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上小学的时候,写作文总是不离那么几个题目,像《我的同学XXX》、《最难忘的一件事》和《我的假期生活》等等,其中《拾金不昧》几乎是每个人都写过的作文。我曾经有一个三写《拾金不昧》的经历,至今依然记忆犹新。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我和同班同学刘瑞军一起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地上有一块钱和二斤粮票,于是我们就交到派出所,警察给我们写了收据,可是只写了他的名字,我也没介意。我们把收据交给老师,老师认为这是一个道德教育的好机会,于是就让同学们以这件事为题材,写一篇《拾金不昧》的作文。
一开始,我如实地写了我们俩人见到钱和交钱的全过程,可是老师看了以后就把我的作文打回来了。老师严厉批评我说,拾金不昧有你什么事呀,那收据上有你的名字吗?你写作文,光写别人就可以了,不要把自己扯进去。另外,写作文一定要夸张,捡一块钱是不是太少了一点,可以再多加一点,另外还可以多一些心理描写。于是,老师让我二易其稿。
我的作文是这样改的。刘瑞军同学在回家的路上(我已经不存在了),发现地上有一个钱包(一块钱变一个钱包够夸张了吧),打开一看有二十多块钱(我估摸着是一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于是他就展开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是自己留下来好呢(那得买多少根冰棍儿呀)还是交给警察呢?最后,他想起了毛主席的教导“要斗私批修”(凡是拾金不昧都会想到这句套话),于是高高兴兴地把钱交给警察叔叔,警察最后找到了失主,一位工人叔叔(我准知道是工人,早就给他算计好了),后来那位工人给学校写来表扬信,赞扬拾金不昧的好思想(从收据升级到表扬信)。我估摸着这么写已经够夸张的了,可是老师还是不满意。老师说,写作就是一个夸张,像写拾金不昧这样的好人好事,怎么夸张都不会过分。于是老师让我再改一次,要更加夸张,情节要更加感人。
我绞尽脑汁,动用我所有的想象力,最后一咬牙,一跺脚,不是让夸张吗?那我就豁出去了,用当时流行的话说就是“反正吹牛不上税”。于是修改后的第三稿就变成了这样子:刘瑞军同学在回家的路上,发现地上有一个皮包(钱包升级为皮包了,这是谁这么不长眼哪,掉了这么大一个皮包都没察觉),打开一看,里面有厚厚的一沓钱,足有两千多块钱(这是我能想象得到的最大数字了,再多打死我我也不敢写了)。他一看到这么多钱,心想这一定是一笔非常重要的钱,丢失钱的人该多么着急呀,我一定要在这里等到失主(斗私批修也省略了,拾金不昧的好孩子怎么能会想到把这么多的钱占为己有呢,再说,这么多的钱,买冰棍儿还不得吃几辈子呀)。于是,他就在那里等候。忽然,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大雨倾盆,为了保护国家财产(那时候个人一定没有这么多钱),他把衣服脱下来,包在皮包上,自己在暴雨中瑟瑟发抖。一会儿,雨过天晴,一个解放军叔叔慌慌张张地在寻找什么。他走上前去,问解放军叔叔找什么,叔叔说,他丢了一个皮包,里面有两千多块,于是刘同学从衣服里拿出了那个皮包,交给了解放军(有这么幼稚的吗,也不验明正身?)解放军拉着刘同学的手,激动地问他的名字,他说这是我应该做的(那个时代的套话,做了好事都这么说)。在解放军的再三请求下,他才说出自己学校的名字。后来解放军给学校送去一面锦旗,表彰拾金不昧的无名英雄(那个时代就兴这个)。
老师看了我的作文非常满意,作为范文在班里宣读。我不知道刘同学听了之后是怎么想的,反正当时我是顺着脊梁骨冒冷汗,心里想,这么夸张能成嘛?是不是太离谱了?
这件事给我的心灵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得到了这位老师的“真传”,后来在文坛上发了迹。反正我是从此以后再也不敢提夸张二字,不论自己写什么,都坚持实事求是地写自己的亲身经历,一是一,二是二,对“夸张”二字只有敬而远之了。
(图文作者:赵何膺)
文章拜读,给人印象深刻。老师的教导多么重要啊!误人子弟的老师,也是时代造就的。可是,你却能从中悟出真善美。做人要真实是非常重要的。
多谢评论。那个时代的文风不堪回首。
呵呵,作文也是时代的产物,中国人写东西时代烙印一直非常纹理清楚的
就是呀,我们能指望我们的博文几年以后还有人看吗?
夸张是艺术的手段,吹牛是xx的策略。
说得对。愚蠢的人往往认为自己是最聪明的。
jj
哇塞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