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对邓小平充满着感情。
矗立在莲花山顶的邓小平铜像,也日夜用深邃的目光关注着深圳。
在四川大地震中,悲痛笼罩着中国,似乎没有什么好消息能让人兴奋。但在
似乎,上天给了中国太多的悲痛,这时,邓小平就开始在深圳显灵,要给悲痛中的中国添一些欣喜和希望。
邓小平理论的核心,我认为就两条,一曰解放思想,二曰实事求是。
《纲要》内容,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是深圳人对邓小平理论的真正实践;也体现了深圳人对邓小平的崇敬和爱戴,体现了深圳人敢为天下先、敢于创造和创新、同时又脚踏实地的开荒牛精神。
深圳成为经济特区已经有30年了。30年的风霜雪雨和灿烂辉煌,已经在世界上成就了她的地位,验证了她的作用。在这30年里,以她的“特”带动了全国,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和行为方式,逐渐地,全国和深圳已经相差无几。这时候,深圳已经不特了,变得平凡了起来。
鉴于深圳已经不特了和变得平凡,早在四、五年前,就有人在互联网上惊呼:深圳,谁抛弃了你?
没有人能够回答。
原因是:深圳自己抛弃了自己。
作为特区,不特了,平凡了。
思想解放停止了,对于正面临着的土地、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突出制约影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障碍和体制机制障碍的基本事实,视而不见了,——或者是不愿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解决和突破了,仍然躺在过去的光荣薄上。
深圳要何去何从?深圳的人民在思考;当然,深圳的上级机关也在思考。
2008年3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来到深圳,特别强调深圳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争取在这方面为全国树立样板。
这一番话给深圳指明了新的方向:深圳就是要在民主法制方面有更大的创举,才能进一步树立深圳的特,才能重振雄风。
于是,深圳市委、市政府立即布置相关部门和理论界研究深圳进一步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方向,并要求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给出一个改革“菜单”:《深圳市近期改革纲要(征求意见稿)》。
深圳人民对此十分兴奋,认为深圳特区又一次鼓起了勇气,明确了改革的突破口——政治体制改革与民主法制建设。
一,积极发展党内民主 ,重大决定无记名投票
没有党内的民主,就没有人民的民主。党内民主要给人民民主做榜样。深圳市全面实施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探索试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度,完善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在党内选举中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完善市、区两级党委差额选举制度,并适当扩大差额数量,允许参选人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竞选活动。
各级党委的常委会和行政机关党组的重大决议,逐步实行无记名电子表决,以真正体现多数人的选择意志。
二、推进基层民主选举,区长差额直选;
在区政府换届中试行区长差额选举,扩大副区长选举的差额数量,候选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演讲、答辩,由同级人大差额选举出区长、副区长;为以后条件成熟时进行市长差额选举积累经验。
三、充分发挥人大职能,探索区人大代表直选
尽管从1980年开始,已把直接选举范围从原来的乡级扩大到县级,但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均由间接选举产生。目前,城乡公民对提高和扩大直选层级和范围的呼声日渐高涨,提高和扩大我国直选层级和范围的各方面条件均已日趋成熟。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深圳市调整人大内设机构,围绕立法、监督和服务常设机构及代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逐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职化比例,完善人大常委会工作机制;在区级人大换届或代表补选中,开展部分区人大代表的直接竞选,增强民意基础。
政府还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设立人大代表工作站,以反映基层群众的诉求,畅通民意反映渠道。
四、推进廉政体制创新,学习香港“廉政公署”
深圳将借鉴香港廉政公署模式,研究创新反腐廉政的工作机构和运作模式。通过特区立法赋予其必要的权限,拓展监督的范围和职能,授予必要的手段,加大反腐廉政工作力度。让监察局扮演类似“香港廉政公署”的角色,利用特区立法权,扩大“监察部门”的权限。
深圳还将加快舆论监督的立法工作,确保新闻媒体在行使新闻舆论监督权时的应有采访权和自主权;充分发挥网络监督作用,重大决策事先通过各种媒体征求社会意见。
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区和部门一把手“公推公选”
“公推公选”,系由仇和在江苏掀起的官场巨澜,并在全国产生不小的冲击波。很多深圳人在问:为什么深圳的官员就不敢呢?
如今深圳也要进行“公推公选”,而且比当初的仇和要可能走得更远:一是在“公推”上扩大民主;不但党委有提名权,群众也应该有联名提名的权利;深圳就计划增加自荐和“联名推荐”的方式;二是在公推公选官员的层级上,在实现了局长、区长“公推公选”后,还能让更高级别的官员“公推公选”。
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城管警察”
深圳市将学习香港、新加坡的经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适当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探索将城市管理职能交由警察执行的新体制。
对上述改革措施,本人最给予期待的是:区人大代表直选和区长差额直选。
由此基础上,经过一定时间努力,我国就可以实现市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乃至全国人大代表的直选;在区长差额直选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市长差额直选,然后过渡到区长、市长、省长乃至国家主席的差额直选,最后实现一人一票的全体公民选举国家主席的目标。让中国的各级领导人,区(县)长、市长、省长乃至国家主席,都经由公民直选;在程序正义上,实现每个公民都有决定国家大事的真正权力,做名副其实的“国家的主人”。
台湾的政党成功轮替,让中国人的程序正义得到了卓有成效的实践;因此台湾作为中国人的民主政治典范,无可辩驳地载入了史册。
香港回归二十年后的2017年,也将实行特首直选。
深圳,在2008年,公开承诺区人大代表直选和区长差额直选。
但愿邓小平不断地显灵,二十年后,大陆的中国人能走近投票箱,选举自己心目中的国家主席。
目下,也许有特“讲政治”的道德家,会攻击我的这种祈愿
但我们平心静气地想一想,——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邓小平、蒋经国、胡锦涛、马英九……等等中华政治家,他们所奋斗所坚持的目标,不就是中华民族复兴?而中国人享有充分的民权、民主,享有幸福的民生,其实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标志。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