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桦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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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8 17:51:31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劳动法评论 | 浏览 560 次 | 评论 1 条

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遭遇大部制改革,又因为前一阵抗震救灾的影响,导致近几个月来劳动法制的进度相对比较缓慢。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接受采访时表示了两点:一是45条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将有超过40条的内容将进行修改;二是最终的《实施条例》等一段时间就会正式出台。这个消息又给原来不怎么特别再关心《实施条例》的企业和劳动者带来了一些新的关注点。从某种角度来看,这个《实施条例(草案)》何其相似于05年下半年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几乎是很多条款都是重新修改。

那么,有人会问的是:其一,这个《实施条例》到底会改成什么样子?其二,最终的《实施条例》到底什么时候可以真的面世?其实,这也是05年下半年人们问得最多的最为相似两个问题:其一,这个《劳动合同法》到底会改成什么样子?其二,最终的《劳动合同法》到底什么时候可以真的面世?关于三年前的第一个问题,最后改成了什么样子,我想这也是当时很多人都想不到的,尽管此后通过不断的协调和沟通,最终的文本内容达成一致了,但是最后的折衷文本是无论哪个专家都无法预见的。而关于三年前的第二个问题,答案是两年,是在“会安排尽快出台”的对外口径中让企业和员工苦等了两个春夏秋冬。

《实施条例》会进行怎样的修改?我想,可能会朝着技术上更为先进以及政策上更为和谐的两个面相进行。起草《实施条例(草案)》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因为就是要树着一个靶子,让社会公众来攻击、来挑错,甚至是来调侃。而立法的本身,由于实际起草者的个人或者是小团队智慧的定理性局限,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瑕疵或错误,甚至是一些硬伤。比如,此次立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那应该就是一个很显然的败笔,是技术上的退步。可能起草者认为是一个很好的甄别和辨明,但实际在立法技术上,这是不必要的唐吉柯德式宣示。很多条款,应该说还是不错的,比较能够平衡劳资关系。但是,规则不是仅仅为平衡而订立的,特别是社会性的立法。不过在立法政策取向层面,《劳动合同法》基本的精神,《实施条例》应该还是会延续。

《实施条例》的最终出台,也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事情。什么时候出台呢,要考虑一些因素。比如,在经历抗震救灾之后的多长时间,在北京奥运会之前还是之后,在哪一个具体的月份安排出台,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安排,会不会再次引发社会的新的争论?但是,无论从政策性的角度还是从法律性的角度来讲,最终的《实施条例》下半年出台应该是可以预期的。如果不出意外,应该会在北京奥运会之后不久的某个时候。具体的时间呢,则比较难说。若是在以前的立法政策和技术安排下,这部《实施条例》也许会等很久。但是,在当下的和谐、法治、公开和强调更多知情权的社会政策下,公众可能还是需要等一等,但相信不会是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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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桦宇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律师、税法业务部负责人。上海持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首席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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