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卧撑事件之后,一般人都想着估计有个屎盆子正在等着参与的老百姓,因为事先已经是定性了的:一小撮某某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云云。这是我们这里的常用手法。
但今天的这条消息多少有些让人意外:贵州官方分析此事的原因,总结了五条,最后归结到“民众有怨气”上。而怨气的原因自然是当地政府办事不利、不能为百姓做事。
这事好玩的地方在于,最初的反应其实是条件反射型的,类似事件一出来,首先就是这么个反应,比巴甫洛夫那些倒霉的实验用狗的反应都敏捷,虽然经过了大脑,但可能没经过管思考的那部分。后来的反应是经过了大脑皮层,但这正好跟条件反射出来的话语形成了悖论。先开枪再问为什么。
看见这玩意儿,头一个感觉就是这是新型的“罪己诏”。话说当年有皇帝的时候,国家出了大事或者天象示警,皇帝一般都颁布一个罪己诏,以说明万方有事、罪在朕躬的道理,接着倒不是皇帝退位,而是宰相倒霉。即使不辞职,也要表示辞职的意思。大致这事的意思是皇帝负个形式上的责任,宰相因为是实际政务实行者,所以要负更大的责任。
罪己诏的真实意思,其实就是个“寻找替罪羊诏”。因为不是具体的官员,即使负上某些责任,也不过是个领导责任,跟那些具体事件的当时官员之间,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不知道当年这种罪己诏的效果如何,反正现在我是不会相信的。因为这根本不是个“主清于上、政乱其下”的问题。
替罪羊诏书一颁布,估计这事儿基本就算是定性了。“一小撮”与“不明真相”估计就不会怎么说了,群众的眼睛最终还是亮的,或者说至少群众是有原因的。换几个官员看来是必然了,追究老百姓的力度将会降低了。
要说起来这未必是坏事,至少比起以前还是有进步。可有一个事情我想知道:从这个罪己诏后面,到底怎么解释那“一小撮”。另外一个想知道的是,是不是以后每次事件都要出到近乎揭竿而起的手法,才能有一个勉强能接受的结果呢?如果真是如此,那可真是要遍地烽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