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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更要“讲法治”!
长江日报 2008年6月24日
长江日报消息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在昨日接受采访时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必须尊重市场,更要尊重市场规律,这是市场经济的最基本要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法治市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股市自有股市运作规律”。董登新教授认为,当上证综指用两年左右时间从1000点涨到6000点后,它却仅用半年多的时间,便从6000点上方跌到3000点下方,这是一种典型的报复性下跌!
2008年是中国大喜大悲的一年。百年梦想成真的奥运会将在北京召开,但2008年却又是多灾多难的一年。年初大雪灾、汶川大地震、南方水灾……再加上国际油价上涨、CPI居高不下、国内流动性过剩等,严重威胁着中国经济走势。
在抗震救灾与灾后重建过程中,监管层希望股市保持稳定的想法是对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股市有涨落,牛熊有交替,大涨有大跌,大牛有大熊,交替往复,螺旋循环上升,这是股市历来的规则,监管层应该逐渐改变监管思路,不能大包大揽股市涨跌。
董登新指出,对股市来讲,监管层最重要的使命就是规章建制,提高工作效率,对股市上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查处并从重打击,毫不手软,努力维持“三公”的市场秩序,并以此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当然,在经济危机或金融危机爆发之时,“非常监管”或“特别救市”倒是可以偶尔而用之,但切不可滥用!只要有法可依,依法治市,对股市违法犯罪行为实施重惩,市场自然会减少非法投机与人为操纵。这才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最大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