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人们往死里认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而读书的最终目标就是获得一个金榜题名、俸禄终身;建国以后,人们虽然获得了渴望已久的土地,却又厌烦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低贱与卑微,于是便倾家荡产也要让自家的还吃上皇粮、拿上国家薪俸;现在社会进步了,人们过上了好日子,但在大家又都看到了国家干部的尊贵与风光,即便是挤破了头也要考公务员,当国家干部。而如今,钟新明却反其道而行之,说什么“回乡下种地都幸福”,真是令人笑掉大牙,真伪难辨。
现实生活中,没有哪一个国家干部说自己愿意回乡种地的,更何况钟新明还是一个风光无限、大权在握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然而,钟新明为啥奢望回乡下种地呢?这是因为他已被脱掉了尊贵的外衣,已成为阶下囚而失去了最起码的人身自由。于是他才想起来了即使是当种地人,也比阶下囚要幸福得多。
钟新明这种“痛心疾首”的狱中忏悔,无疑又是一个活生生的腐败反面教材。然而对于这样的反面教材,我们读得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类似的“自由之身”、“ 后悔之药”的听到的也太多太多了。不是我们太过于麻木,也不是我们没有悲悯情怀,而是我们遗憾于他在“染指土地置换收受3300万港币”时发出这样的声音,他在“为收好处费到香港开公司”时也没有发出过这样的声音。
做官先做人。官员从政的本质,就是执行党的宗旨,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应时刻以 “仰俯无愧天地”、让党和人民群众深感满意为最高指针,始终谨慎运行自己手中的权力、廉洁公正面对执政路上的诱惑,干净老实表里如一地做人、做事的,而钟新明不仅把收受贿赂看作礼尚往来,还掩人耳目、恬不知耻地“为收好处费到香港开公司”,有这样行为的人,连好人都不是了,还能是个好官吗?而当他以权谋私、祸国殃民之后,就想“功成身退”地“回乡下种地”,天底下设若有这等荒唐便宜的事情,那么为官者还愿以“公仆”之身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其实,“回乡下种地”之说只不过是一种为减轻自身罪责的托辞罢了。人世间往往就是有这么一些人,他们做着高官拿着厚禄而不知满足,总是抱着有权不使过期作废的侥幸心理,大贪特贪,生怕捞得不够本。从而在“前腐后继”的铤而走险中,走向了牢狱之门,当了一回“过路财神”。而每当此类事情发生,他们又都会以无尽的忏悔以求获得世人的谅解,法律的同情。此等卑劣低俗的招数,何其多也!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不少人把这个被嚼了个千遍万遍的警示语拿了出来,与死缓贪官奢望“回乡下种地”的案例一起来告诫那些尚未浮出水面的贪腐官员,但在民主法治建设和权力监督尚未得到真正完善的今天,笔者依然认为下一个“回乡下种地都幸福”的声音还会发出!
(李吉明2012年1月10日于河南新乡邮箱:liming73021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