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美忠该被解聘吗?
■说真话和出口伤人是两回事。在法律和对错之外,还有常识、常情在。
■《教育法》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为法律条文,它的定义是不明确的。
■假如教师不自律的话,那么你的孩子就可能处于一个恶劣言论的教育之下。
事件本身
事件本身很简单,在地震一瞬间,
就其行为本身来说,我知道,在美国,加州是地震多发区,有的学区学校对教师职责范围有这样描述,“紧急状况下(明确提到火灾、爆炸、地震)教师必须和学生在一起,协助撤离”等等。学校、工作单位都经常有紧急状况训练,最后,条件反射的行为就不可能是自己跑。假如有职责规定自己跑了,学校可以辞退你,但是你还是可以设法换地方再找一份教师工作。美国由各个校区自己规定工作职责。不能说全美的学校都在一个规定下。假如没有明确地震疏散属于职责范围,事后教师就有辩解的空间。
再说言论,
我曾在评论中说,
我提到一个小女孩。她呼救,救援人员发现了她和另一个女孩。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救援人员先救了她,她活下来,而另一个女孩死去了。她对记者说,我后来想,我那时的情况比我的同学好,我应该不要叫他们救我,他们就会先去救我的同学,她就不会死了。这女孩只有十来岁。人的良善本能和天性使她忘不了死去的同学,让她产生自责念头。这种本能天性和她求生呼救的本能天性是一样的,都是人之常情。有些人在这一刻像
把虚构去掉,真实的
表达的权利
从一开始,光亚学校校长卿光亚就表示:
于是引出两个问题:一,是否可以因为“文章问题”找其他借口
美国科罗拉多大学有个沃特·
纽约人自然惊愕,特别是9·11事件受难者家属,大多还生活在那里,这无疑是对他们的伤口撒盐。纽约州长称邱吉尔为“偏执的恐怖分子支持者”。有人威胁邱吉尔来就杀了他。虽可能只是说说而已,可警方对“死亡威胁”不敢掉以轻心。汉密尔顿学院把原来的大会场换成300人小会场,仍不能平息纽约人怒气。最后学院以安全理由撤消了对邱吉尔的邀请。大学里普遍引发争论,要害是:学术自由有没有界线?如果有,界线在哪里,谁来划这个界线,用什么标准、怎么划这个界线?如果没有,大学和社会对言论的承受能力有没有极限,社会为此而付出的代价有没有极限?
邱吉尔遂宣布他要在自己学校演讲,顿时引起很多人愤怒。公立大学是开放的,很多人说要来冲场子。校方宣布出于安全理由撤消演讲,组织演讲的学生组织表示,这是对言论自由的严重侵犯。他们的律师说,如有安全问题,校方有责任保护
可是,维护这样的言论和学术自由原则,民众并非没有支付代价。在学校里,学术和教育很难分开。假如教师不自律的话,那么你的孩子就可能处于一个恶劣言论的教育之下。言论自由的环境,其代价就是你必须忍受总有人滥用自由,而教师滥用自由,伤害尤大。
能不能解职
邱吉尔出名了,他的职务也引起争议。他是有终身教职的大学教授,是美国为数不多的铁饭碗持有者。大多数人不能接受他的观点,也有人觉得在公立大学,教师竟如此评论9·11,并堂而皇之写文章出书做演讲,实在过分。科罗拉多州州长说,邱吉尔的说法“丑恶而煽动”,要求把他请出大学。邱吉尔在一片争议声中宣布辞去他担任的种族问题研究部门的主席。负责雇佣大学教师的州校董会说要调查这起争议。
他学校的教师组织发言人说,
但是,这并不是说
再回到
关于第二个问题,解聘是否成立。教育局负责人的解聘理由是,光亚学校是一所私立学校,招聘没有教师资格证的范美忠任教,是没有严格按照《教师法》办事。而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章“资格和任用”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规定,“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也就是说,假如学历符合条件,按照《教师法》,拥有北大学
但是,对
什么是良好的思想?由谁来判断和界定?这样可能被随意解释的法律条文,才是值得关注的焦点。
范美忠的话:
“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
“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十八岁的人了!”
“事后我反思,当时我为什么没有叫学生和我一起跑呢?也许这就是在灾难来临那一瞬我的本能反应,我一直是爱惜自己生命的。事实上,当突发灾难意外降临时,很多人的脑子会短路,我们校长就坐在办公室里一动没动。我也短路了。”
“妻子在与我交谈时说道,也许我对学生们的爱还不够,还不到能牺牲自己的地步。我承认这一点。牺牲生命不是底线道德,而是神圣道德,我不够神圣,我敬畏那些神圣的人,但我有不忏悔的自由。”
“向我的学生道歉,也许我爱你们的程度确实还不够;向被我的言论伤害了感情的母亲和人们道歉,不知我对母亲的爱能否压倒我内心的怯懦;向都江堰光亚学校和校长道歉,我的言论给你们带来莫大的压力。”
为什么没有人评论?可能大家厌倦了这个话题。也可能是和我一样,难以对是否原谅作出选择。我很同情范,他甚至连工作也丢了,以后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请他,我认为犯过错的人应该能有机会重新开始。但我又觉得,原谅范就等于是赞同了范,就是辜负了在那个时候很多有善良行为的人。范的错,不在于逃跑,在于在最“合适”的时候,发表了最“合适”的言论。他不仅仅伤了众多母亲的感情,也伤了众多为善良而感动的心。这就是人们常希望的,尽管我们难免有善良也有鄙陋,但是应该赞同善良和不鼓励鄙陋,这是一种感性的道德观,而不是会议桌里理性的制度的讨论。我用一个改良的故事来表达我的意思:--------圣经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妇女正在行淫之时被人抓获,按犹太教法律这妇女必须用石头打死。法利赛人把她带到耶稣前让耶稣作判决,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他们听耶稣这样说后就一个一个地走了。 著名xxx为这个圣经故事戏拟了一个现代中国版本:一个中国老人说:“你们大家谁能完美没有缺点的呢,这样的罪还不至于获取死罪。”-------在道德层面,对于一个认识错误的人,确实是应该原谅的。
为什么没有人评论?可能大家厌倦了这个话题。也可能是和我一样,难以对是否原谅作出选择。我很同情范,他甚至连工作也丢了,以后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请他,我认为犯过错的人应该能有机会重新开始。但我又觉得,原谅范就等于是赞同了范,就是辜负了在那个时候很多有善良行为的人。范的错,不在于逃跑,在于在最“合适”的时候,发表了最“合适”的言论。他不仅仅伤了众多母亲的感情,也伤了众多为善良而感动的心。这就是人们常希望的,尽管我们难免有善良也有鄙陋,但是应该赞同善良和不鼓励鄙陋,这是一种感性的道德观,而不是会议桌里理性的制度的讨论。我用一个改良的故事来表达我的意思:--------圣经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妇女正在行淫之时被人抓获,按犹太教法律这妇女必须用石头打死。法利赛人把她带到耶稣前让耶稣作判决,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他们听耶稣这样说后就一个一个地走了。 著名xxx为这个圣经故事戏拟了一个现代中国版本:一个中国老人说:“你们大家谁能完美没有缺点的呢,这样的罪还不至于获取死罪。”-------在道德层面,对于一个认识错误的人,确实是应该原谅的。
范跑没错,他指的是在地震瞬间用生命換女儿生命,母亲为有这样的儿子而骄傲,每个做父母的都原用生命保护子女,瞬间只能一次选择,平时学生生病范肯定帮助送医院。在于在最“合适”的时候,发表了最“合适”的言论。成了怪圈,大家都被套牢,都站在不同的角度,断章取义。时间是最好良药,人是自然人更是社会人。-------在道德层面,对于一个认识错误的人,确实是应该原谅的。
范美忠是中华民族的楷模!如果我们的民族能多出这样几个人,那么中国将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什么时候都要求我们屈服于集体主义,集体主义什么时候考虑过我们个体的利益?一个在法律框架下追求自己利益的人,是一个真实的人。
范美忠是中华民族的楷模!如果我们的民族能多出这样几个人,那么中国将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什么时候都要求我们屈服于集体主义,集体主义什么时候考虑过我们个体的利益?一个在法律框架下追求自己利益的人,是一个真实的人。--------这句话我倒是不太赞同。使集体中的个体得到尽量大的自由和权利,是一种天赋的理性的制度的作用。而个人追求人性的善良,是感性的道德规范的作用,二者应该相互相成。我不赞同在平常的人际相处,也给人张扬自私啊。
“如果范是你的家人,你希望范做什么什么?是希望他逃跑自救,还是希望他为别人而死?”“如果我的生命处于危险中,我会像范那么做,但事后我不会那么愚蠢地承认。”有人对要求他人必须牺牲的想法感到不屑:“对啊,我们需要一部法律。如果我们制定一部强制为他人牺牲的法律,那么肯定情况不一样啰!”还有人大概认为这是一种常见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那些无用的老师又会做什么呢?我怀疑也就是赶紧逃跑。”对于一个认识错误的人,确实是应该原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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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范:你就不要当老师了。你去办个能表达自己思想的杂志吧。可以发挥你的聪明才智。这个杂志叫《想咋就咋》
解职对范美忠够不成伤害,他原本就不是一个懦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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