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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7 08:23:35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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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上不会掉馅饼,同理,公民权利也不会自然而然的从天上掉下来。在公民权利意识(非公民素质)普遍不高的中国,极力争取公民权利的行为就弥足珍贵。据《南方都市报》报道,7月4日上午10时左右,在东莞南城体育馆附近,因为等红灯时被对方卡住车道,一名50多岁的阿叔驾驶一辆咖啡色的宝马紧追一辆交通执法车,最终将其截停。执法车司机向“宝马阿叔”道歉后,后者才作罢。

  有趣的是,在网友们的跟帖里,绝大多数都在质疑“宝马阿叔”的身份,并且设想,假如面对的是开普通车的市民,交通执法车司机会道歉吗?网友们的设想不无道理,因为在现实中,权力大于权利的事情处处可见,几成“一个不能说的秘密”。但绕是如此,我们依然褒扬“宝马阿叔”的行为。毫无疑问,他不但是在抗争自己正当的公民权利,而且还在努力维系交通规则的权威性:你(交通执法车)要是不守规矩我跟你玩到底。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现代社会需要一个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规则。普通人违反这个规则,比如交通违规,受损害的还只了了;但如果执法者也加入违反者的行列,损害的就是整个社会的利益,以及政府自身的诚信。作为社会公民的一分子,站出来与这种行为做抗争,可能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智慧。

什么样的公民,就会有什么样的政府。公民社会不是一天建成的,只有像“宝马阿叔”这样的公民越来越多,才是我们社会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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