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之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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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6 15:22:55 编辑 删除

浏览 5102 次 | 评论 6 条

 
  

  即日的新闻,广东日前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讨论稿),并在14的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中进行讨论。《决定》中规定,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

这条新闻,有三处地方可以深作推敲,第一,这条《决定》,暂时只是讨论件,是否通过,不得而知,新闻媒体此时“放卫星”,说什么“裸官”被禁,为时尚早,关系到许多官员的身前身后计,怕是没那么好过的。曾有人开过一个玩笑,说某市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是该改善学校条件呢,还是该改善监狱条件,众议纷纷未果,最后书记一言惊醒梦中人,“各位觉得自己以后回学校的可能性大呢?还是觉得进监狱可能性?”,众人一致投票——改善监狱条件。笑话归笑话,决议者决定自己之切身厉害,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第二,“原则上”一语,什么是叫原则上?什么是原则?既非国法、更非党纪、只是一个随水面而升降的“浮沉”式的标杆,也即是说,这个原则注定是要被人打破的,全然如去年的那句所谓“少越位”式的口号,“少越位”意味着可以“越位”,同样的道理,原则上的东西,总是会被打破,得因人而异,人可异,则人人可异,文字上的小算盘,不做死,便是留余地,若没有监督,这个余地是一片大空地。

第三,所谓“正职”,书面上的意思,即是正的职务,与副的相对。据我所知,反腐这么多年来,抓住的腐败官员任副职之人恐怕是远大于任正职之人吧?而且正副职务的权力大小在中国这种“官本位”泛滥千年的国度里,已经没什么区别了吧?打个比方,如老张是某局的副局长,恐怕别人对他的称谓应是张局长罢?没有那种死心眼的人会叫他张副局长。称谓若此,别的就更不用说了。

所谓“裸官”,意即为那些妻儿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的贪官。2010628,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而庞的妻儿早在他大权独揽的时候,于2002年就移民加拿大了。这是“裸官”之说兴于媒体之始,然而,庞家钰非是“开山祖师”,“裸身当官”之说虽因他起,然而发扬光大的则是南京江宁的巨贪裸官杨友林,此君据说身家过亿,妻子儿女皆在国外。真可谓是一人国内“吃苦”,全家国外“猛吃”。中国有句古话,“千里为官只为财”,这句话全然不假,当官为什么,那些“爱家”、“顾家”的“好老公、好父亲”,不能若古时的封妻荫子,只好“与时俱进”地让“封妻荫子”有了新的含义,难怪美国政府最近要对这类在美国国外有大量财产的拿绿卡的人收取重税,大约也是受到了中国“裸官”的启发罢?

尝撰文谈“腐”,“腐”为“府肉”,直截了当的说,就是政府机关老盯着下面这块肉,这块肉就是老百姓的口袋,腐败就是鱼肉百姓。“府”为“广付”,意思是政府机关本是为广大的人民付出的,“付”为“人寸”,政府机关的人员其权力是有限的,不为老百姓付出,超出自己的权限,鱼肉百姓就会滋生腐败。“肉”也为“内人”,腐败不是老百姓腐败,只有政府机关以内的人才会腐败,不要在政府机关之外去找什么腐败,腐败的源头和原因都在政府之内,都在政府内的人身上。“内人”在古代止的是老婆,有时也包括孩子,放到中国现在的政治环境中,政府官员的内人就是“老婆孩子司机秘书”,不止官员在腐败,官员的“老婆孩子司机秘书”也在腐败,甚至有时正是他们在滋生腐败,诱使官员腐败。翻开中国历史,某些王朝的宦官和外戚贪污之祸,也是导致当时官场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当今社会存在的官员老婆孩子索贿受贿,司机秘书协同腐败现象,可以说是古代“宦官外戚”的一个翻版,只是现在的亲戚已无内外之分,妻母之戚只是一个说法,其实与官员沾亲带故的,都可能有贪腐之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是见怪不怪的事,这是中国社会历来的“以人治替法治”,“以人情代法律”之风造成的。而缺乏真正的民主监督使之成为顽疾,两千多年来,屡治不愈。

而今,官员的内人已经不甘冒险,与官员“同腐”于中国,选择提前移民海外,等待官员“安全着陆”后,一家人在海外逍遥快活,这是腐败的新现象,也是腐败的新创举啊!其实我们曾有立法预防这种事故,也就是所谓的领导干部收入申报,早在1995年,就曾颁布过《关于党政机关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其限制的主体太窄,仅规定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且规定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个人的工资、奖金、礼金等,并非官员全部收入,而且申报过程不科学,申报受理机构只是被动接受申报。通过有效的立法,遏制官员腐败尚且都是难事,更何况官员的子女以及近亲呢?须知,中国法律的制定,也就是所谓的立法权牢牢掌握在官员的手中(从人大代表构成就不难看出),自己立法,自己监督,自己执行,惩治腐败的板子自然不会打到自己身上,更打不到“老婆孩子司机秘书”的身上。正是因为如此,官员贪污在国内,妻子享受在国外,国人的钱成了官员家属在国外享乐的钱,这也就反应了中国人固有的“封妻荫子”观念,只是并非“封”在国内,“荫”在国外罢了。

父母一辈子是为了子女——这就是中国的父母、中国的特色,所以政府官员可能会为子女们积聚财富,会把一些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或者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子女积聚财富。而把妻子儿女都移民国外,是有备无患的做法,即是自己“牺牲”了,老婆孩子也不会受到牵连。鉴于此新情况,相关的法律制度也应该紧跟上来。要把官员、官员的子女以及近亲属乃至与官员发生财产和人身关系的当事人都纳入到财产申报的范围,否则所谓财产申报制度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更要把官员的妻子儿女的国籍搞清楚了,杜绝这种“裸官”的现象。否则,“裸身当官”者,越养越大,成为“国贼”。且“裸身当官”践踏得是仅存的民心,如不下死手严惩,还作“打折处理状”,则“国贼”倍出,国家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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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来的风 [2012-01-06 06:56:04 PM]

    凡是裸,应一律不能当分务员,更不应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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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假语村 [2012-01-06 09:01:23 PM]

    呵呵,人家全家马上都成美国人了你中国危不危的与人家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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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娑婆泪海 [2012-01-06 09:14:32 PM]

    如同在网络程序上公开开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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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zxdyl [2012-01-06 09:39:47 PM]

    危矣,本来就危矣。只是都在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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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仑山-666 [2012-01-06 10:10:31 PM]

    这个规定就是一纸文字游戏,什么作用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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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至诚大兵 [2012-01-09 11:48:47 PM]

    好,顶并推荐!我也写了一文,与庆之撞车了,只是你写在前,学习你的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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