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 张继合《纸糊的典故》 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
《晋书》列传记载了“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慷慨赴死的场面:司马炎听信钟会的挑拨,对嵇康动了刀子。行刑的那天,京城东市上人山人海,三千多太学生都来为这位社会名流送行。嵇康默默地望着日影移动,眼看午时三刻就要到了,他出人意料地要求弹琴,这可是他的拿手绝活儿。神奇的乐曲征服了在场的每个人,一曲终了,嵇康淡淡地说:“这段从不传人的《广陵散》,彻底绝种了!”他从容就戮,时年40岁。(下图:嵇康先生的“标准像”)
可怜嵇康人头落地,《广陵散》便随之绝了种。一个不与时政合作的文人,死就死了,与国计民生无关;然而,嵇康临死还拉着一首难以复制的名曲为自己殉葬,不是有点太过分了吗?据刘籍《琴议》记载:嵇康是从杜夔的儿子杜猛那里学得《广陵散》。嵇康非常喜爱此曲,经常弹奏它,以致招来许多人前来求教,但嵇康概不肯轻授。选择接班人,慎重点儿,当然没错;但《广陵散》不是嵇康家的私产,把曲子带到坟墓里去,也太抬举自己了吧!他活了40岁,就没有一个相得中的文化继承人?说“无出其右者”,显然是骗人。难道“太学生三千人请以为师”还不够风光吗?(下图:嵇康抚琴)
不屑传世,以其自负;不肯收徒,因其自私。“竹林七贤”都是“怪人”,也是“高人”;但是,如果对社会没有任何贡献、甚至把自身的“绝活儿”带进棺材,那就成了“盗宝贼人”。都像他们这种做派,恐怕天下文脉就要断根绝种了。至于说《晋书》有关《广陵散》的由来,也系伪托。史书里此类神秘、玄妙的叙述,简直成了后人寻根溯源的绊脚石。
初,康尝游于洛西,暮宿华阳亭,引琴而弹。夜分,忽有客诣之,称是古人,与康共谈音律,辞致清辩,因索琴弹之,而为《广陵散》,声调绝伦,遂以授康,仍誓不传人,亦不言其姓字。
假托古人,抬高自己。一部名曲,烂在肚里、埋进坟墓里也不肯传世。于伯牙和钟子期即是如此,《列子·汤问》写道:“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曲每奏,钟子期辄其趣。”这是琴手与听众“绝配”,是心有灵犀的“黄金搭档”。伯牙与钟子期甚至萌生出狂热的自恋,以为普天之下,只有一双手能弹得了高山流水,只有一对耳朵可辨得出弦外之音——琴,成了他们之间的私事。后来,死了一个;另一个也觉得苟活无趣,一激动,把好端端的琴摔碎了。(下图:声名显赫的“竹林七贤”)
音乐成了哥们儿之间的私事,琴碎了,俺愿意;曲绝了,它活该。眼下想怎么闹怎么闹,碍不着别人什么事儿。被文人阶层长期垄断和霸占的所谓“高雅音乐”,总是一副故作神秘、半死不活的样子,比起渔樵互答、牧童短笛的朝气,文人的琴弦太老了,也太丑了。
当然,除了琴,还有笛、还有箫,这些都是书生们随身携带的小玩艺儿,弄好了,还能骗来一点儿不俗的清名甚至经济上的实惠呢。卓文君不就是给司马相如的琴音勾得私奔了吗?杜牧诗里说:“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天上仙子都玩得了这种风雅,地上的“文曲星”们岂肯后人?他们吹拉弹唱,在自己的时代里买弄风情。箫,还被诗人当作了鸡犬飞升的道具:“不知子晋缘何事,只学吹箫便得仙。”古人一听到这种《神仙传》的故事,便要馋得口水三尺长了。
愚蠢。楼主用当今的大道理来衡量古人的做人境界,大而无当,不着边际。 先了解一下人性与人类文明发展的思想脉络吧。 再者,嵇康慷慨赴死的精神力量与广陵散在这里的象征意义本身就比它本身的价值大得多。
嵇康 才华横溢之人,本人拜读多很多相关书籍,对其人甚是崇拜。。。。。。
善人则亲近之,助德行于身心;恶人则远避之,杜灾殃于眉睫。常须隐恶扬善,不可口是心非。恒记有益之语,罔谈非礼之言。剪碍道之荆榛,除当途之瓦石。修数百年崎岖之路,造千万人来往之桥。垂训以格人非,捐资以成人美。作事须循天理,出言要顺人心。见先哲于羹墙,慎独知于衾影。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永无恶曜加临,常有吉神拥护。
这样埋汰人,招人骂也是自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