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这两件事风马牛不相及。一件发生在中国的上海,一件发生在国外的蒙古;一件是至今动机不详个人袭击警察,一件是对选举结果不满引起的社会骚乱。。。但这两件事背后都隐含着相同的一点:袭击警察和社会骚乱的人都有着巨大的不满和愤怒,一个显然是对警察的不满,一个显然是对选举结果的愤怒。这两件事还有一个共同点是:都引起了广大民众的注意力,也引来了许多激烈的讨论。这些事件不引起足够的注意和理性的讨论,就有可能还会再在别的地方发生;就有可能会危害到我们的社会,包括财产和生命。我们究竟应该怎么样理性地看待这两件社会事件?
首先,无论你出于什么动机和立场,你必须首先承认袭击警察和社会骚乱都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有些人一直错误地以为谁的声音响谁就握有话语权,谁就是正确的一方,有的人甚至不惜损伤别人或公共的财产甚至伤害别人的生命,以袭击警察和社会骚乱来发出自己的声音。但这些不顾别人意见甚至不顾别人生命的激烈行为只能让人民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这些激烈行动不但没有让这些人变成更正确,但让他们走到了犯罪的一方。
其次,用受害者心态去容忍一些激烈的行为是可以出人命的可怕的有害心态。发动袭击警察和社会骚乱的那些人都自以为自己是某种程度上的受害者。那位袭击警察的北京小伙不外乎出于自己是警察有些行为受害者的心态;那些在蒙古骚乱的人也不外乎自己是选举中或黑箱作业或作弊的受害者的心态。在受害者心态作怪下,这些人会误以为自己的激烈反抗行为是合理的和正确的,甚至连违反法律和摧残生命也在所不惜了。但我们都已经看到了,这种受害者心态不光会毁了这些人自己,殃及无辜,甚至会摧残无辜的生命。这是十恶不赦的,是不可饶恕的。
第三,我们不能动不动什么事情都去怪官员和制度。类似袭击警察和社会骚乱的事件发生后,必定会有那么一些人去所谓“反思”官员的行为和制度。虽然有些官员的行为确实让人不齿,虽然有些制度很不合理,但我们不要忘记的是官员和制度产生于民;他们不生活在真空中,当小老百姓和社会都是物欲横流笑贫不笑娼时,你怎么能要求官员们个个如圣人?官员的腐败和落后以及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召唤的是应该是健全的法律,而不是有害的袭击警察和社会骚乱。用受害者心态去袭击警察和搞社会骚乱,只会造成不必要的对立和误会;不光不会改变社会什么,还只会对法律健全过程起拖后腿的作用。
最后,我们每个人都要冷静和理智地好好想一想,为什么有些人那么容易愤怒,那么容易走极端。这世界上不公平的事情有的是,这世界上也不可能完全公平,怎么随着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去建立一个顺畅的平和的让人对不公平有诉说之处,诉说后有强力的和公平的司法调解系统才应该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坚持的诉求。
-导读一下这篇文章:那么多人来骂那么激烈难听的话,说明这篇文章真写对了。
-凤凰卫视有报天天读引用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