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是自然界的一种生命。个体的人是家庭,社会中存在的生命。个人只有在自然的,社会的比较中才能定位。人的定位上位在史前是神,其次是天地,人,低级动物。在国家出现之后,个人是属于国家的。人本身的定位,人是有原罪的,软弱的,局限性的,来自基督教。人之初,性本善,人可以成为君子。来自儒家。老子认为,道大,天大,王大。而一般人不在其列。人是不是重大的?老子没有说。道家是重视生命的,但是说“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人的地位不高。佛家认为,人是空虚的,苦的,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人来到世界上的目的是空的。生命的过程是苦。结果还是苦。儒家把人看成是善的,这是较高的定位,但是人的实际情况是,人是软弱的,会成为小人。人不能使人满足,也不能使人满意。这就是道德和法律的要求。道德和法律都是把人作为对象的,作为控制的对象。道德和法律对人之外的一切毫无意义。所以,道德和法律是专为人定的。
道德是对人的不信任,法律是对人的更大的不信任。所以说,道德把人作为不信任的对象加以软化。法律把人作为强制性的对象加以控制。在自觉和强制之间,人成为一个较为不合规定的存在。被看成是只有以道德和法律才能使其归正。
在认识史看来,人一来到世间就是不合理的,不应当信任的,需要控制的存在,这种存在之所以是这样的,就是因为人的欲望,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因为欲望,人不紧是自己的受害者,而且是别人的受害者。所以,文化对人的欲望的迁移,转变,革除,抑制都是一致的,宗教都是抑制人的欲望的,儒家是克己复礼,道家是寡欲望,佛家是四大皆空,基督教也是控制欲望的,欲望是人的内在的力量,这种力量具有盲目性,不控制这种力量,就会危机人自身和别人,甚至整个世界。这样理性是把人的欲望加以梳理秩序化的过程,非理性是把欲望释放的过程。欲望的抑制和释放就是艺术,一方面借助艺术人们得到不能实现的欲望的满足,一方面人们在艺术中看到欲望极大的悲剧。这样艺术就是欲望的警示。
二
把人看成接近神。人接近神是有神论,神是最高的存在,人是无限可接近神的生命,人的生命是气血的,因为欲望的干扰,人不能直接到达神的位置,也因为欲望人自己控制了自己,人是欲望的笼中鸟。这样欲望使人失去自由,实现欲望也使人感到自由。这样欲望既是实现自由的工具,也是束缚自己的枷锁。有神论观念下的人,定位比较适中,最低的是人不敢为所欲为。因为对最高的神的恐惧,人们杜绝了自己内心的不合理的欲望。
把人看成是万物至上。这是无神论。无神论的人已经是世界上最高的存在。所以,人做什么,与不做什么都是合理的,人就是价值的尺度,人为所欲为而无不为,无论如何都是对的。这样人就是骄傲的。把人的定位在神位。人是地球万物的主宰者。人的这种处境和实际的能力之间的矛盾,又使人感到自卑沮丧。因为对人力无法控制的一切,人还是悲观的。大地震,洪水,各种自然灾难,人类的各种战争,都是很难控制的。所以说,这种定位中,人八自己置于最危险的境地,人依仗自己的聪明智慧,无所不为,随心所欲,但是人还不能控制的行为的后果,就是科学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人的聪明智慧成为自己的更大的危险。这样智慧对人的价值初吉终凶。如果完全依靠人的智慧,人的智慧又是不可靠的,在不经意间人的智慧又是可靠的。这样人就很难自知。
把人看成性恶的。人性恶和人性善是相反的。人性恶认为,人是一种不可靠的动物,只有控制其欲望,才能进入社会管理。性恶论抬高了法律刑法的价值,而贬低了人的自觉性。如果把法律刑法看成是人的根本的出路,那么人也是被误解的,因为人毕竟是有自觉性的,自知的动物,这种观点和性善论相反。
如何看人的能力?人到底有何种能力?人的能力和自然之间得不到矛盾的?现代科学看到人的能力与自然规律之间的矛盾,所以,人的能力就是对“能力”的控制,虽然不是愚民,但是人要自觉进入道德的敦厚之中,不把能力看成是人的本质。
其次是如何看待人的道德水平?道德是人的自我保护和保护别人,保护自然的多种可能。没有道德,意味着既不能自我保护,也不能保护别人,也不能保护自然。这样道德就是一种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最佳技术。但是如果把道德变成道德化,那么人们就会忘记自己存在的价值,而完全服务于自利。这样人们会看到各种事情都不能干,只有进行道德的信仰才能存活,这是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第三如何看待人的目的?人到底是为什么来到地球上的?人在地球上的价值是什么?人的个体意义是什么?到底是自私的,还是利他的?人是不是像尼采说的,至今还是没有目的的动物,一代代的人为什么存在?这种存在仅仅是自身的价值?还是具有别的什么价值?人的目的是不是自然的目的?人的社会目的是不是符合自然?人的社会目的和自然之间是不是矛盾的?如此等等,人时时会忘记自己存在的目的。所以战争就是忘记目的的表现,一旦战争把理念作为高于生命的东西,那么人仅仅是服务于此的工具,毁灭之,以之毁灭别的什么都是值得的?这是不是历史上的战争的原因?一旦人八自己作为工具时,高于人的理念是什么呢?一旦人是最高的价值,那么如何抑制人的欲望的不合理呢?这种矛盾也会把人的目的变成迷雾。
只能看到各个历史时期的人类的目的,人类的各种目的之间是不是矛盾的?秦始皇的阿房宫被项羽付之一炬,前人建设,后人摧毁,历史的否定就是对前人的价值的否定,这样前人是不是白过了吗?在后人的摧毁中前人的一切成为否定的,徒劳的,这样今人的一切被后人否定,今人的存在是不是空虚的?如此历史性的否定吧前人都是否定了,那么价值只不过是后人的玩笑。就像现在看到的古代的货币,而在古代人名曾经因此而杀人放火,死于非命,这岂不是笑话?而今人的货币是纸质的,后人会不会更加轻蔑?一旦历史成为永恒的无情的否定,那么前人的存在始终是空虚的。人类的目的不断被否定,那么人类的目的是什么呢?
第四是如何看待人自身?人自身作为目的,这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一种既成的说明作为生命的目的,就像自己把自己作为目的,这就与世界没有什么关系。生命时时会把自己作为目的,就是在生命不能保持的时候,在疾病和灾难之中,人自身就是自己的目的。一旦人出离这种困境,人又把目的设置在自己之外----世界之中。而人把世界作为目的的时候,会忘记自己是目的,这样就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会自失于世界。人在世界的堕落或者沉沦(海德格尔),就是人八自己作为目的忘记了。人进而以世界作为自己的目的。就像希特勒和拿破仑。人自身作为目的,这是很多宗教文化的共识,而另一种超人的思想会把人之外的东西作为生命的目的,一旦生命为此付出巨大的力量而不能获得时,生命就是悲剧。生命难以遏制地是悲剧,因为生命的死亡,因为后人对前人的无情的否定。这样生命就是悲剧。生命作为喜剧是暂时性的,忘记了悲剧就是喜剧。佛家说,生命是苦海。
人之所以如此迷恋世界是因为更加恐惧别的打击,所以,生命对待自身,就是迎接苦难。就像孟子说的,必先苦其心志,承担自身就是把自己作为目的。生命无法超越自身,即使是超越地球也无法超越自身。这样人只有忘记自己。这种忘记是自欺欺人的,这就是人性的虚伪,把一种昭然若揭的东西眼睁睁地掩盖起来,并大言不惭地说,不存在这样的事情。也就是大众明知故问的说谎。人都是把自己的恐惧,软弱掩盖起来而生活的,最显著的是人对死亡的恐惧,人在灾难中的软弱,都是难以掩盖的。但是人尽可能不去触及这样的问题。
第五是如何看待人的理念?人既然不能以自己作为目的,那么久需要把一个高于生命的东西作为生命的目的。就像裴多菲说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里自由是高于生命的,爱情也不能高于生命。自由第一,生命第二,爱情第三。这样看整个西方的思想是把自由看成是生命的最高价值的。生命的目的就是自由的生命。没有自由的生命,比如奴隶制度就是对生命的侮辱。这种思想是西方的基调。而中国的生命观念是“和为贵”,一种道德化是追求。人只有为此道德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人的目的就是死后被人纪念。这种对现世的否定变成对未来的肯定。道德的彼岸性,形而上的道德追求。生命自身的无价值,生命只有向外在的世界寻找理念的价值。各种宗教就是如此。
理念为什么会高于生命?理念作为永恒的存在是存在与人的思想之中,也就是被后人纪念。
哲学认为理念是永恒的,进入理念的生命会成为永恒。但是历史的事实是,只有极少数的生命被人纪念,无数的生命都是空虚的,无人纪念。即使是所罗门那样的皇帝,当时的煊赫何等地惊世,但是所罗门也是无人纪念的。另一方面,人类是不是永恒的存在?是不是除了人类之外的会纪念人类?这样生命的理念是不是更大的欺骗?因为理念本身是空虚的,一代代的更替,无人把古代的皇帝看成什么贵重的东西,活着的彼死去的更加值得珍惜。那么死去的纪念是不是空虚的?
首先,哲学认为理念的永恒是不是真的?即使是柏拉图也是无人纪念的。他是第一个自欺者,他继续欺骗别人?微不足道的人们的生命更加渺小,不值得挂齿。这样生命的目的在理念中也是空虚的。《约伯记》中说,空虚的空虚,一切都是空虚。这是使人悲哀的,但是却是真实的。
三
就此可以看到,人的定位是一种“先规定,后存在”的虚拟的价值。没有这种“先规定”,人就是无价值的无意义的存在,这种“先规定”被否定之后,人类继续“新规定”而规定一种自身存在的价值,这种规定的虚拟性,就是时代的变迁,不知不觉中“先规定”变成“新规定”,而人类始终是一种自我规定的动物,没有这样的规定,人既不知道自己的定位,也不知道自己在世界的位置,也不知道自身的价值。
也就是说,按照“先规定,后存在”才能看到人类几千年来的定位的变化,这种变化也不能推翻人是一种“先规定”的动物,而且可以广延物质世界的存在是一种超人的力量在“先规定”,人的价值也在此列。因为没有人“先规定”自己的死亡,这种死亡显然是超人的力量在“先规定”,人类的宿命和自由之间是这样的矛盾,这种矛盾就是人既要“先规定”,又要否定这种规定性,达到最高的---自由。
先规定是对外在世界的拒绝,也是对自我的界定,没有这样的“先规定”,存在就没有“质”,没有形式,没有结构,没有关系,这样就不能存在。宇宙的存在也是“先规定”的,时间的规定,空间的规定,物质的规定,生命的规定,形而上的规定,抽象的规定,实在性的规定。。。。。没有规定,就没有存在。
人作为存在是规定的结果。没有这样的规定,就没有人的存在。人的存在是一种即时的规定,也就是活的规定,在各种规定中成为自己,超越自己,变成是其所是的那样。所以,“先规定,后存在”的理论是可以解释任何现象的。借此,我们知道“人的定位”就是人的“先规定”,人是这种规定的结果。我们看人是怎么样的,就看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人的复杂性,就是规定的复杂性,人要在各种环境中成为适应环境的人,这样,人就必须“自我规定”这种自我规定就是对自己的定位。什么是人?就是对这种存在的各种各样的规定。叫做人的这种存在是一种自觉的存在,也是自觉接受被动性的存在,所以说,人是智慧的存在,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为自我规定并接受来自外在的规定,这样在各种规定中的矛盾就是不可避免的。人就是矛盾的病希望消除矛盾的动物,人的矛盾是自我规定和被动规定的矛盾,这种矛盾本质是规定顽固性,打破这样的规定,就解放了人。而人最难打破的就是自我规定。自我规定是一种最顽固的规定。也就是说,人的自我意志的“先规定”一直伴随着生命的进程。就像海明威说的,人只能被打死不能被战胜。
人的这种处境----先规定----的范畴,性质,形式,关系,。。。。把人作为一种性质的存在-----道德化了。道德比法律更加具有规定性,这种规定性把人当做一种客体,而人把自己当做主体。实际上,人的主体性正是从客体规定中置换而来的。所以说,人有时候是自己的敌人(比如自杀者),人如何知道这种“先规定”实际是束缚自己的东西,进而打破这种规定性,得到暂时性的自由?这已经是最智慧的人的思考。在这里,人已经知道“先规定”是一种对自我的局限性,也因此得到自己之所是,但是这种所是不是永恒的,人就需要新的规定,人是不断打破先规定而继续规定的动物,在各种规定中,人难免会陷入错误。就是规定的错误。规定是永远不错的,错误的是人,也就是说,人进入什么规定这是人的自由选择。这种选择是接受客观的“先规定”的过程。选择已经是把客观作为自我的“先规定”而接纳的。所以说,选择实际是把符合自己规定的东西接受下来。
人的定位永远是人的“问题”“事情”,人就永远处于这种“问题”和“事情”之中。问题和事情实际是客体对自我的规定,自我进入问题就是自我接受客体的先规定。这样,人的现实性才得到保证,也就是说,人“活着”是活在某种、各种“先规定”之中的,这种规定就是人本身。所以说,人的定位一方面是客观的规定,一方面是自我规定。即使是自我规定也是接受客观规定的结果。人不能同时进入两个不同的规定,这就是人的局限性。也就是说,人的定位已经是人的局限性的另一面。自由的人就是在减少这种“先规定”而逐步自我规定,自由就是最大限度地自我规定,或者把来自客体的先规定接纳为自我规定,自由就实现了。
人的定位是不断变化超越的,没有这样的变化和超越,人就不能是人,人的超越不仅是在现实中,而且是在现实和抽象的思维中,没有思想的自由,就没有人的真实的自由。人体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是不一样的。即使是人体自由的人,却是被各种各样的“先规定”而束缚着,这样的人实际是丧失自由的人。
人的定位的矛盾是,一方面没有这种先规定,自己就无法知道什么是自己,有了这种先规定,人就只能知道自己是“这样”的,这也使人沮丧。因为人的先规定需要“继续规定”,也就是“革故鼎新”不断进入“新规定”,这样人才可以免除烦恼。比如儒家的孔子是被周公的思想“先规定”的,他要实现周公的规定,而克己复礼。这种规定性把孔子的一生束缚起来。孔子希望借此得到自身的自由,但是也被这种先规定而不能自由。
理,道,法,德都是“先规定”人的东西,这种东西先于人而存在,所以说,越是道德化的社会,人的束缚越大,人的自由度越小。但是丧失上述“先规定”之后的人,就处于各种各样的混乱之中,自由度更小。所以说,“先规定”是好处比没有规定大,即使是先规定本质说是一种自我束缚。也就是说,当人认识到先规定是一种束缚时,就是变革“新规定”的时候,这样人时时在规定,时时是自由的。运动是不断把先规定打破进入新规定的过程。所以说,运动就是对规定的超越,超越也是在新规定中的。
静,使人安于先规定,动,使人超越先规定,人的定位是永恒的,人类的定位是变化不定的,先规定及其超越,才是规定的本质。我们说的“先规定”并非一次性完成的,而是在完成的过程之中。所谓过程,就是不断地进入新规定的运动。
大自然的先规定,首先来自宇宙的力量,即使是宇宙爆炸的理论,也不能排除“力量”,力量是一种“先规定”存在的无形物。力量多大,规定的对象就是多大。那么力量是来自何处的?在人类的终极发问中,不得不出现上帝。上帝就是力量之源,智慧之源。哲学借助这一概念解脱了许许多多的推理。哲学是把上帝变成黑格尔说的“绝对理念”,而绝对理念实际暗中还是上帝。
四
痛苦无非是违背人的意愿的规定,打破这种“先规定”就是解除痛苦。疾病是一种违背身体机能的规定,这种规定是“先规定”就是遗传性的疾病,作为传染性的疾病也是客体的“先规定”。喜悦是先规定恰恰符合自己的意愿。死亡是对生命的“先规定”的最终规定,而且彻底否定生命自我的规定,死亡是完全的客观化的规定,死亡之后是生命就是纯粹的物。关于灵魂,死亡之后的生命灵魂是不是丧失了?谁知道呢?
人的定位是人的自觉性的体现。没有这样的自觉性,就不能接受先规定,也不能自己先规定自己。这样人就是散漫无序的存在。甚至成为非人。人的最大限度还是人,如果谁不是人,就要激起道德和法律的质问。道德和法律软硬兼施地先规定人。如果超越,就是非人,从人的范畴踢出去。这不是自由,而是地狱。所以说,一直在自我规定人是活的自由人,被动的规定的人是奴隶,不接受自然规定的人是愚蠢的人。
“ 先规定”中自我的自觉既是接受来自外在的规定的需要,也是自我规定的需要,这样人才知道自己是什么,是属于什么,是可以做什么,是不可以做什么,人才会在这种规定性中认识自己。人只有在这样的“先规定”中看清自己是什么。一旦离开这种规定,人就又无法知道自己是什么,又需要新的规定,新的认识。
从一个个的先规定跨越出去的人,就是进步、扩大、升华的。这也把尼采的超人纳入其中。把勇气纳入其中,人在各种先规定的模式中认识自己,认识规定中的“世界”,超越规定,进入新规定,认识新世界,如此,人们就不断地得到稳定的,可预见的自己,也知道在规定之中的世界是怎么样的。
人的定位是随着先规定的不断的变化,新规定的不断的出现而进展的。所以,人需要实时刷新自己的定位,接受自己的定位,接受这种定位下的世界。最艰难的是接受死亡,死亡是最后的定位。这种定位实际是生命中“先规定”的,只是生命过程中掩盖了这种东西,一旦死亡成为生命的休止符,生命丧失的仅仅是自我规定,而“先规定”依然存在。死亡是生命变成物质。这个定位属于被动的“先规定”,没有任何生命可以战胜死亡。因为先规定在死亡中是绝对的。
生命价值的定位,生命意义的定位,都是先规定的结果。没有先规定,就没有价值和意义。价值是一种先规定的东西,是在某种结构关系中才能看得见的东西,超越这个先规定,价值就解体了。其次意义是先规定中作为条件而存在的东西,丧失条件意义就丧失了。意义来自对先规定中的各种存在的关系的组织,没有这样的组织,就不能产生意义。意义是先规定中的各种存在按照---过去、现在、未来而不断出现的各种连续性的东西,这种连续性就是意义。所以意义是生命中先规定的各种关系的递进。而无意义就是各种关系的解构,各种连续性的阻断。存在不是以连续性而是散乱的无序的。所以,秩序是意义的核心。秩序使存在的各种子单位都以秩序性的出现和消失为形式的。
人的定位是科学,也是艺术,是哲学,也是人类学。人类的定位是什么?只有人类在“先规定”中按照价值和意义展开。丧失先规定,人类也会迷失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