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友
同意
朱四倍
朱四倍,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杂文学会会员,时事评论作者,多家报刊、网站专栏作者。生有所幸,常 处于朋友般老师的指点下。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修订。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据悉,该意见稿通过后,全国的教师都将奉行这一新的职业道德规范。(《新闻晨报》6月26日)
“保护学生安全”被首次写入了新《规范》。该内容的加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最近在坊间讨论得沸沸扬扬的“范跑跑事件”,似乎可以认为是范泡跑事件的出现,推动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修订。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曾在回答记者关于“范跑跑事件”提问时说,“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而“范跑跑事件”主角范美忠则回应道:“我确实不崇高,但并不无耻。”,并反问:“崇高是一个好老师的必要条件吗?”
范泡跑的说法切中了当下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偏重理想性,缺乏现实性,偏重社会要求,缺乏人文关怀,偏重价值性约束,缺乏专业性规定的软肋。
“师者人之模也,无德者无以为师”,“德高为师、学高为范”。 道德为教育活动之本,师德是教师的职业之魂。因此,千百年来,“捧着一颗心来, 不带半根草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一直都是我国无数教师自觉追求的行动准绳。“保护学生安全”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传承和延续。
在笔者看来,“保护学生安全”并不是教师职业道德所能承载的。汶川大地震,学校的无情倒塌和学生的悲惨离去是源于建筑质量而不是个别教师的职业道德,我们就可以发现,教师“保护学生安全”仅仅是一个后置条件而非前置条件。换句话说,仅仅由于范跑跑之流的出现而把学生安全寄托于教师职业道德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是一种心甘情愿的道德寄托而非制度保障。
再往前推,20世纪90年代中期,某地庆祝少年儿童节的演出中,大厅起火,组织者下令“请领导先走”,事件的结局是200余儿童葬身火海。在这个事件中,虽然“领导先走”与大量学生伤亡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在此情况下,教师职业道德能“保护学生安全”吗?
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宝贵的。自从文艺复兴运动呼唤人性的复归,以及康德提出“人就是目的”的伦理命题以来,对人的权利的尊重,特别是对人生命和尊严的呵护就成为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专制主义与民主主义的重要分水岭。现代学校作为培养人的公共部门,它的第一位职责是保护学生的安全,使他们健康成长。“保护学生安全”与教师密切相关,但不是教师个体所能完全支撑学生安全的。尽管有媒体报道称,如果日本出现了“范跑跑”,那他肯定会被马上解雇,而且在社会上永远无法抬头。 但是,从该报道看,日本也仅仅是规定了教师不能离开学生,而非强制规定教师“保护学生安全”。而前者则鼠疫职业道德范畴。
师德还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构建,使师德规范成为实实在在、切实可行、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准则。就我国来说,“保护学生安全”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比如剔除等级制度造成的学生权益损害如消除“让领导先走”现象,还要贯彻危机教育,直面自然或社会的灾难。医学伦理学家告诉我们:“我要努力以尊严和勇气面对我自己的问题,在我的同胞遭受痛苦时,我要尽力援助他们。”
“保护学生安全”不能寄托于教师群体的职业道德,否则就犯了简单主义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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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2008-06-27 09:28:11
凤凰网友
打到王旭明............
2008-06-27 09:39:44
凤凰网友
保护学生安全是教师的法律责任还是道德责任,这个应该明确。如果是法律责任,教师无法承担,也太理想化,如果是道德责任更合情理一些。
2008-06-27 09:51:43
凤凰网友
建议保安当教师,现今教师去少林寺进修。
2008-07-03 18:56:41
凤凰网友
支持楼主!
2008-07-04 04:39:34
有理
2008-06-27 09: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