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dom give force!
Life as poem,Death beyond water!

2008-06-29 01: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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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内社会上一直不缺道德批判,道德绑架乃至于道德强奸的事件。汶川大地震之后,这种现象更加是如火似荼了。今天听到一则消息:教育部就“范美忠事件”表态:“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从师德出发提升到做人,教育部的高官显然以为自己站上道德高地,可以高屋建瓴地对“先跑老师”盖棺定论。
“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这句话很熟悉,在批判范美忠的一些所谓和一般扔大便的愤青划清界限的评论中十分常见。只是这些评论都是从个人角度出发,不排除他们处在范美忠的那个位置,会作出一些崇高伟大的事业出来,所以他们有权在那里意淫道德。不过听到从一个政府部门那里发出这样的声音,尤其是从道德高度,甚至于已经谈论到做人这么高深的地步,感觉就有点别扭了。
首先作为教育部这样一个政府部门,在众多公立学校倒塌之后,还没有一个人为之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对一个逃跑的老师进行所谓道德教诲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作为教育部门,法律上,显然它是有责任保护教师,学生等相关教育事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的职责。在地震灾区众多倒塌学校背景下是多所希望学校坚强屹立的身影,面对这么尴尬的情形,教育部还是毅然决然地将先跑老师范美忠祭旗,显得是多么的诡异。(这种尴尬情形要是在民主国家,教育部众官家早可以拍屁股走人了,人家在野党揪都把你揪死)
其次,从教育部的角度怎么理解这句“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范美忠之所以无耻,不外乎他多说了几句话,于是有“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将作为呈堂罪证”的罪证。相信地震中逃跑的老师不只范美忠一个,作为人的本能反应,显然逃避自然灾害而先跑并不是一件耻辱的事件。那么无耻的是什么呢?教育部的官员显然是针对了范美忠的言行,按照教育部的官员的思维,作为教师,你跑是可以,那是你个人的事情,但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就是全体教师乃至教育部门的羞耻了。(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
范美忠老师先跑,如果在一个有完整防灾体系,并且有不时防灾演练,并且明确责任的情况下,显然是会染上道德污点。不过发生在中国,豆腐渣工程横行,政府公信力低下,甚至发生过“让领导先走”,陪上几百个孩子生命火灾事件的背景下,作为个人,并没有责任将集体的职责担负在个体身上。相反,作为教育部门,应该反省自己,造成如此多伤亡事件的学校倒塌事故,谁来背负这个集体责任?(南方雪灾众多倒下的新电线杆对比几十年高龄依然屹立不倒的电线杆,谁为我们的公共事业的灾难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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