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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5 00:43:27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社会 | 浏览 1876 次 | 评论 0 条

  一群人特想上去,而另一群人特不想下来。
    7月13日晚的240路公交车的车厢,因不同的利益诉求而陡然狭小……
    有座位的人之前上车,到终点后继续付费,以期继续拥有座位;终点站等车的人有序地排队,以期用自己的秩序去换取座位。
    两方都为了一个目的:避免归途中的劳顿。然后,双方拿出观点气势如虹地对决:“我拿钱了”,以及“我排队了”。
    或许我们依然可以回到“文明出行,从我做起”的道德范畴上去分析孰是孰非。但并非一切都是简而言之的“将心比心”或者“我为人人”,其实社会公德不能涵盖整件事情全部的逻辑关系。
    貌似一个简单的事情,折射出的却是当下对于公共资源的不同理解。可能是源于对公共品购买的某些误解,公众容易对于市场经济中的资源有了一个错觉,就是有平等的交换即为合理。
    如果是气体排放量的购买上,抑或土地出让拍卖,自然是资本优先的原则,这是对于需求的科学分配,当然要可着”大户”来,不能让一个工薪族守着数十亩地天天光数垄沟而不搞开发。
    因此在某些资源面前,用资本来衡量则是一种公正,也是一种效率,这无可厚非,但当涉及全民福利的一些资源时,并非是以钞票多寡就能够衡量的,比如公共交通。
    在交通等问题上,推崇秩序的则更有说服力,因为人人的机会是均等的,不能拿存折来比较谁更优先。一切的逻辑起点是来自于此等公共资源面对的是全民的权利,而非资本的效率和能力。
    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合同当然可以自由地订立,但也应考虑交易和公众的习惯。所以不管投了多少硬币、刷了多少次IC卡,购买公共服务的基础则依然是有序且合理。
    在个体的社会活动中,法律的确保护了每个人的意志自由,不过人类都还没忘记真正的自由只能来自秩序的约束——比如中国的民法通则第七条中公序良俗的原则规定、日本民法典第一条“遵守公共福祉”的阐释等,都无不规制了社会公众滥用私权的企图。
    学者陈宪在一次演讲中便提到,公共资源最大特点,就是其配置要追求社会价值(公共福利)的最大化。按照陈宪的观点来看,“其看似追求经济价值的行为,背后也应当是追求广义的社会价值,即包括生态价值在内的社会价值。而一个社会最大的社会价值,就是公平公正。”
    240路公交车的一幕,可能是私人权利博弈中一个小小的冲突,考验的却是个体对于公正公平的理解和践行。
    在分配公共资源的时候,民,患的还是不均而不是多寡。如果饥荒来临,只有一块面包而十个人排队购买时,十分之一的切割未必是简单平均,而是对于个体的呵护。
    其实,吃十分之一的面包不一定会饿死,九个人没面包却有可能变成一个个悲剧。

                                                                                                                         (作者:时代商报 沈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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