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去友人家做客,恰遇友人同学来访,攀谈间,当得知我的真实年龄后,对方竟惊呼:“我以为你只有十七岁!”……无语。用现在的时髦词儿说:汗!暴汗!——我竟然在他人的目光里越长越小了,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担忧……自然,没有人不希望自己年轻,但我的样貌却又年轻得“一塌糊涂”了些,足足比实际年龄要小上五到十年……
按大众“审美”观念中男人的年龄来说,此时的自己早应到了做父亲的年纪,早应是一付伟岸的身躯、面色老成凝重严肃如“过来人”一般沧桑之相了,可无奈的是,此时对镜自望的自己,仍旧是一个穿上校服便可以毫无阻挡的进到任何一个中学的操场去打篮球的高中生,真不知这一切是该庆幸还是尴尬。
哈,也许这也正是自己感情世界无人叩打柴扉的原始初衷吧,只因实在不像个能带给对方有力保护的强大丈夫形象,若说是个什么什么人类小玩闹兴许人人都会相信。哎,项羽哥说的好啊:“虞兮虞兮奈若何”——可他好歹还有个虞姬可以对着奈一下儿或者别一下儿呢。
然而,这一切却只是外在太过表象的自己,谁又能知道,内在真实的自己,早已远远超过实际年龄十几或几十岁,早已老道、城府、世故到自己都对自己感到陌生与可怕了。表象,永远不可能代表实质,这是千古不破的道理,可人们永远从表象判断本质,轻易给一个人或一件事下结论下定论下判决下观点下看法下达类似于真理其实并不是真理甚至连真理的边儿都沾不上的所谓真理。
在他人眼中,我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孩子,是幼稚而不成熟的,是永远十八、二十岁的。——我想,这不能不说是自己的一种“成功”吧?——自己的相貌居然如此有欺骗性,所有的人都被我骗了!是啊,我们换一种角度来说,谁又是那真正不成熟的呢?
谭校长说,他永远二十三岁。今天起,我开始说我十八。
(2)
我发现,如今是一个拼“道行”的年代,你道行够了,你就能赢,反之则败。这输和赢并不指物质、利益、事业的强大以及金钱的堆砌,而是指人生是否无往不利的走过,是否驾轻就熟而不在旅途上遭罪——遭生活嘲弄的罪、感情破碎的罪、亲人离散的罪、友人背叛的罪等等……这就是修行的一场或数场大比拼,你走的好,你修行得自然牛叉,你走不好,你丫就是修的还不够。
没那么多废话。
(3)
“无法和某个群体打成一片或总是和一群人有矛盾”等等,在心理学上总能被划为某某型人格之类,什么自闭型儿啊、什么自我型儿啊、什么无法团队合作型儿啊、以个人为中心型儿啊什么的。似乎个体在集体面前的不良作为、叛逆行经就永远会成为声讨与舆论攻击的对象。但是,我如果胆大包天的这样设想呢——责任不在个体上,而是面对了一个或数个群体性的自私型人格儿的大集合——这有没有可能呢?那个哲学家那话怎么说来的?“疯狂对于个人来说是很少见的,对于集体却是层出不穷”……
大夏天的,胡思乱想一堆话。代表个人立场,与他人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