旗助威。
2008-06-18 10:28:47
凤凰网友
我只知道一件事,我的孩子应该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上学,有范跑跑的地方不安全!
2008-06-18 10:30:14
凤凰网友
我只知道一件事,我的孩子应该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上学,有范跑跑的地方不安全!
2008-06-18 10:30:29
凤凰网友
我只知道一件事,我的孩子应该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上学,有范跑跑的地方不安全!
2008-06-18 10:30:35
凤凰网友
我只知道一件事,我的孩子应该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上学,有范跑跑的地方不安全!
2008-06-18 10:30:40
凤凰网友
还用问吗?BC!
2008-06-18 10:35:09
应当
2008-06-18 08:2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