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给妓女经济学敲一榔头
文/胡荣荣
在支持卖淫合法化的理由中,有一条很重要的理由,认为一旦合法化了,可以给国家增加一些税收。这建议看上去合理,其实是相当要不得的。那一个国家是税收寄托在女性的卖淫所得上,不是男人应该有的思维方式。一旦这种思维方式成为定式,那么这个国家的人文精神显然就会迅捷矮化。
诚然,卖淫也是一种劳动,既然是劳动,就会有劳动所得。但这种劳动,自有其特殊性,这是不应该忘记的。所以,你尽可以用其它的理由来为卖淫的合法化呼吁,但请千万别把她们的辛苦所得纳入国家的财政预算。
也许有人会觉得,一旦开放了卖淫的合法化,从事这相职业的女性会收入大增,不对她们征收税金,她们不会要发大财了吗?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性工作是一种体力劳动,一个性工作者能够从事的精力是有限的,靠从事这种职业而发大财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你不要担心她们会大大财。因为发不了财的。退一步说,假如她们中的某些人在从事这种职业中的确发了大财,你也可以向她们募捐,但请别向她们收税。就算你说,捐给什么十字会之类的其实也不可靠,那么你还可以向她们推荐李连杰的壹基金什么的,甚至你还可以鼓励她们成立行业公益基金,这样也比你要求她们把收入交纳税金来得好。
也有的人觉得,如果不强制征税,仅仅只靠她们自觉捐献,很多人会不愿意捐献的。那也没有什么,不愿意捐献,不就是藏富于民吗?色情业是一项吃青春饭的体力活,无论她有多么辛勤的劳动,顶多只能够小康而已,基本是成为不了大款的。让她们把钱存在银行里,于国于民无害;如果她们把这钱化了,那也是拉动内需,是利国利民的。
何况,就算你她们交了相当的税金,这税金就一定能够得到合理应用吗?我很怀疑。很可能,她们的税金会被建造了富丽堂皇的行政大厦,变成了进口的高级公车,变成了饕餮山珍海味的公款吃喝的行政支出。总之,就算她们交纳了足够的税金,你也不能够保证她们的税金会有利于这社会的进步。
当然了,我也不是说,既然不能够保证我们的税金不一定会被合理应用,所以整个社会的其他人所以也就不应该交纳。我的意思是,假设那些卖淫者已经交了税,而这些税金即使肯定会有利于这社会,即使这些税金会得到很合理的应用,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家,还是不应该对卖淫妇女征收劳动所得的税金。宁可让她们自己把部分所得捐出去造福于社会,社会也不应该对她们的这种财产见财起意。何况她们的工作,本来就是不合法的。既然不合法,那么自然也就不应该收税。
所以,色情业作为一项特殊的职业,既没有必要合法化,却也没有必要特别取缔它。在非法之中宽容它,在正视之中“无视”它。
众所周知,在日本的历史上,明治时代,为了富国强兵的日本,曾经向东南亚国家出口了大量的职业妓女,然后日本用这些妓女的所得资金来充实国库,但结果怎么样呢?用卖淫的资金发展起来的日本之国家实力,最终只培养出了一群战争疯魔。也就是这群战争疯魔,最后实行了南京大屠杀,挑起了“大东亚圣战”,为害全世界。
明白了吗?我虽然不想说卖淫所得这是肮脏的税金,但我敢肯定,这也不是什么高尚的税收。有人用这样的职业来谋生,无可厚非,宽容一点。或者有人想用这样的职业来改善生活条件,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只是希望能够明白,用这样的税收来充实国库,发展国民经济,最终并不能够使国家的经济走上康庄大道。因为这样的国民经济,并不能够养育伟岸的男人,自然也就不会产生合格的政治家。日本的历史就是前车之鉴。
国家再穷,也不要产生这样的念头,那就是妄图利用卖淫业来充实国库的税收。国家应该给不合法的性工作者以合理的劳保,却不应该成为性工作者的合法老鸨。不是吗?
O(∩_∩)O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