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报系生长在广东,所以南方报系的声音,都会与汪洋形成某种内在联系,这种联系无论存在不存在,在现阶段,都会被一些别有用心或无所用心的人视为必然存在。
南方周末报道了一个真实的杨佳,一个天生并不一定是杀人犯的杨佳,这与传统思维中那种伟人天生是伟人,从小就伟大,坏人天生是坏人,从小就作恶大相径庭。如果有人质疑这篇报道是不真实的,可以通过媒体重新发现杨佳那隐藏在内心中的恶或没被人们发现的恶行。
汪洋书记该如何看杨佳?
汪洋书记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出了问题,肯定是社会关系出了问题,南方周末让人们看到了一个社会关系中的杨佳。所以汪洋书记对南方周末不会指手划脚,而是思考如何规避社会风险,使各种社会关系和谐起来,不再生产杨佳。
作为马克思主义者,汪洋书记知道,马克思最痛恨的就是书报检查制度:请看马克思对书报检查制度的批判:
《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 马克思写的第1篇
政论,约2万字,写于1842年1月初至1月底或2
月初,发表于1843年《德国现代哲学和政论界轶文集》第
1卷,署名“莱茵省一居民”。1841年12月,新登基的普鲁
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颁布了一项新的书报检查
令,表面上对书报的检查放松了许多,不少知识界人士对
此发表了乐观的意见。马克思的这篇论文,与当时议论的
主流大相径庭,从根本制度上对书报检查进行了批判。他
认为,检查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都表现为非法:(一)检查
制度侵犯了人的精神自由。精神的存在形式是多种多样
的,而每个人的表现风格更是色彩缤纷。但是检查制度却
指定用一种形式、一种风格来表现精神,这实际上是禁止
任何探讨本身。(二)检查制度以某种倾向为衡量标准,而
以思想方式而不是以当事人的行为本身作为法律的标
准,即是一种对非法行为的认可。(三)检查制度让作为普
通人的几个检查官凌驾于作家之上,并且把公众的意志
看作是对最简单事物也无能为力的东西,因而使发表意
见的权利变成了一种专横的权利。(四)在法律程序上,检
查官集原告、辩护人和法官于一体,这种集中与法律是相
矛盾的,也是与心理学的全部规律相矛盾的。马克思的结
论是:“治疗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
除书报检查制度,因为这种制度本身是一无用处的,可是
它却比人还要威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1
页)这篇政论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卷第
3—31页。
汪洋书记让各级党政一把手直接接访,这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大举措,汪洋应该思考的是,如果杨佳在广东被警方误抓,广东警方该如何善后?如何让一个血性男儿该出手时,不出手?
执政为民,如何执政为民,通过强硬专政的方式还是通过人性平等的方式,广东大接访,是一次运动式的接访,如何通过政府网络、通过日常行政规范来化解社会矛盾,这是汪洋书记应该考虑的大问题。
杨佳的事情,被上海警方视为小问题,并警告杨佳,不要将事情闹大,否则将他关起来。
杨佳将事情做大了,上海警方付出了巨大牺牲,如果上海警方认真处理了侵犯杨佳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如果上海警方人性地对待走在大街上的公民,事情会发展到这样的阶段吗?
面对真实的杨佳,面对正常的杨佳,我们会发现我们这个社会有不正常的的规则,正是这些规则与力量,将正常的杨佳变成恶魔杨佳杀人犯杨佳。
汪洋书记应该对写出真相的媒体说声谢谢,因为还原真相使我们勇于面对现实,只有这样,我们才不至于将所有罪错推到某一个人身上,而是让全社会都来认错都来纠错,不再出现大的动荡。
200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