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某商会会长:我的200万,怎么捐不出去?
文/何刚
我有一位朋友,他是广西某省级异地商会会长。前不久,他亲口告诉我:“我想捐出200万,作为慈善基金,但把相关报告呈报给有关部门,居然迟迟得不到明确回复,想做点好事、善事也难啊!“
我的这位朋友说的是大实话,我多次听他在一些很正式的公开场合提到过自己想做雷锋却做不了的事。其实,这事对于他也真是够郁闷的。他是一位房地产商,这几年确实有了一定的积累,2006年曾向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廖外小学捐款20万元。
200万为什么捐不出去?我不想探究其中的具体原因,我只是想说,让做好事的人好做事一点,让我们铺平道路,把爱传出去。
成功的商人中不乏失败的慈善家,不是所有的成功商人都不愿做善事,而是想做做不了,想做做不成。
乐善好施、扶贫济困,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今,对处于贫困状态的弱势群体或个人进行捐助捐赠,为他们雪中送炭排忧解难,无疑是传承弘扬传统美德、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成功的商人是扶贫济困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首先,成功人士从事慈善事业,比社会普通公众有更明显的优势和效果。成功人士知名度高、影响大,他们的一举一动备受大家关注。通过他们的善举可以扩大社会影响,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正如歌中唱到的一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其次,成功人士是我国慈善事业筹资的重要来源和渠道。成功的商人都是当今社会的高收入者,他们将其所得的一部分用于扶贫,是益善之举,体现一种奉献精神。总比少部分纸醉金迷、贪图享受的人好得多。另一方面,名人通过行善,既体现了名人自身的价值,也体现了名人对社会所做的贡献。
第三,商人并非都是在利用扶贫的机会炒作自己。当然也不排除少部分名人在打慈善的幌子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但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成功人士做慈善事业的主流是好的,是受大家欢迎和称赞的,我们不能用歧视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
现在,社会上流行一种“作秀说”,大凡名人、明星为慈善事业做点贡献,立即就会招来众多的怀疑和指责,说“某某又在作秀了”、“某某慷大家的慨,出自己的名”、“某某不择手段、巧取豪夺,却假惺惺地做扶贫乐善”……很多名人和明星在做善事上就有了顾虑,觉得自己的“善举”会得不到“善果”,太不值得。结果,很多人和明星在“善事”上保持了低调。
荀子《劝学》云:“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成功人士可以从慈善事业中得到智慧和源泉,拥有奋进的不竭动力。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要你做了善事,感激你的人还是大多数。毫无疑问,社会名人的善举会给自己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比如陈嘉庚、曾宪梓等人的善举就为社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其精神甚至影响了几代人。他们的名字妇孺皆知,镌刻在人们的脑海中。
如今,全国上下正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而个人收入的不平衡又影响了社会的文明与和谐。如果高收入的成功人士都能慷慨解囊、奉献社会,捐款扶贫、助残、助学、兴办公益事业,即使有作秀之嫌,岂不比那些对弱势群体毫无同情心的人强多了吗?更何况许多社会精英兴善举、持低调,根本就无作秀之意!
善举的力量是巨大的。它能让一个人永怀感恩之心,并且恩泽很多需要滋润的人,让他们的生活充满快乐和幸福。请记住:善举一定有善报,奉献你的爱吧,在这个世界上,爱谁都值得!
把爱传出去,我们会拥有真正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