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四爷
四爷这一称谓全因在大学时寝室中排行第四,故得名!
http://blog.ifeng.com/1407075.html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8-07-23 11:14:20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社会与时政评论 | 浏览 437 次 | 评论 2 条

近日,网上热议北京工商局开始要对网上开店的卖家实行市场准入,即要求各网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反对声呈一边倒之势,反对之人基本是网上开店的卖家。本博主也开着网店,我是举双手赞成把网上的市场行为纳入国家级的规范,况且同样是做生意,网店店主也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这是为了市场的公平与公正,试想,如果传统店面的生意既要承担房租、人工的开销还要承担纳税的义务,而网上开店则什么开支也没有,但卖的东西是却和传统店面是一样的,这公平吗?但如此简单的道理,为何网上却是反对声一片呢?

根据网上的调查显示,超过八成的网友反对北京工商的网店新规。反对内容主要是反对工商总局对网店的收费。我查阅了北京工商局的网店新规的具体内容,北京工商局前些日子颁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只说了要办理营业执照,只字未提收费一事,而且该意见要8月1日才正式实施,何以网上的反对声基本是冲着工商收费来的,这一点我有点想不通。我看了有的论坛上说,收费标准是每一家要收取信息检索费500元。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网上的卖家并不是反对网上开店办理营业执照,而是反对办理营业执照的过程中,工商部门强制性的收费。如果是这样,那我也得加入到反对的队伍中了。

我个人是支持网店要办理营业执照,但如果工商因此而向网上的卖家收费,那我是强烈反对的。收费依据是什么?按照我们前些年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工商的收费行为经过行政许可了吗?同时,工商局作为政府的行政执法单位,所有的事业性经费支出都是国家包办的,行政成本是由国家承担的,如果再向网上经营户收费,不合法,也是不合理的。

政府部门如果出台新政只考虑部门自身的利益,那永远不能转变成服务性政府机构;如果实施新政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收费,那即使该新政如何有利于我们事业的发展,都会招致反对声。

我还不能确认北京工商的网店新规是否真的需要收费,收费标准是否如坊间传闻的500元一家,如果没有,那工商部门得找找自身原因,何以你们一出面,引来的是“狼来了”的一片恐慌。

0
上一篇 << 玩具      下一篇 >> 由李亚鹏打人想到......
  • 凤凰网友 [2008-07-23 11:26:52 AM]

    拜读的四爷的大作! 我也赞成网店办理营业执照,规范各个网店,进该进的义务,按国家规定交纳税款!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8-08-02 09:18:18 AM]

    博主对工商局了解甚少,刚刚出了反垄断法受到欢迎,博主是否听过行政垄断,工商局这就是行政垄断,收钱是肯定的无可置疑,能提供什么管理和服务?呵呵,那就走着瞧吧。 深圳本来要出一部保姆管理条例,但是要确定一个执行部门,就出现了工商局踢给劳动局,劳动局踢给民政局,几个部门踢皮球,为什么?因为管保姆无利可图!呵呵,大家现在应该都明白了,所以大家唯一能做的就是团结起来,抵制行政垄断!

    回复 删除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luoao

  四爷曾经自诩为文学青年,但现在不敢了。现在的四爷一年看不了一本书,一天到晚只想着多赚点钱给儿子买个好玩具。四爷现在有脂肪肝了,因此知道自己不再是文学青年了,也不敢称爷了。但闲暇时,曾经的四爷也会想写点东西,权当是成人的游戏了。我不常写博,如要和我联系,请致信:luoao@yahoo.cn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