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地震来临时很多老师会跑一样,国内公务用车超标严重也不是什么新闻。宝马警车如此受人关注是因为它超出了公众能接受的范围,还要给自己穿上“警服”、配上“警证”、并在众目睽睽下招摇过市,这跟那跑出来还要去炫耀的“范跑跑”何其相似,因此我敢断言他们的下场也一定是相似的:受尽公众唾骂之后还得让“同类”耻笑:“超(跑)就超(跑)吧,臭显摆什么呀?没脑子!”
这是一辆从7月3日在郑州市西太康路被路人拍到就注定会与众不同的宝马X5。因为它身披“警服”、头顶“警牌”。它太特殊了,老百姓们没见过“大世面”,很少看到这么名贵的车,这么名贵的警车更是闻所未闻,因此它带给公众的震撼绝不亚于“范跑跑”的“惊世论调”。这样一来,它的车牌豫Q0001警及其登记部门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想不出名也就难了。
而事态的发展也颇具故事性:河南警方正准备向全省交警发通报缉查该车并发动群众打110向全省各地的公安机关举报该车的时候,驻马店公安局出面说明这辆车是他们警卫处的车,专门负责给领导开道之用。
虽然现在网络上一片讨伐之声,虽然驻马店警方的说明给公众无限遐想的空间,但是如果我们只盯着这辆宝马、只盯着河南驻马店,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它的出现并非偶然,它代表的也绝不是一个个体,而是一个庞大的“超标团体” 。
看看我们生活的城市,有多少高档车带着“O”、挂着“V”、顶着“G”招摇过市?有多少县级领导开着霸道横行霸道? 我们也曾向它们行过“注目礼”,但是我们想过它们的出处吗?考虑过它们是否存在套牌的问题?也许我们想过,但是我们证实过吗? 没有!
很多群众麻木了、默许了,对不合理的客观存在持默许态度是我们的悲哀,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但是公众对“宝马警车”的关注显然说明了我们并没有默许这种不合理的现状。
基于这一判断,我以为我们与其去关注远处的“宝马警车”,倒不如关注身边的“宝马警车”,这也是我们作为公民对这个社会应尽的义务。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任何违背国家政策的事情(包括公车超标)的义务,就像每个公民都有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的义务一样,这样做同样是一种爱国的表现。
与其去关注远处的“宝马警车”,倒不如关注身边的“宝马警车”,说得好!
人肉搜索吗?
超(跑)就超(跑)吧,臭显摆什么呀?没脑子! 哈哈哈 骂得好
人民嘛,就得认命!
说得很好,顶顶。
向哪里举报啊?
要不就你这里吧,你整理一下再公布出来
支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太原惊现悍马警车晋000001,河南的宝马被比下去啦
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