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鹤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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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3 11:28:53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时事评论 | 浏览 177960 次 | 评论 716 条

傲慢无礼的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

兄弟我不知道现如今除了中国大陆的官员,还有哪里的官员敢于把人民大众当成他的儿孙;兄弟我也不知道除了中国大陆的官员,还有哪里的官员惯于当人民大众的大爷。

昨天,622日,北京一个名叫“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的机构发布了《大陸居民赴台湾地区旅遊注意事项》等一系列“公告”,通篇“不得”、“应当”,傲慢,无礼,一派官老爷嘴脸。

(十六)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期间,应当遵守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请问,大陆的回族同胞到了台湾,如何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一起吃那啥肉吗?),服从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随团活动,不得擅自脱团,不得滞留不归。(滞留不归的,自有两岸法律规管,用得着你多嘴吗?)自由活动时,应向领队人员说明去向,并征得领队人员的同意;(既然是自由活动,凭什么要领队同意?)回程时,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分团入境的,应当及时向领队报告。

(十七)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当规范个人行为,不得参加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如何定义啥是“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大家这是去旅游呢,还是去“外交”?)不得参加涉及赌博、色情、毒品等内容的活动。 (这些,跟“滞留不归”一样,有法律管,用不着你多嘴。你就是一个旅游业协会,又不是公安部。)

(十八)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期间应当做到个人举止文明,衣着和言谈得体。 (兄弟我想起来,某年在香港机场遇见某省妇女代表团访问台湾归来,全团几十个女人一律穿一模一样的衣裙,当时觉得非常古怪,看到这一条有点儿明白了。网友“如沐春风”在凤凰网论坛留言说:“又是哪个高官拍拍脑袋想出来的吧。尤其第十八条,整个就是官场思维。老百姓出门旅游是为了消遣娱乐,不是上班去了。‘衣着和言谈得体’实在是太好笑了。

读了这样的公告,我绝不以大陆人的身份去台湾旅游了,年过半百了不想被不相干的人(这些人一不小心可能比我还年轻)当儿子看,家严家慈均健在,我只做他们的儿子,不做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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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6-23 11:35:29 AM]

    实话实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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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6-23 11:36:00 AM]

    哈..........以大陆人的身份去台湾旅游 没有自豪感,我想以美国人的身份去台湾,症状国人的身份,多有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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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6-23 12:34:47 PM]

    全民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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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6-23 12:53:08 PM]

    说这话有意思?无聊又无知。任何事总得有规矩,你老实了,什么规矩对你都是零,问题是,你总想犯事,这就是专门对你这种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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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慕雨如乐 [2008-06-23 01:17:49 PM]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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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uhua [2008-06-23 01:30:01 PM]

    这是什么时代了?这群交流协会的人脑子进海水了?大概是分明管不到的事情偏偏要用文字来彰显他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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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6-23 01:58:02 PM]

    严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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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6-23 02:05:00 PM]

    像走亲戚一样,不要过于做作,自然一点儿多好,当然对些文明度较低的人,提点希望也许有帮助,如:请勿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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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6-23 02:17:37 PM]

    嘿,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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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6-23 02:30:01 PM]

    一个行业协会只是一个社团组织,有权利约束旅行社,有什么权利约束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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