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李宝臣三十年心血巨著《论语商释》连载
说明:本人三十年心血写就的巨作《论语商释》2011年由香港天马出版社出版。精装收藏本500套。本人原计划三年时间用于推广。没想响应者甚众,诸多老板、官僚不弃,纷纷收藏。但是,由于本书的收藏特性,很多人无缘阅读。按照我与收藏者的约定,他们拥有收藏权和阅读权,一般读者则有阅读权。所以从即日起开始开放阅读权,即连载。预计连载500天。敬请阅读。同时,本人亦有部分存书,有经济条件收藏者可与本人联系。
论语商释·学而第一
【原文】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释义】有子说:“讲信誉要符合道义,只有如此,许下的诺言才有可能兑现。恭敬,要符合礼节,这样就可以避免耻辱。所依靠的应该是自己信得过的人。”
【商释】中国人谈到信誉的问题时一般都是指的兑现诺言。这没有什么不对。但是,这其中也有个辩证法的问题,那就是信誉也要有道义的前提。如有的人说,我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这就不符合道义的要求,这样的诺言还是不兑现的好。插刀也要看看朋友做的是什么事,如果他本身做的事情就对社会不利,就不要为之插刀。当朋友要求你为他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你首先应该分析这个事情的本身是否符合道义的要求,若不符合道义的要求就不要答应,同时还应该劝说他们做事也要在道义的约束之下。此种情形在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也是存在的。如某些公司签订的合同或一个公司向另一个公司允诺的事项本来就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就应该有人中止其实施或兑现。孟子说:凡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其实他并不是说凡事都不去践诺,而是要考虑这个事情是否符合道义的要求。
我这里还可以引申一个问题。有的老板跟我说,他的很多命令属下都不积极执行。我对这些老板说,这是不能生气的。你是老板,你所发布的命令可以是圣旨。但是,具体到执行环节上,你也要允许人家动脑子。一个很大的公司,你一个人不可能什么命令都是正确的。姑且不说是不是符合社会的法律、法规。仅就决策的科学性来说就值得商榷。有时候一个错误的命令就可能让一个公司彻底完蛋。老板在发布命令的时候,自己也许不了解实情。但是,你的属下可能明白得很。如果人家替你负责的话,就可以不听你的命令。在这种情况下你若一味地谴责人家不接受命令,那你就是个昏“君”。历史上由于皇帝的某些荒唐专断导致一个王朝绝灭的案例是很多的。作为一个老板可不要像那些昏庸的皇帝一样,滥发号施令。
为了避免出现以上提及的情况,我建议老板要具备更多的民主意识。一个老板在发号施令之前,最好采取一些民主的手段或方法,尽量做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而避免一言以误企。
孔子又说,对人恭敬要考虑礼仪的要求。其实就是要符合礼与俗的要求。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发现,许多场合下的恭维都是瞎恭维,并不符合礼仪的要求。在企业外交活动中,这一点十分重要。若处理不好,招辱是必然的。若李鸿章之流,他老人家接见外国使团,把一堆臭袜子及烂裤衩子摆出来给人家看,那还不是自取其辱吗?
所以我说,企业外交与国家外交一样,皆为形象外显之要。国家形象好了,在国际交往中有地位,利于国家的发展;企业形象亦然,企业形象好了,人们才愿意与之打交道,人们才愿意接受该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只有如此,公司才会有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