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刘学伟:台湾大选、民主与欧债危机
(原创:应学俊)
本文标题上涉及的三件事,一头一尾两件似乎不搭界,何以联系起来?皆因最近拜读了刘学伟先生《台湾大选顺利结束带给我的思考》一文。拜读两遍,获得本文主旨似乎是:这次台湾大选进行得顺利且井井有条,没有出现以往诟病的“民主乱象”,但是大陆千万不可为“多党普选轮替制度”所诱惑,因为这个制度“理论根据是人民主权,是天赋人权。这些意识形态太过理想化,有重大漏洞,必须想办法加以更新弥补。”质疑这一制度“最有力的证据当然就是那太大一个部分的的奉行这类制度的发达国家都同时陷入的严重的,还看不见出口的主权债务危机。”不知怎的,笔者看到这里,情不自禁想到中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先生在有关文章中曾宣示的“绝不照搬西方那一套,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刘学伟先生的推理和依据使笔者感到瞠目,于是进行了一点思考。
● 刘学伟先生的“民主”观
为了说明“多党普选轮替”民主制度之不可行,刘学伟先生用欧债危机为例论证道:“我认为,造成这个债务危机的第一号因素,就是这些国家的过度福利化。而造成过度福利化的首要原因则是多党普选轮替制度下政客们为争夺选票而争相用更多的福利贿赂短视的选民。几十年下来,就必然地导致了现在这个局面。”——呵呵,看来逻辑还是挺严密的。
虽然刘学伟先生用了“第一号因素”这一似乎严谨的表述,但毕竟还是将“用更多的福利贿赂短视的选民——于是政客追求过度福利化——于是导致主权债务危机”纳入了一个完整的似乎说服力很强似乎逻辑严密推理过程,使人乍一看很难不信服,于是在内心产生出对“多党普选轮替”的怀疑和排斥,产生出对刘学伟笔下近乎“乌托邦”的民主价值的怀疑。笔者以为这大约正是刘学伟写此文的目的吧。刘学伟先生在另一篇相关文章中曾直言:“为了避免重蹈‘公众贪欲’的覆辙,回到间接选举,把权力更多地集中到政府手中,可能就会成为必须的政治选项。”这当然与中国目前的状况是最符合的。
这样,就构成了刘学伟先生完整的政治观点:权力应更多地集中到政府手中,没有“多党轮替”的间接选举相对可靠。是不是这个意思呢?那么除去普选的“多党轮替”呢?刘先生没有明说,纵观他的表述,自然也是不可靠的,似乎还是坚持一党专政好。如此想来,笔者不禁又想到蒋介石曾经坚持而最终失败的“三个一”。
● 把欧盟主权债务危机的“第一号因素”归咎于“为拉选票而贿赂短视的选民推行高福利”这样的推理不能成立
欧洲高福利政策的出现是因为“多党普选轮替”的民主制度而产生的吗?这样说是否太过简单而武断了?稍稍关注经济学的人都知道,欧洲国家的高福利政策源于《贝弗里奇报告——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这是素有“福利国家之父”之称的英国经济学家威廉•贝弗里奇爵士的传世经典,《贝弗里奇报告》主张的社会福利“3U”思想,即普享性原则(Universality)、统一性原则(Unity)、均一性原则(Uniformity),不仅对欧洲,而且对整个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及政治的意识形态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应当是不争的事实。按刘学伟先生的逻辑,贝弗里奇不知是否也在“拉选票”?我国现在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出台一系列惠民政策、重庆大力投资兴建公租房等等不知道是不是也有“拉选票”之嫌?
说刘学伟先生对欧债危机成因的推论过于武断和简单化,因为刘学伟的推理并未满足逻辑的充分必要条件,我们可以举出这样的例证:
丹麦的社会保障支出约占GDP的1/3,社会性支出(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住房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高达70%多,远远超出希腊水平。但是,2010年,丹麦赤字仅为GDP的2.6%,政府债务规模从未超过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所规定的GDP60%上限,同为北欧福利国家的芬兰赤字仅占GDP的2.5%,瑞典甚至实现财政盈余。——请问刘学伟先生,这又如何解释呢?
其实,我们可以说在有些欧债危机国家,更多的因素应当在国家管理和制度运行以及某些决策的层面上,而非高福利本身。比如希腊,除了所谓高福利以外,还有很突出的与中国目前状况颇为相似的福利不平等和体制内与体制外差距很大的“利益集团”侵吞社会财富有关;另外,欧盟主权债务危机与国家管理运作不善肯定也有很大关系,以希腊为例,据三联生活周刊载文称:“根据希腊媒体援引希腊企业联合会的估算,希腊全国每年偷逃税款高达300亿欧元,相当于GDP的10%。据估计,不向政府纳税、不为职工办理任何保险、无法纳入政府正常经济统计系统的‘影子经济’,占希腊国内生产总值的1/4至1/3。”。
希腊彼雷埃乌斯大学副教授普拉顿·提尼奥斯(Platon Tinios)就说:“欧洲国家都是福利国家。在北欧地区,国家福利制度所费更大,但最受民众的接受,享有最大的合法性。而在地中海地区,国家福利制度的规模更小,但它却成了许多问题的根源。”“希腊债务危机并未宣告福利制度的终结,但它宣告了靠借债来维持福利国家的终结。”应当说,希腊这位教授的话可谓一语中的。
而且,欧盟国家的债务危机也各有各的具体情况,在非福利方面的国家管理和决策层面也有各不相同的问题。我们怎将欧债危机简单笼统地归咎于“为拉选票而贿赂短视的选民而推行高福利”?
其实,早在1998年中国社科院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姚钢先生就曾撰文分析欧元启动后可能的风险,他在《欧元的由来及其影响》一文中这样论述:“启动欧元仅仅是欧盟有关成员国交出货币政策的主权,共同执行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但货币政策只是诸多经济政策的一部分,在工资、税收、社会保障等政策仍然是各行其是的情况下,欧盟各国将会针对本国的具体情况和自身利益,面对国际大环境的发展变化,选择对本国有利的经济政策。而不同国家的具体选择,完全有可能与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相矛盾,即造成统一的货币政策与并不统一而是多种选择的其他经济政策之间的不协调。”稍微动头脑想一想,我们就不难看出欧洲某些国家主权债务危机复杂成因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欧盟统一货币制度设计的缺陷。
2011年《上海证券报》一篇全面分析欧债危机的文章持与上文相同的观点,而且论述更加全面,文章认为:将欧债危机归咎于欧洲人的高福利,并非科学逻辑。欧债危机的根本原因,是欧元区货币、财政两大体系的不兼容,而高负债国家并非必然发生债务危机。因此,追究欧债危机的根源,高福利的社会制度并非理想的答案,如今部分欧洲国家削减高福利,仅仅是为了获取国际援助资金的权宜之计,并非对症下药的治本之策。因此,欧债危机并不意味着高福利社会制度走到了尽头,或许反而会成为欧洲诸国进一步改进和强化福利制度的转机。从福利国家的起源看,一百多年前工业化进程的迅猛发展带来了社会阶层的矛盾冲突以及民众对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的担忧,政府为缓和不断扩大的不平等和社会不满,出台了一系列福利政策。……未来欧洲福利国家的发展,其核心目标之一仍是协调阶层矛盾,而随着更多国家经济社会治理的日渐成熟,以及民主化进程的加快,福利国家形态代表未来国家形态发展的总体趋势愈加突出。
综上所述,分析欧债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欧元区货币统一和各国财政体系(即管理决策、运行自主)的不兼容,诱因是发端于美国的金融海啸;而高福利政策表面看起来似乎是主要原因,而实际上并非“第一号因素”,上文的例证就足可以支撑这一判断。所以,刘学伟先生将“为拉选票而贿赂短视的选民推行高福利”视为欧盟主权债务危机的“第一号因素”并由此推出“多党普选轮替制度”是欧债危机的罪魁祸首,实在是过于简单而难以成立的。
● 制度运行本身出现的问题与制度的价值核心应当是两个命题
道理很简单,一种新的制度的产生和运行遇到挫折,并不意味着这一制度本身的核心价值就一定是错误的和值得摒弃的。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国家实行尽可能的国民高福利政策是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的,即使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而言,这也是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中国政府已经越来越注意到关注民生、不断出台惠民政策,就是充分的证明。只是要注意到量力而为以及如刘学伟先生所说提及的注意到“授以鱼”和“授以渔”的区别。
同样,一人一票的普选式民主、多党普选轮替、一定层面的间接选举这些不同的民主形式,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历史时期,在制度设计层面都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也可以因政治智慧的不同而有优劣之分,唯其核心价值或曰意识形态——如刘学伟先生所说的“人民主权,是天赋人权”——这是谈不上什么“乌托邦”的,没有任何理由去否定它。我国宪法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尽管还在逐步实现之中。倒是前苏联化的“社会主义”和中国前30年的“社会主义”是地地道道的乌托邦,所以现在世界上仅存的所谓“社会主义国家”屈指可数,且都在大力改革之中,变成了各自不同的“特色社会主义”。其实,这也不能证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一定就是“乌托邦”,即使用马克思主义来解释社会主义在世界范围的全面受挫,也只能理解为20世纪的社会主义实践超越了必然的历史发展阶段,这才受到了客观规律的惩罚,这才有了原“社会主义阵营”的瓦解与普遍改革。
世界上完美无缺的社会制度还没有在实践中诞生,这是事实。中国的制度以及所谓“西方的那一套制度”都存在自身的问题。如与这次金融危机大致可以一比的就是中国在上世纪也曾发生过“三年经济极端困难”那种几乎崩盘的经济、政治危机。那么,正如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美国上世纪经济大萧条以后对自身制度的改革一样,不断地自我完善、自我修正,这也是与中共理论核心之一的“与时俱进”是一致的。也正因如此,所以马克思所预言的“资本主义的丧钟”迟迟没有敲响。这次“金融海啸”是否就是“资本主义的丧钟”,是否从此社会主义又将在全世界兴起,抑或欧洲是否能够渡过难关,使《贝弗里奇报告》的“3U”思想得到回归经济规律的理性发展,现在下结论都还为时过早。难道不是吗?
制度运行本身出现的问题与制度的价值核心应当是不同的概念。刘先生说“人民主权,是天赋人权,有重大漏洞,必须想办法加以更新弥补”——笔者非常想看到刘学伟先生从“意识形态”亦即价值核心角度(而非制度设计与运作角度)来分析它的“重大漏洞”何在,如何弥补。
此外,刘先生说台湾民主选举的顺利进行“应当能够降低北京对从河里摸出一块或几块带有更多民主色彩的石头有所助益”——此句颇为费解,从语法上来说似乎有些欠通顺:“对降低……摸出……民主色彩的石头有所助益”——何意?不便随意曲解。
当然,我们应当全面理解刘学伟该文,毕竟刘学伟还是说“我的基本观点依然未变,我们应当摸索出一条更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折中、加权的民主之路”。由此看来,刘学伟从台湾大选的顺利进行中找不到以往出现的台湾、泰国出现的所谓“民主乱象”,而从欧债危机中却找出了“多党普选轮替”式民主不可行的的依据。然而笔者以为,刘学伟先生有点失察,依据找得不牢靠,不能满足逻辑推理的充要条件,无法成立。而即使走“折中、加权的民主之路”,也还是无法否认“人民主权,是天赋人权”的这一民主价值核心。刘先生也许忘记了,人民主权原则是近代以来全球范围内民主化浪潮及其所建立的现代民主制度的理论基石,它已为一切民主或自诩为民主的国家所认同。我们实在不知道“人民主权,是天赋人权”有何“重大漏洞”?是否我国《宪法》也需要修改?
窃以为刘学伟先生旅居法国多年,“衣食无忧”(自己所言),却能如此关心祖国大陆的政治改革进程,此情着实可感!但笔者以为,刘学伟先生大概不会用“姓社姓资”的那一套系统来立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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