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的博客
凤凰博报 由你开始
http://liu6465.blog.ifeng.com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8-06-18 14:07:20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法制评论 | 浏览 29384 次 | 评论 548 条

     在地震发生一刻,范美忠为了自身生命安全,丢下学生第一个逃出了教室。好在学校的教室没有倒塌,范美忠只是被虚惊一场。如果真倒塌了,由于他跑的快,要保住自己的命是没有问题的。

   范美忠在博客中披露此事后,立即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他的“逃跑”事迹,则被媒体和网友广为“传颂”。

   当我们把目光聚焦在“范跑跑”身上,为他的“逃跑”行为争论不休时,那些在地震中舍身救学生的老师们,却慢慢地被我们忘了。

   据媒体报道,512日下午228,北川中学的曾常有老师正在初三(2)班上语文课。突然,大风刮带沙尘袭来,地下似乎轻微震动了一下。曾老师警觉地走出教室看了看,没等他回到讲台上,大地便开始疯狂抖动。曾老师立即向孩子们喊到:快跑!。由于后门靠近楼梯,孩子们大多选择从后门逃生,也有少数同学从前门跑出去。可是,地震来得太猛烈,平时行动敏捷的孩子们此时却不能顺利跑出教室!曾老师张开双臂用力一推,4个学生瞬间被推到了教室外面!推出去4个学生后,曾老师猛一回头,发现唐云飞、刘卿、刘霞三名同学被压在了桌子下面!剧烈的摇晃使三个孩子不能站起!千钧一发之际,曾老师镇静地把压在上面的桌子搬开,把他们一把扯了起来!随后,他快步跑向前门,用身体和右手死死顶住教室大门,左手使劲地挥着,嘴里还在喊:快跑!快跑! 。疯狂的地震停止后,同学们痛心地看到,曾老师的上半身已经探出了教室,下半身还在教室门口,腰上压着沉重的预制板

    被曾老师从桌子下面拉出来的刘卿说,曾老师本来已经走出教室,可是他看见还有同学没跑出来,便毅然跑回来指挥同学们撤离。曾老师要想跑的话,他可以第一个冲出教室。数学成绩特别好的袁洪亮同学说:只需要1秒,曾老师就可以跑出来……

   看了这个报道后,我有一个问题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在自然灾害面前,有逃生机会却要放弃,曾常有为何会“傻”到如此地步呢?

   如果曾常有老师也象范美忠一样先跑了,自己的生命不就保住了吗?由于大地震是不可抗力,既使事后被追究,有关部门无非是给行政处分而已,不用承担“见死不救”的法律责任。

   在地震突发之际的生死抉择危急关头,把生的希望让给了学生,将死的后果留给了自己,这样的“傻”老师,还不只曾常有一人,他们是谭千秋、袁文婷、张米亚、吴忠洪、苟晓超、汤鸿、向倩、张辉兵、杜正香、严蓉、瞿万容、李佳萍、胡蓉等多位老师。

   按照现行有效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1980年颁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可批准为革命烈士。

   国家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民发[1980]63)第四条中解释,“壮烈牺牲”,是指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给人民群众树立了堪为学习榜样的,都可批准为革命烈士。

   在地震发生之际,虽有逃生机会,但为救学生而放弃,最后献出了自己宝贵生命。这些老师的死,难道不符合民政部解释的“壮烈牺牲”情形吗?他们舍已救人的精神,难道不值得全社会学习吗?

   曾常有等老师的死,与失事直升机上的人一样,都是为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死,但令人不解的是,那些为救学生而死的老师,却被有关部门给淡忘了。

   由此,我还想到了克拉玛依大火中遇难的36位老师,他们也是为救学生而死,当年同样没有那个被评为了革命烈士。

   老师为救学生遇难后,难以评定为烈士,亲人享受不到烈士家属待遇。这样下去,以后学“范跑跑”明哲保身的人,也许会越来越多了。对此问题,有关部门是不是该作些反思呢?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附:在最高法院做了一次“访民”

    日本气象厅,为何敢“擅自”发布地震消息?

    面对亡灵,余秋雨含的什么“泪”?

    余秋雨,不在震区的英难

    “含泪劝告”书与“做鬼幸福”诗

    “范跑跑”的先跑,与领导的“先走”

    震情预报与震情保密

    幼稚地问一声:地震会死人吗?

    “六一”,拿什么祭奠天堂里的孩子?

    多难可以兴邦?

    能否将数千亿公款吃喝费捐给灾区?

   对地震中的问题,媒体应发质疑声

   在地震预报问题上,到底那个在说谎?

   为灾害事故罹难者,立一座纪念碑吧!

  五星红旗,第一次为国内遇难者而降

能否下半旗,向地震中的死难者志哀?

建议下半旗,向五万地震遇难者志哀

献给地震中死难的孩子!

0
上一篇 << “范跑跑”在五年内不得再做教师      下一篇 >> 在最高法院做了一次“访民”
  • 凤凰网友 [2008-06-19 03:11:32 PM]

    凭什么老师救人砸死就活该,拔腿逃走就罪大恶极,真是猪脑子,以后更多的老师就会跑了不说!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8-06-19 03:12:02 PM]

    不但评为烈士,而且还要颁发立功奖章。他们是最伟大的人。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8-06-19 03:12:26 PM]

    是哦,现在怎么没有人出来为他们说话了呢.难道他们是应该死的吗,这样对待公平吗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8-06-19 03:12:59 PM]

    强烈支持! 中国公民、甚至外国人(如白求恩、柯棣华等外国友人)只要是为了中国人民的事业、生命、财产、尊严等做出了英勇牺牲、其精神为人楷模者,我们都应该给予崇高的荣誉,让我们永久怀念他们,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树立精神榜样、激励我们每个活者的人、才能“鞭打”那些素质低下的人。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8-06-19 03:13:40 PM]

    举双手赞成!!!合情合理合法!!!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8-06-19 03:14:24 PM]

    支持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8-06-19 03:15:52 PM]

    强烈支持!!!!!!!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8-06-19 03:15:58 PM]

    烈士不应该按行业来划分,这样的教师理所当然是烈士!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8-06-19 03:19:29 PM]

    不是要建地震博物馆么?此次天祸,有不少可歌可泣的壮举。建议立碑纪念。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8-06-19 03:21:52 PM]

    回:“网民息怒,有关部门没有给救学生而牺牲的老师评上烈士,是合乎惯例的。臭老九一位,怎么评烈士啊?”请问:一个民族没有“臭老九”,民族还有希望吗?一个国家没有“臭老九”,人才何来,国家无人才,国家还会富强吗?国家能不灭亡吗?相反,只有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当着“老九”的重任,国家才有希望,民族才有希望!

    回复 删除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刘晓原

liu6465@gmail.com 用博客行使公民权利。获2008德国之声国际博客大赛最佳中文博客奖。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