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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在谈论历史和社会问题时,缺乏国家主人的意识。
究其原因是:我们确实不象这个国家的主人。
对这个国家缺乏有效的权力进行参政和议政。
我们交税,但并不因此而获得相应的权力。越来越象交租。
不有效时,于是慢慢的也懒得去批评了。
因为我们手上只有两项政治权利:选举与被选举权。但是这项权利十分有限。而且基本上得不到落实。
国家的管理,使广大人民有了成为国家主人的身份。。。。。。世界各国的民众无不重视此权利的有效使用。各国的主要官员由平民选举产生。各国的法律也深受选举的影响。各国政府的施政更是受制于平民的选举。
能选举市长,省长,国家主席。现在我提出一种现实可行的方式,以逐步实现中/国/的 / 民 / 主。
通过年龄的差别,以暂时少数的民众,但是能够代表民意的民众进行 全/民/普/选。
18岁以上的公民可以选举村长以下的官员。
24岁以上的公民可以选举市长以下的官员。
28岁以上的公民可以选举省长以下的官员。
32岁以上的公民可以选举国家主席。
(选民的岁数可以些许变更)
这样不需要所有合法选民参与选举,也可以准确快速地选举出代表人民的官员。并解决的选民众多的问题。
将来利用科技的进步,让全体合法选民可以有效快速地行使这些权利,实现每个人的国家主人的地位。
因为这个建议的受益者是民族与国家,而受损的是拥有特权的执政者与
既得利益者。所以,民众一定需要团结起来争取。而不能单纯地期待政府某个官员或机构的去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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