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证据,王万春还原了整个案件的真相:2004年,李胜利与当地法院书记员吕留生的姐姐发生口角。随后,吕邀请七一路派出所警员为其出气。
接下来,被带回派出所的李胜利遭六名警员殴打昏迷,疑似死亡。为掩盖真相,涉案警员冷飞、李立田经商议,将昏迷中的李胜利从四楼扔下,并伪造其坠楼身亡的案发现场。
在李胜利死亡七年后,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海宇终于归案。王海宇,女,33岁,系参与殴打李胜利的警察之一,七年来,她被两次逮捕,一次通缉。
同时,此前与案子有关的一些事实令人不解。一直关注并报道此案的记者李晨说,王海宇至今还在派出所领工资,而且第二次怀孕涉嫌造假。(摘要自2011年12月27日《凤凰网》)
受害人仅仅因为与某法院书记员吕留生的姐姐发生口角,就被吕留生邀请的六名恶警殴打昏迷,最终又被恶警从四楼抛下致死。这起由法院书记员和几名恶警制造的恶性刑事案件真是骇人听闻,令人不敢想象。
在这起故意杀人案件的侦办中,因为“官官相卫”因素的存在,几名恶警包括吕留生差点以“涉嫌刑讯逼供”为名“蒙混过关”,幸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昭日月可鉴”,在受害者家属的久诉不息、新闻媒体的曝光监督和当地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的坚持不懈之下,几名穿着人民警服的家伙包括吕留生,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处。
2008年,此案的主犯李立田伏法,同案的吕留生、冷飞等被判重刑;张伞、王海宇在今年的清网行动中被抓捕。
可是,就是这样一起激起公愤的恶性刑事案件,在办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弊端,涉案女警王海宇竟然通过“瞒天过海”的手段屡次逃脱法律制裁,天理何在?天理何容?公平和正义何容?
涉案女警王海宇到底有什么“通天本事”,以至于她屡屡逃脱法律制裁?据称,此女警的父亲曾经在当地检察机关为官,家世颇有背景。这,难道就该逍遥法外?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充分彰显公平和正义,就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当今社会,警察队伍问题重重,以至于人民以“警匪一家”来形容当今某些警察。此恶性刑事案件再次以惊世骇俗的方式告诉我们,当今加强警察队伍建设,以“铁的手腕”从严治警,刻不容缓。
当今警察队伍尤其需要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这样的不徇私情、铁面无私的“领头羊”,警察队伍的王立军若越多,恶警的生存空间将越小。
(2011年12月27日下午)
怪事天天有。
别提虫庆的王某人,其实也不是个啥好东西,那儿的摄像头还是智能的,很听话的,让它坏就坏,让它好就好,神了。
“其他”女警、、、斩他警、、、???
共产党带给我们的就是这样的天下,江姐等死得何其不值,官官相护,警匪一家,从这件事看,淋漓尽致,当局居然置若罔闻,麻木不仁,是否是风雨来的前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