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6月15日
他到底有没有嫖娼
刘:我说我根本没干那事,你们怎么非得逼着我让我承认呢
她到底有没有卖淫
齐:我说大哥我真的啥也没做,就做按摩来着
他们是否容留卖淫
曾子墨:当时为什么不愿意做这个笔录。
曾子墨:您曾经问过齐小非吗,卖淫嫖娼的时候在按摩店里到底有没有发生过。

刚刚的这段录像是正在进行的一场专家论证会,到会的是辽宁省的各界法学专家和人大代表,他们正在论证的是一起发生在6个月前的嫖娼案。
在办案民警当晚的讯问笔录中,“12.23嫖娼案”的经过是这样的:
下面的内容是至今仍然身在看守所中的当事人齐晓飞对事发的过程的叙述,在叙述中,她推翻了自己几个月前所做的笔录。
齐:我就给他开始做按摩,做按摩就从头开始做,从头开始做做十分钟左右就接一电话,接一电话不行,我得走,从兜里拿出一百块钱,拿出一百块钱,我说那怎么算呢,因为按摩是四十分钟,足疗是二十分钟,现在连十分钟都没有,他说什么十五二十,给你二十块钱,你赶紧给我找钱,说话功夫他就已经从床上坐起来站起来了,他着急嘛,我就把钱接过来了,钱接过来了,正要去开门,屋外老板娘喊我,喊我的名字,我去开门就进来警察了。
曾子墨:按摩店里面的经过
做了十来分钟之后她就说难受,难受他就说不做了,要回家,问这个小姐说多少钱,他说是光做头疗15,如果做足疗20,后来说那就按20吧,说你赶快给我找钱,在他找钱的时候办案民警推门进来了。
曾子墨:
江先生:完全是一致的,能吻合。
曾子墨:那我们为什么要去相信这两位当事人讲的话,而不去相信民警在那天晚上所做的笔录呢?
江:本案的关键问题是没有证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笔录也是当事人说的,现在当事人又不这么说了,你这个矛盾了,这个证据已经没有效力了。
宫双林和张秀华是鑫鑫按摩店店主,对事发的过程,他们是这样叙述的。
曾子墨:来做按摩的这个人他接受的是什么按摩。
曾子墨:那会按哪些部位呢?
曾子墨:抓这两个人的时候他们当时穿着衣服呢吗?
曾子墨:衣衫很整齐吗?
曾子墨:姓刘的客人是在几点钟到的你们店里。
曾子墨:开始按摩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曾子墨:只有短短的十分钟左右恩。
从进到足疗店到被抓到派出所一共只有十几分钟的时间,律师江彩熠认为这是此案最明显的一个疑点。
曾子墨:违反常理的事情是不是也有可能发生过呢?
江:对,这个事,
另外通过公安机关说现形抓获没有任何证据,既没有工具也没有其他的东西,从这个判断来讲,从直觉上来讲这个事不可能发生。
事后在接受律师调查时,张秀华还回忆起了另外一个细节:当时店里的客人除刘某外,还另有两位正在单间做足疗的男客,因为刘某要做“头疗”, 张秀华于是把他们两人请出了单间。事后她才知道,其中的一人就是南站派出所的民警。
曾子墨:做足疗的这两个人为什么不能和做按摩的那个人在同一个房间里呢?
曾子墨:那两个做足疗的人做了多长时间呢?
他去完卫生间他出来,到那个就是那个客人做按摩那个房间的门口他就往里边看,就看了站了一会儿往里看,
曾子墨:那个人为什么要扒在按摩室的门口看里面的情况呢?
曾子墨:他看了多长时间。
我还说你看啥,他反手就走到他做足疗那个房间,正好他朋友跟别人打电话,说我在足疗店做足疗呢,你们来吧,打麻将啊,那行啊,你们进来吧,然后这个时间又进来两个人,
这个上卫生间的也回来了,就说不做了
反正起来穿上衣服他们就往出走
仅仅三两分钟过后,这几个人就又返回了按摩店,这一次他们亮明了警察的身份。
宫:刚走出去不到两分钟吧他们又进来了,进来了我还以为又回来了,回来还想做
进去我就跟着过去了,过去推开里面的门一看,当时我一看见了,我家的客人跟我家的服务员衣服都非常整洁的穿着,客人在那躺着,我家服务员靠床在那站着
他们也没吱声,没理我,说你出去吧,我就出来了,说到了前面前屋,过了一会儿他们出来了,把我们手机全都收走了。
刘:突然推门进来几个人,推门进来几个人就喊蹲下,当时这几个人也没有说他是干什么的,也没有出示身份证,当时让蹲下我没蹲
就掐着我的脖子,按着我让我蹲我也没蹲,最后他踢我,踢我之后我也没蹲,后边我们就撕扯起来了,我当时就喊,我以为是黑龙江绑架了。
曾子墨:来抓人的时候他们都说了什么?
曾子墨:那抓人的理由是什么呢?
根据南站派出所的讯问笔录显示,卖淫嫖娼案的四个当事人在派出所里,都先后承认了卖淫嫖娼的事实。而事后,他们却又纷纷反悔、喊冤,一致推翻了当天晚上的供词。那么,在2005年12月23号的那天晚上,沈阳南站派出所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被带回派出所后,涉案的四个人分别被带到了不同的房间。按照齐晓飞事后的叙述,办案警察随即就强迫她承认卖淫,并且还殴打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