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奇想:以民主制、集中制取代民主集中制,如何?
我们的民主制度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具体内容是三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这三项原则,实际上是互相矛盾的,就是说,在适用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两个原则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际上不起作用。
从本质上,民主和集中就是对立的,想同时做到民主和集中,结果往往是既不民主、也不集中。
因此,我就想了,能否以“民主制”、“集中制”取代民主集中制?
具体做法是:
第一,决策过程高度民主,坚决贯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二,执行过程高度集中,坚决贯彻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归纳起来就是“决策过程民主制、执行过程集中制”。这样做,既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又确保了执行的效率。
也可以形容为“先民主、后集中”。
核心内容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应当具备最顶级的优先权!
民主建设虽不会一蹴而就,也不能总停滞不前,要让人们看到希望。
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具体运用
应该是这样的
日记不错
等于米说
有意思!
应该是这样的
荒唐。
经典 你还原了当年 文革以前的 民主集中制的原意,现在的民主集中是变了行的畸形制度
先生的理解出了偏差:“少数服从多数”只适用于组织内部或上级之间,是一个局部民主原则。
文字游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