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熊
刘梦熊博文
http://blog.ifeng.com/2168463.html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12-01-18 09:37:52 编辑 删除

浏览 389 次 | 评论 0 条

民主党中常委冯炜光声称在台湾被立法会议员黄毓民拳打,打人当然不对,但诉之者说有,辩之者说无,一切由证据裁定。而事件起因却十分清楚,冯炜光在其facebook中赫然写道:「教主个仔被中共捉了。他那(哪)敢真的去碰中共。他只能捣乱泛民,以搏(博)取儿子早日获释。可怜天下父母心」云云。正是这段阴阳怪气的话激嬲了黄毓民,才有怒斥冯炜光一幕。

冯炜光可谓其心可诛。第一,「株连」是封建时代的产物,「一人做事一人当」、「罪不及妻孥」是法治社会的原则。冯炜光若不同意黄毓民的政见,尽管逐条批驳,何必拿人家「个仔」说事?这不是搞「株连」吗?而且是在人家伤口洒盐,很不道德!

第二,说「教主个仔被中共捉了」亦是狗屁不通。内地司法机关才会「捉人」,「中共」怎么会「捉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称为「中共」,乃冷战时期外部势力的讲法,自从一九七一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席位及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建交以后,再没有把中国称为「中共」的讲法。冯炜光到今日仍顽固坚持这一称谓,说明其国家认同大有问题。

第三,冯因此断言黄「他那(哪)敢真的去碰中共」,明显在煽风点火。因为黄毓民搞「五区公投,全民起义」,乃不折不扣的「去碰中共」,冯炜光居然还嫌黄不算「动真格」,到底想将黄推向何方?弦外之音是否「我冯炜光才敢真的去碰中共」?冯炜光到底想干甚么?

0
上一篇 << 指点江山:锺庭耀的民调悖逆学术伦…      下一篇 >> 岂能以法治做交易19-01-2012
  • 暂时还有没评论。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刘梦熊

刘梦熊:全国政协委员、百家战略智库主席、香港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铜紫荆星章获得者,东方明珠创业有限公司副主席。曾任环球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智富能源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国际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主席、世界最大华资投资银行及证券行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首席顾问、《镜报》文化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香港特区政府中央政策组非全职顾问。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