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非叙事
为灾区人民祈祷,惟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终究还是“不宽容”

发表于 2008-06-27 11:07:58 类别:时评

终究还是“不宽容”

文/魏英杰

最近写了几篇关于“言论自由”的时评,感觉老调重弹、殊无新意。这种常识性写作,既对个人进步无所助益,恐怕读者看来也是味同嚼蜡。思想和言论自由早被看作是一种天赋权利,自然无需吾辈饶舌了。

事实却证明,这种想法不免过于一厢情愿。前两天,有一位心理学家张结海先生,针对范美忠等热点事件撰文称,原因在于“我们对不当言论太宽容了”。他认为,“整个中国社会在某些方面说话之没有‘顾忌’的程度,不敢说是世界之最,也大概是‘之最’之一”,所以“就范美忠这个广受争议的个案而言,如果我们不对他的言论进行批判、不治他的‘罪’,这就客观上等同于鼓励全体老师向他学习”。

按张文的说法,范美忠等人竟是言论“太宽容”的产物,而不是什么“以言获罪”的牺牲品。而且持类似观点的并非张先生一人。就在6月25日张文见报那天,同样就“范美忠事件”,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答记者称:“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他是在和央视主持白岩松做节目时说的这番话。据王旭明说,白岩松当时就此补充一句话:“我们也不能给无耻提供无耻的场所。”

既然“太宽容”,对“不当言论”进行批判,或者不给“无耻”提供舞台,也便在于“情理之中”。二者在逻辑上是内在一致、互相呼应的。

但这些言论,让我不得不再“饶舌”一次。因为同样从常识出发,无论张、白之说如何冠冕堂皇,都指向了历史上无数次重演的“不宽容”的悲剧。按照这样的思维逻辑,恐怕终究绕不过钳制思想、以言论治罪的老路。很简单,掌握判定何为“不当言论”权力的规则制定者,很可能利用这一工具钳制异己、打压“敌人”。而允许这样的做法,实乃鼓励威权统治的先声。

就事论事地说,不当言论或无耻言论并非法律用语,事实上是一种道德词语。由此来看,张、白二人的主张和法治精神并不契合,不无鼓励道德审判的嫌疑。况且,张认为不治范美忠不当言论的“罪”,等同于鼓励全体老师向他学习,这实际上是将一种尚未发生的、假想的后果,强加于个人头上。这种做法,或可以称之为“预先定罪”了。这也说明,张、白二人偏离宽容的境界,要说有多远就有多远了。

在某种程度上,范美忠的出现绝非言论“太宽容”,终究还是“不宽容”所致。试想,如果社会对种种“另类声音”见怪不怪,范美忠等人的言论何至于如此让人感觉惊骇世俗?如果宽容已经成为一种时代的精神,范美忠也不至于因言获罪被取消教职,那位大三女生“Die豹”也不至于被“人肉搜索”吓得休学在家。撇开这些不说,我更不知道张氏“太宽容”论的现实基础何在,或者他认为像范美忠这样“乱说话”,就是言论自由的全部内涵?

历史上,罗马帝国曾经不宽容地粗暴对待基督教,但到了后来,取得“统治地位”的基督教反过来对“异教徒”大肆镇压。因为宗教不宽容,人类的流血记忆绵延千年之久。宽容和自由的普世价值,就是建立在人类曾经的普遍苦痛之上。这种历史教训,不值得我们再去重新演练一番。这样常识性思想遗产,尤其值得倍加珍惜。正因如此,我以为张结海诸先生,不要过早地坠入“太宽容”的幸福深渊。即便自我感觉良好,也别以为所有人都和他一样生活在自由的空气中。

2008年6月26日

 

 

 

 

分享 浏览(5663) 评论(10)
上一篇 << “师德新规”避免了道德民粹主义      下一篇 >> 纸做的老虎包不住舆论的火

发表评论

凤凰网友
验证码:   看不清验证码

关于博主

加为好友

给博主留言    查看留言

文章列表

    文章分类

      最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