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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篇《东莞城管理接受特警训练》的新闻,引起笔者的注意与思考。
报道称,“在很多地方,城管的信誉很差,被骂成是土匪”,但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坚持执法为民以人为本,至今还没有一次被人起诉至法院。但针对极少数暴力阻碍执法的行为,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城管队伍中尝试建立应急分队,接受特警训练,并试点配备部分防暴装备。此外,东莞还有意向上级部门申请派公安进城管队伍。
报道称,由于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人性化执法,因此城管执法人员在和小贩发生纠纷时成了“弱势群体”。比如,在莞城就发生过“走鬼”持刀追赶执法人员的案例;有一名城管执法人员被打伤;此外,还有一名占道摆卖者不服管理,将滚烫的热油泼向执法人员,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城管执法人员在和小贩发生纠纷时成了“弱势群体”!看来,城管真的有必要武装到牙齿了。
但报道又称,今年上半年,东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在全市教育规劝和立案查处“六乱”(即乱摆卖、乱拉挂、乱张贴、乱堆放、乱扔吐、乱搭建)78740宗,查处违法建筑、非法行医和食品安全等各种案件共7万多宗。
两者相加,执法对象达14万余人次,而执法时发生冲突仅有3宗。
比例如此不对称的情况下,笔者无论如何都得不出城管执法人员在小贩面前成为“弱势群体”的结论。
在与东莞比邻的深圳,近年时常传出城管暴力对待执法对象消息,甚至出现因为管辖利益、城管人员相互暴力斗殴的丑闻。在全国,城管的胡作非为,并由此造成的人命案件,更时有所闻。所以,在老百姓心目中,城管执法人员绝对不是什么“弱势群体”,而是为所欲为的城市贼匪。骂城管为土匪,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如果称为“城匪”,可能比较恰当。
过去,啸聚山林、打家劫舍的人被称为土匪;如今,城管也肆意抢夺贩民百姓的东西,但地点是在城里。土匪拦路抢劫有自己的道理: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城匪打砸抢的理由则更加堂皇,有所谓的城管法规。
——但是,没有哪一部法规,登载了可以对贩民进行打砸抢的条文。所以,城匪和土匪,在实质上,其打砸抢的理由与心态,是一致的。
城管嚣张的原因之一,还在于其执法职能的无限膨胀,几乎囊括了大半个政府的执法职能。正如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赖源顺所介绍的,“我们局成立后,原来环保局、卫生局、规划局、城管局、工商局、质监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的部分或全部执法职能都划归我们。”而有的地方,连应属于公安交警的部分执法权力,也移交到城管的手中。比如,“由政法委牵头,由公安、交警和城管对路边乱停放的车辆进行拖车,每天都要拖100多辆车”。
权力的无限膨胀,如果没有跟进的监督制度并切实执行,只能造成腐败膨胀、黑恶膨胀的局面。也许,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自诩“到目前为止,基本都坚持人性化执法,被告到法院的没有一宗”是真实的;但是,在法制缺乏相当配套的监督和制衡的情况下,民告官的成本,是绝大多数百姓贩民所无法承担的,所以,这种自诩的真实程度,就比较令人怀疑。
北京网民徐若木在其《游击何时了》网文中谈到,前几天,他从海淀区的后八家村经过,发现人头攒动,瓜果蔬菜,满地狼藉。本以为是发生什么乱子了,到跟前一看,才知道是城管在执法。几个城管颐指气使,大声训斥,将商贩们的小三轮车蛮横的扔到崭新的城管专车上,小三轮车上的蔬果、豆腐之类的,散落一地,被踩得泥泞一片。而小商贩们或是哭喊祈求归还车子,或是远远躲着不敢露面,而街道远处的两排小商贩们,则是又惊又恐,宛若碰到瘟神一般,来不及收客人的钱,便推着车子就跑,而有些迫近城管的小商贩们,更是丢下车子和摊位,慌张四匿。
网民所描写的场景,或许能解读城管“被告到法院的没有一宗”之内在因果,也或许能破解“城管执法人员在和小贩发生纠纷时成了‘弱势群体’”的危言耸听。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绝大部分升斗小民善良、懦弱,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选择忍耐和屈服。而城管对待贩民百姓,犹如虎入羊群;老虎在羊群里变成了“弱势群体”,实在是天大的笑话。
而在这种民情现实下,如果哪个地方出现暴力抗法事件,除了极个别的例子,都能在执法者的身上,找到暴力执法、暴力违法的因素。诚如
北京网民徐若木在其《游击何时了》网文中指出,一个城市,不仅仅是那些流光溢彩的高档消费场所,不仅仅是那些装饰齐全的大型超市,更多的是那些基层的带有普通民众性质的摊位。路边摊贩的确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卫生问题,比如税务问题,比如市容问题,等等,难道这些问题就该成为我们如此对待路边摊贩的理由和借口了吗?!实际上,恰恰是这些路边摊贩,养活自己的同时,又为一方的低收入者,提供了有力的生活保障。
他要城管去问问民众,这样对待那些小商贩,他们愿意不?如果当地老百姓都不愿意,那你们的执法代表着谁?又维护着谁?!
为此,徐若木呼吁:一)、为城管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来确定城管的执法目的,界定城管的执法范围,规范城管的执法方式;二)、给小商小贩留下生存空间,因为没有一个小贩不想进入大型超市贩卖货物,没有一个路边摊贩想在严寒酷暑下叫卖。路边摊饭的存在来源于两个因素:一是小商小贩的经济能力的贫弱,二是底层民众的购买能力贫弱。为了中下低收入民众的生活,为了路边摊贩们的生活,必须给他们足够的生存空间。三)、要给予小摊贩的生存保障,许多小摊贩是社会底层的贫困人群,即便小摊贩在规定的范围内被允许摆摊,也只是解决了他们眼前最基本的生存问题,但他们的医疗、养老问题都需要解决。
值得欣慰的是,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赖源顺就该局当前着力破解的“三大难题”提出的设想,就颇为迎合网民的思维。
赖源顺表示,对于流动商贩,应当容许他们限时限地摆卖。他能够认识到“流动商贩一般都是弱势群体,他们不偷不抢,靠摆摊解决生存问题”,所以对流动摊贩应出台政策,分类集中管理。具体来说,下岗困难户若要求上街摆卖,当地政府应该无条件免费为其划定区域,帮其办证等,并且给予资助,甚至在税收上要适当照顾。对于下岗困难户之外的“走鬼”,可以分期分批建立一定场所,限时限地准许其摆卖,这些限时限地的名额通过抽签来分配。对于违法建筑,除了控制新建违法建筑外,对有两年之内历史的违章建筑,凡是符合条件给予其补办改正的机会。而对于那些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而且确实又拆不了的违章建筑,可视为临时建筑进行处理。对于食品安全和非法行医,不符合条件的无牌无证食品小作坊,要按照政策予以取缔,符合一定条件的,则令其限期办证,然后转入正常的经营渠道;并把无牌无证、制假造假的小作坊和加工传统食品的作坊区别开来。对于加工传统食品的作坊,不但不取缔,相反政府还应该帮其改进工艺、规范经营与统一经营。在打击非法行医时,对于东莞历史上遗留下来的3000多名赤脚医生,要进行规范管理,将其纳入社区医疗服务网络。等等。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从实际出发,从老百姓的现实处境和切身利益着眼,始终坚持关心民生服务民生,那么,笔者相信,东莞城管就没有必要武装到牙齿了。毕竟,在被管理的对象面前,城管根本就不是什么“弱势群体”,而是绝对的强者。
事实上,城管即使武装到了牙齿,也不能有效地阻吓暴力抗法的事件发生。惟有人性化对待被执法对象,将心比心,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才是城管急需装备的武器。
笔者重申,出现暴力抗法事件,一般都能在执法者的身上找到暴力执法、暴力违法的根源。执法者暴力执法和暴力违法前提下的暴力抗法,不仅是老百姓的悲哀,更是政府的羞愧。
笔者网文《杨佳母亲“意外走失”的玄机》的读者留言中,有两段话发人深省:
“不要把自己看得什么似的,不过是人民给了你权力。要理智地对待和处理人民犯的一些小错误,别动不动把大家当罪犯看待。警民关系不应该是现在这样的,不能让杨佳的悲剧再发生了!”
“一句话:老百姓没有权力,没有组织和人为老百姓说话,杨佳的选择是一种无奈,真希望执政者能好好反思一下。”
在此,笔者将这两段话也送给中国的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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