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我的第一本新书《涉过季节的痛》上市之后,我就从北京留在了湖南的一家文化公司。那时候公司刚正好要做杂志书,在公司资产重组的情况下,我成了该杂志书的主编。这一年, 我19岁。
公司一直想申请刊号来做这个选题,但是动用了很多关系投了很多资金还是未果。 那年夏天郭敬明的《岛》系列书刚正好火热上市,公司看到这样的情况也开始用书号开始做杂志,也就是现在人们所说的“mook”。在这样一个情况下,公司这边给我配置了四个人就开始运作了。 第一期预计要在八月学生开学之前出来,我带领我的团队开始日以继夜的工作。那一年整个青春市场也被非常看好,我们包括公司的老板都觉得第一期出来之后我们将会可以越加接近自己的梦想。但是杂志书正式准备发行的时候才碰到真正的麻烦。
原来杂志书的销售既不能征订也不能走正渠道,只能走二渠道,这样让书的销售非常艰难。再加上杂志书的周转费用一般是一个季度跟书商结算一次,杂志书本身这样一个畸形产物一出生就面对的很多问题。然后我们公司的杂志书做到年底的时候就停了下来。
三年之后的夏天,我回到太原。我开始反思2005年做杂志书这一系列事件的背后所蕴涵的一些文化潜在的营销透视。出版权是作为基本人权其中表达权的一种派生,这样的一个权力应该是很自然很普通就能享受的。但是只要一经行政审批之后,刊号身价立刻就扶摇直上三千里。刊号的费用到了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这样无形当中提高了很多人参与文化投资文化的门槛。在国际文化市场当中,刊号的申请和费用相当简单,就当是中午的时候在KFC吃了顿快餐。
在中国这样一个大背景之下,文化公司开始下有对策了。然后开始用书号开始做杂志书,但是即使这样价格都依然不菲。而且这样的发行变的很不稳定。除非相当有人气和市场的作家才可以运作,一般小成本的文化公司是根本没有能力和资金来做的。针对这样的情况,笔者这样认为文化总是因其精神追求和社会责任而愈显高尚。应该把文化还给文化。用市场营销的逐利行为取代文化产品的固有使命和内在追求,也许会取得一定的“营销业绩”,但这不是文化之幸,而实在是文化之痛。
把文化市场的参与提高到这样高的门槛, 对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发展也是相当不利的。所谓“软实力”,根据美国学者约瑟夫·奈的解释,就是按照吸引而非强迫或收买手段达到己方的意愿的能力,它来源于一个国家的文化、价值观念、外交政策和机构体制的吸引力。文化“软实力”集中体现在国家的文化吸引力、文化影响力和文化创造力之中。软实力还可以提供一个国家经济上的创新,毕竟光有Made in China是不够的,我们更需要有Cultured in China。
改革开放三十年,经历过阵痛、 迷惑、和貌似阳光明媚。如今中国文化市场面临的是继续大刀阔斧的革新。软实力的提高无疑是这个国家走向成熟的标志所在,也是文化市场的拨云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