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木荫荫
真诚的爱国,有效的监督,理性的批判,得力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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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3 12:41:36 编辑 删除

浏览 2369 次 | 评论 5 条

题记:前几天,从海淀区的后八家村经过,发现人头攒动,瓜果蔬菜,满地狼藉。本以为是发生什么乱子了,到跟前一看,才知道是城管在执法。几个城管颐指气使,大声训斥,将商贩们的小三轮车蛮横的扔到崭新的城管专车上,小三轮车上的蔬果、豆腐之类的,散落一地,被踩得泥泞一片。而小商贩们或是哭喊祈求归还车子,或是远远躲着不敢露面,而街道远处的两排小商贩们,则是又惊又恐,宛若碰到瘟神一般,来不及收客人的钱,便推着车子就跑,而有些迫近城管的小商贩们,更是丢下车子和摊位,慌张四匿。

 

我不知道城管为什么如此苛刻甚至有些残酷的对待这些小商贩。一个城市,不仅仅是那些流光溢彩的高档消费场所,不仅仅是那些装饰齐全的大型超市,更多的是那些基层的带有普通民众性质的摊位。路边摊贩的确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卫生问题,比如税务问题,比如市容问题,等等,难道这些问题就该成为我们如此对待路边摊贩的理由和借口了吗!实际上,恰恰是这些路边摊贩,养活自己的同时,又为一方的低收入者,提供了有力的生活保障。抛开商贩本身而言,我想请那些城管去问问那些后八家村的民众,这样对待那些小商贩,他们愿意不?如果当地老百姓都不愿意,那你们的执法代表着谁呢?又维护着谁呢!因而若木今天决定试图从多个角度讨论此事,希望能给有关部门以借鉴!

一、为城管立法

如果能够认定城管执法是行政执法的一个组成部分,立法就应赋予其法定的执法手段。没有法律约束的行政执法,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谬误,同时也将给执法的对象带来灾难。

1、确定城管的执法目的

应该通过立法,确定城管的执法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维护百姓的生活。也就是说,城管的存在是为了服务,而不是用自己手中那点权力,来欺压百姓,甚至作福作威,为自己牟利!应尽快完善对城管的约束体制,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大对城管的教育和惩处,对扰民欺民的,给予坚决的惩处!

多年以来,我们的官员似乎都没有意识到一点,那就是如果可以让国家长久的走下去,如果可以让党政长久的走下去,如果可以让百姓更好的生活下去,如果可以让自己的官职坚持的走下去,就应该转变我们固有的做官态度——即,当官不能再是高高在上,做官不能再利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百姓和法律之上,而是多大的权力代表着多大的义务。当官,意味的是为百姓服务,是为百姓谋利,为百姓着想!否则,做官仅仅是为了为自己谋私牟利,我们的国家和党政又能走多远呢!如果我们不能立马实现这种观念的大规模转变,那我们就应该一点一滴的从小处逐步做起,至少应该努力去做,而不应该仅仅是放出一句“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空话!对于城管这个直接关系到基层百姓生活和经济的执法人员,理应成为首当其冲的转变对象!

    2、界定城管的执法范围

眼下城管执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综合性,城管似乎“无所不管”,执法职能与卫生、工商、规划、园林、交管等政府部门均有交叉,而且这种执法范围缺乏稳定性,今年城管不能涉足的管理领域,可能明年下发一个红头文件就允许管了,反之也一样。由此,城管立法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严格界定城管的执法范围,哪些领域城管可以执法,哪些领域专属于其他行政部门管理,城管不能进入。城管和其他部门的管理职能有交叉和冲突的执法领域,应如何划定执法权限,不能形成“有利益就争着管、无利益就没人管”的局面。 

“无所不管”就代表着无所不能,也代表着无所不利!那岂不是成了土皇帝!基层百姓的土皇帝!不要说路边的商贩,就是个体工商户、中小型的工商户,也成了城管的管制甚至勒索对象。不要说得罪了城管,就是酒没请喝到,饭没请吃到,也会成为城管报复的对象,如果碰到这种情况,基本上就可以停止营业了。否则三天两头查你一回,给你使绊子,不停业又能怎样!要想营业,还得好话赔尽,好酒喝尽,好钱塞尽!所以,应该尽快出台城管的执法范围的立法,确定城管的职责范围,否则,城管便会成为百姓的一大祸害!

3、确定城管的执法方式

提起城管,让我想起多年以前的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本身是好的,但是执行的时候,却让多少农村家庭倾家荡产!只要是超生又躲开的,有粮抢粮,有牛牵牛,有器具搬器具,什么都没有的,则是毁屋破梁,夷为平地!这种暴力执法,给农村经济,农村环境,农民的心理,带来了多大的伤害!而其中又有多少人借着这个机会,谋私牟利,中饱私囊!那些被没收的财物,又有几件归还到了百姓手中,而那些毁坏的房屋,除了自认倒霉,还能怎样!而若木先前看到的那一幕,又和这些何其相似!

所以,一定要确定和规范城管的执法方式,杜绝暴力执法、霸王执法、毁坏执法形式的存在,对于触犯上述规定的,给予严惩!

    二、给小商小贩留下生存空间

没有一个小商小贩不想进入大型超市贩卖货物的,没有一个路边摊贩想在严寒酷暑下叫卖的。路边摊饭的存在来源于两个因素:一是小商小贩的经济能力,他们没有足够的钱去承担摊位的赋税,没有足够的资源去争取到价格便宜的摊位,要想生存,只能靠着路边摊位的方式,来挣得一份辛苦而微薄的收入。面对生存的压力,他们没有去乞讨,没有去惹是生非,没有去偷去抢,而是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来努力的维持下去。如果这样也要受到如此的暴力对待,难道非得要逼着他们去造反才罢休吗!他们这样的经营方式的确存在许多隐患,最主要的是税务和卫生以及市容方面的。而这些并不是他们做的不够多,而是我们政府做的太少。面对这些弱势群体,我们并没有认真的去考虑其生存和生活,反而去处处压制甚至威胁到他们的生存!对于他们,税务应该是根据他们的平均收入来制定,而不是根据相关的摊位来制定,否则,他们能承担多久!卫生他们保证不了,我们的政府还保证不了吗!难道城管就不能协助来保持他们的卫生吗!话又说回来,眼下这种游击方式的摊位,又怎能要求其卫生达到标准呢!而一旦没人威胁到他们的存在,税务又比较合理,法律认可了他们的存在,又规定了他们的卫生标准,又有谁还会如此的不卫生呢!至于市容,那就更不是一个问题了!美国华盛顿、纽约的主要街道上,市政当局都规划出露天摊点让民众申请,甚至在白宫和国会周围,也有数十个这样的摊点。一个美丽的城市,一定是一个没有小商小贩的城市吗?肯定不是。现在,许多弱势群体除了摆摊,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可见,路边摊贩的主要问题不在于他们,而在于我们政府的作为!二、底层市民的购买能力。当我们看到北京的一片片高档小区,繁华住宅的时候;当我们看到大型超市里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时候;当我们看到高档消费场所人头攒动,川流不息的时候;我们还应该看到,北京还有更多的人,靠着自己每月不多的薪水,来维持着整个家庭的开支,来维持着子女的学业和老人的医疗!他们靠着省吃俭用来积攒的花费,靠购买便宜的生活资料来维持家庭的生计,靠一毛一份的讨价还价来节省一个家庭的未来!如果说路边摊贩的存在有其必然性,那么需求则是来源于此!路边摊贩的存在给他们的家庭节省了一大笔生活开支,极大的减轻了其生存压力,使这些家庭的生存得以维持下去!所以,为了这部分中下低收入市民的生活,为了这些路边摊贩们的生活,我们都要合理的处理路边摊贩们的经营方式,给他们足够的生存空间,同时又不会损害市场规律!

三、要保障小摊贩的生存权 

     小摊贩在规定的范围内被允许摆摊,只是解决了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权问题,许多小摊贩是社会底层的贫困人群,他们的医疗、养老问题都需要解决。一定要保障小摊贩的生存权,使他们能够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结束语:看到文章开篇时的场景,让我想起了抗日战争时期的游击战争。时过这么多年,我们的基层商贩却和执法人员打起了同样的战争,这究竟是一种无奈,还是一种悲哀!若木限于自身知识的问题,不能提供更好的解决途径,但是希望能够给有关部门以借鉴,使类似的问题得以有力的解决!又想起了钱乘旦先生在《英国通史》里对光荣革命的评述:只要有一线出路,民众是不会走向造反的路的,只有其它出路都被堵死的时候,民众才会走向造反的路。这场新时代的游击战争,何时可以终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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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irdyan [2008-07-24 05:42:35 PM]

    写得好,拜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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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之约 [2008-08-04 09:09:51 AM]

    小商贩不应该是游击队,城管不应该是土匪。只是,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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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8-05 12:16:12 AM]

    好文章,但我们不是美国,我们是官僚体制严重的国家,又奉行无官不贪,所以城管以为自己是城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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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紫色梦幻Z [2008-08-08 09:10:22 AM]

    写得好啊,小木,城管现在是人见人怕了,比警察还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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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亚民 [2008-08-16 11:20:40 PM]

    这个问题是需要从人性话的角度实事求是的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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