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华之设想
(2008-07-10)
国民党在台湾重新执政,台湾政治走向平稳。台湾人民经过8年的苦苦思考,终于选择了新的路线。这8年,人们看到了台独的喧闹,更看到了和平与统一的呼唤,和平与统一成了主流。很多网友讨论过将来两岸的统一问题,设想过统一后的国号、国旗、国歌、国徽、国都等一系列问题。在大家的启发下,本人就有关问题一一进行设想。
一、关于国号
大陆在世界人民面前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英文是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现在拥有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席位,代表着全中国人民。台湾在世界人民面前叫“中华民国”,英文是Republic of China,曾经代表全中国人民,但后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在中文字面上没有本质的区别,共同的“中华”表明了我们的民族属性。“中华民国”的“民”是人民、国民的意思,“国”当然是共和国,不是“帝国”,不是“联邦”,也不是“联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练缩写就是“中国”;“中华民国”的简练缩写也是“中国”。因此,我们的国号在中文字面上不应该存在争议,也没有必要去争议。正如歌中唱道“我的名字叫中国”,“我的名字叫中国”响彻整个中华大地,包括台湾地区。
因此我认为,大陆和台湾统一后,在国际交流中,国号中文名称,大陆继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继续使用“中华民国”。时间长了,我们的子孙会用他们的方法统一国号的。至于国号英文,应该首先统一,不能拖到未来,因为我们华人知道我们的历史,知道为什么大陆和台湾对国家的中文称呼不一致,而外国人就不懂了,因此国号英文必须统一,不能有二。
本人认为,国号英文继续延用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 P.R.China,或CHN。
但统一后台湾在国际上从事外交、经济等活动时,台湾应在国号后加注Taiwan,即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Taiwan),简称 P.R.China_T,或CHN_T。
二、国旗、国歌、国徽
国旗、国歌和国徽问题,从国家最根本的利益出发,两岸共同成立专门委员会,大陆和台湾按比例分配委员名额,从新设计。原则是:要充分考虑两岸人民的感情,尊重历史和现实;放眼未来,充分协商,全球征集;大陆人民代表大会和台湾立法委员会分别通过。
三、定都
实行二都制。北京和台北都称为国都,北京叫首都,台北叫次都。
四、社会制度
社会制度实行“一国两制”,即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五、行政区域划分
实行“一国两区”制,即统一国家内并存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大陆地区包括香港和澳门)。
六、军队一些问题
1、军队名称:中华国防军,简称国防军。需要区分大陆军队和台湾军队时,大陆军队叫中华国防(大陆)军,简称大陆军;台湾军队叫中华国防(台湾)军,简称台湾军。
2、两岸军事协调委员会:成立两岸军事协调委员会,主席轮流坐,每年轮换。负责国防及国家安全事务的协调关系。
3、规定军人可参加党派组织,但不参政。
4、军事纪念日及军旗:暂不统一建军节和军旗。
5、约定军事建设及交流的时间表,争取在50年至80年内实现军队的统一。
七、外交
由大陆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国家的外交,实行“一个外交,两个机构”。除联合国大会外,由大陆中央政府与相关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签订“一个中国的宣言”后,台湾可以参加任何国际组织,可以与任何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在国际上,台湾领导人可以以中华民国总统身份出访,英文为:the Tresident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Taiwan)。
八、法律
两地区保持各自地区的现行法律体系。建立《中国两岸关系基本法》,两岸修改各自的宪法,使各自的宪法保护《中国两岸关系基本法》。成立两岸大法官制度。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为,在各自的地区内,宪法高于基本法;在两岸之间,大法官裁决高于各自的宪法。大法官的裁决两岸军事协调委员会必须执行。
九、党派
大陆为一党执政,即共产党执政,其它党参政。台湾的任何政党都可以到大陆成立基层组织,共产党也可以到台湾成立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可以参加台湾立委及领导人的选举,在大陆的其它党派不能参加大陆的选举,但作为大陆执政党,将本党分为执政派和反对派,由反对派与其它党派共同监督执政派。
(转自 顿黎民)200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