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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4 06:31:40 编辑 删除

浏览 26254 次 | 评论 67 条

2008721上午,陈水扁因拉法叶舰军购案被控诽谤案出庭,在步入台北地方法院时,遭爱国同心会成员苏安生突袭伸腿朝屁股踹了一脚。苏安生随即被现场北市中正一警分局警员逮捕,讯后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拘留三天

陈水扁卸任后首度以被告身份出庭。这是很值得关注的事情,说明台湾的法律和法制,到了一定的完善程度;据日前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夫妇曾经以种种理由,拒绝出席地方法院的庭讯,法院最后恼怒了,发出传票,声称如果再拒绝庭讯,就拘传。于是,陈水扁老老实实地来到被告席上。

这和大陆相比,无疑地彰显了台湾司法的无上权威。在大陆,民告官的案件,行政被告人的法定代表人——其被法院列为被告,如果能亲自到比自己所处职位要低的法院应诉,则大陆媒体就当成很大的新闻来大肆宣扬;似乎,法院也要对其的亲自到来而感恩戴德。

虽然陈水扁卸任了,但曾经被台湾列为所谓“元首”。我们得实事求是地承认,至少,陈水扁曾经是相当于大陆的省委书记、省长的地位,而且是民选出来的。从这一点讲,无论他在任期间是如何地头上长疮脚底流浓,他卸任后,大家要在人格上给予应有的尊重。至少,卸任了,他还是台湾一个党派的中央常委,享有相当的政治权力,更享有公民权。

陈水扁出席庭讯,大家尽管可以对他怒骂、呛声,但如果实施暴力,从背后揣屁股,却不是正当的抗议行为。

所以,猛揣阿扁臀,看起来似乎大快人心,非常好笑,解气解渴;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有不少人并不认同这样的行为。

苏安生在背后对陈水扁屁股揣了一脚的消息传到大陆后,网络上就出现很多的评论。有评论认为,曾经那么不可一世叱诧风云的陈水扁被干脆利索地赶下台不说,如今出庭又被人猛揣屁股,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从而,在猛揣阿扁臀成为大陆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之余,会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人们会想到:如果在大陆,别说卸任国家元首,就是揣县长的屁股,就压根儿一点都不可笑,相反,事件会很严重很严重。况且,这也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是任何人想都不要想的假设。

人们由此将台湾陈水扁的屁股和大陆各级领导人的屁股相链结,得出归根结底的结论:还是大陆各级领导人的屁股和大陆平头百姓的屁股不一样;大陆各级领导人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啊,更何况揣乎?大陆网民王华源在其网文《陈水扁的屁股,民主的脸》中就是这样认为的。

王华源说:“从自由人权的角度上讲,我们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陈水扁的屁股和其他人的屁股一样,我讨厌他就揣一脚,大不了关几天,陈水扁,你咬我个鸟?”继而又提出问题:“在台湾,今天有人揣陈水扁屁股;在大陆,什么时候可以和领导人握个手?”

因此,他还由衷地赞叹道:“陈水扁可怜的屁股,民主社会灿烂的脸”!

陈水扁的屁股被揣,在大陆引起如此这般的解读,可能是台湾社会始料不及的。

根据环球时报记者报道,这位名叫苏安生的踹陈水扁的老伯,来自于台湾民间团体中华爱国同心会在台湾政党版图里,爱国同心会被归类为深蓝组织。对于该会,笔者并不陌生。该会成立于1993年,一贯主张就是反台独,坚决反对分裂国土。在笔者参与组织和联络的多次“全球华侨华人反独促统大会”上,也有中华爱国同心会成员活跃的身影。可以说,只要是有关反独、促进两岸统一的活动,他们都会主动参与。

在台湾,很多李登辉或陈水扁出现的场合,也都可以看到爱国同心会的身影。最近两年里,无论是施明德组织红衫军倒扁,还是关于刘兆玄宣布赖幸媛出任陆委会主委,都可以看到他们出面抗议的情形。但是,该会尽管成立了15年,也参加过无数次的示威和抗争活动,可民众对于爱国同心会的诉求,几乎是视而不见;不少政治人物更是与之保持距离。(不过,笔者——相信很多了解该会的人们也是这样——对该会的正义立场和孜孜以求的精神,是表示赞赏和尊敬的。)

不料,苏安生踹了陈水扁一脚,让爱国同心会顿时红了起来,成为两岸四地乃至华人世界注目的民间组织,媒体争相报道。从这个角度讲,苏安生踹了陈水扁一脚,未尝不是好事。

事发后,人民日报社旗下的环球时报记者在第一时间对苏安生进行了电话专访。苏安生说,陈水扁奉行台独路线,不管是台湾人民还是大陆人民都对扁政府的做法太愤怒了!他完全可以说是中华民族的敌人。选择踹他一脚,我觉得,是代表十几亿中华同胞给陈水扁一脚的。

他似乎理直气壮,很多媒体对他的话,也纷纷报道。

但笔者,对苏安生“我是代表十几亿中华同胞给陈水扁一脚”的说法,不能苟同。

承前所述,陈水扁卸任了,但曾经被台湾列为所谓“元首”,而且是民选出来的。卸任了,应该得到一定的礼遇。如果其在任期间,有违广大选民的托付,那么,选民已经用选票否决了他,否决了他所代表的政党。这样,无论对他还是对其政党,都是显见的惩罚。而显然,法律也好民众也好,并没有追求用暴力来惩罚一个错误的领导人或错误的政党。

如果陈水扁在任期间触犯了刑律,自然应该由法律的判决来为其定罪,依法惩处。但即使这样,其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也不能遭受侵犯;在剥夺其公民权的期限外,仍然享有公民应有的权利。

给陈水扁屁股一脚,无论轻重,总是侵犯了其身体,是不法行为。

如果以不法行为对对待公民,文明世界的人们,都是不能接受的。

陈水扁奉行台独路线,遭到两岸人民同声谴责,在表述上可以定位为中华民族的敌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或者永远是。胡锦涛表示过,要团结曾经奉行台独路线的人,只要他回到统一国家、复兴民族的道路上来。当然,这类人中也包括陈水扁在内;我们期待他改弦更张。

假使陈水扁进棺材以前,都死抱台独路线,也仅仅是思想的犯罪;作为公民,在触犯相关刑律被依法定罪前,人们充其量只能在思想领域内对他予以谴责;而思想的犯罪,理应不受刑责,更不能使用暴力。中国,历来就有“文字狱”的传统;近几百年来,从康乾盛世到文化大革命,多少人因为思想的缘故而断送头颅。这是中华民族不堪回首的伤痛。

给陈水扁屁股一脚,无论轻重,总是因为陈水扁的思想而使其受到的体罚。

用体罚来对待与自己思想相左的人,是对文明社会的悖逆。

给陈水扁屁股一脚后,受笔者尊敬的国民党“立委”邱毅,曾质疑陈水扁遭踹是其设计情节加工戏码,想利用苦肉计造成蓝绿对立。他从过去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国务机要费”出庭时昏倒,推断出一连串事件都是陈水扁擅长的设计情节加工戏码。这也许有他的合理逻辑,但这种逻辑,笔者奉劝这位老兄今后少用。

事实上,即使陈水扁改变“国安局”规划的出庭动线,想利用苦肉计造成蓝绿对立,为将来一连串要面对的弊案脱困;但是,这次不象四年多前两颗子弹那样扑索迷离,切切实实地是:深蓝的人士给了陈水扁屁股一脚

笔者倒是同意民进党“立委”林淑芬、蔡煌琅对此的评说,认为此风不可长。

如果意识形态的对立,非要用暴力才能解决,那么上世纪的结束冷战就变得毫无意义。如果自家人的错失,还要归咎于对手的设计,只能给人强词夺理的蛮横印象。

说到底,独与统的问题,是中华民族内部的纠葛。蓝与绿,在很多大陆人的眼中,也全都是血缘同胞。台湾发生的每一件事情,很多大陆人并不会因为蓝绿的分界,而做出一面倒的评判。正是这种心态,才有利于大陆人民和台湾人民不断加深的亲情与了解。

而相反,笔者尊敬的国民党“立委”邱毅这种不问是非、只看蓝绿的逻辑,才可能引发蓝绿的进一步对立,对于族群矛盾的弥合,没有任何正面效应。

苏安生给陈水扁屁股的一脚,笔者还想起所谓的李敖大师,想起台湾所谓的“立法”会及其“委员”们。

很长一段时间里,很多大陆人追着看台湾“立法”会里打架斗殴的场面,从而对台湾的民主非常反感。认为那是什么民主?仅仅是一群颟顸的蠢夫悍妇的没有品位的低级武功表演而已。你的瓦斯喷过去,我的皮鞋扔过来,你揪我胸部一把,我踢你裤裆一脚,这就是所谓民主?!丑陋的暴力,反而葬送了民主的善美。直到今年台湾政党和平轮替,很多大陆人才震撼于台湾民主的力量。

而震撼的源泉,就在于没有暴力。

笔者相信,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期望两岸和平相处,最终和平统一。当然,在这个进程中不能保证没有一点摩擦,没有小范围的暴力存在。但如果出现暴力事件,哪怕是很小的暴力事件,都是应该受到谴责的。

基于上述理由,笔者虽然对苏安生老伯出于义愤给陈水扁一脚,给予充分的理解;但是,请他不要自诩“我是代表十几亿中华同胞给陈水扁一脚的”。

给陈水扁屁股一脚,充其量是个泄愤的笑料。如果十几亿中国人都成为笑话,那么这个玩笑,就开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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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7 02:59:49 PM]

    扯淡!苏安生老伯说“我是代表十几亿中华同胞给陈水扁一脚的”, 是他的权利,至于他能不能真正代表十几亿中华同胞则是另一回事。如果可能,我会杀了陈水扁,而且还会说是代表所有中国人,哪怕最后把我枪毙。我个人与陈水扁没有任何个人恩怨,就象我和汪精卫没有任何恩怨一样。在台湾,陈水扁关于两岸关系所做的一切都不违法,只是符合不符合台湾的所谓“民意”。在占领区,汪精卫所做的一切也不违反法律,也只是符合不符合日本人的意愿。我杀了他们绝对要受到当时当地的法律制裁,苏安生不是也受到的拘留处分了吗!杀了陈水扁可以依法枪毙我,但谁也不能剥夺我认为是“代表所有中国人”的权利,就象苏安生认为“代表十几亿中华同胞”踹陈水扁一样。除非谁因为我杀了陈水扁而代表“所有中国人”再把我枪毙,我会有所考虑。至于法律制裁,对我来说既扯淡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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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10-05 12:01:33 AM]

    打的就是这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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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10-05 10:24:17 AM]

    精辟于思想的犯罪在道德领域谴责,肉体的犯罪用刑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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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10-05 05:44:02 PM]

    大陆对台湾使用武力,那是维护祖国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与尊重人格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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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10-13 12:10:21 AM]

    落井下石,社会痞子,苏老头,邱毅,陈文茜,李敖,这些人的话谁人敢听?台湾社会的现实需要我们理性思索,本文作者值得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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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10-26 03:44:15 PM]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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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knalk [2008-12-14 07:25:59 PM]

    阿扁就是个无赖,苏伯踹他一脚,让大家感觉都很爽,那他说代表十几亿人没错,从这个角度说。 楼主从法制,或者说是从司法的角度讲,尊重阿扁的公民权利,那是绝对没错的。 所以,首先要说明是从哪个角度讲,司法是不能讲人情的,而人都是有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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