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冰按】:
1.“不正确的民意”反证民主之必要
作者:杨耕身,发表于
“民意不是永远正确”,一直从事报纸评论工作的
其实,“民意不是永远正确”应是一个常识。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得益于民意觉醒处良多,这是一个事实,但并不足以证明民意永远正确,现实中屡屡出现的网络暴民现象即为例证。而且从世界历史的范围看,如果民意永远正确,就不会有“多数人的暴政”,不会有法国大革命那种令
根本的问题不在于对民意有所褒贬,而在于如何不让并不正确的民意挟持社会,如何使正确的民意得以兑现并执行。怕就怕在不论你民意正确与否,终归都被无视。在这一层面上,陈季冰所指“一部分政府官员和精英人士,对权力和专业知识的掌握,使他们习惯于以‘救世主’自居,对民意不屑一顾”才是必须警惕的。在这方面,民主的确是个“好东西”,在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就在几天前,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也提出“要把民主作为一种价值追求”——的今天,我们应当明白,只有民主的制度才能使正确的民意得以兑现,也只有民主的制度,才能降低并不正确的民意所产生的社会风险。因为民主本身,意味着相应的制度设计、法制要求。比如,对多数投票决定问题的范围加以限定,少数人应当被给予最大程度的自治,司法体系和社会力量要充分利用来对多数的权力加以制衡,等等。这样,民主政治就有了适当的制度基础。
如果说正确的民意乃是民主之当然,那么“民意并不永远正确”则是民主之必然。如果说“民意不是永远正确”仍只是一种常识与启蒙,那么真正致力于民主制度的建设,必将更有益于社会对民意这种力量的正确把握。(作者为时事评论员)
(链接:http://jb.sznews.com/html/2008-07/30/content_278915.htm)
2.民意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
作者:蔡永飞,发表于
专业的行政管理专家、政治家固然是重要的,但对于公众来说,他们只是人群的一部分,他们并不拥有垄断“正确”并裁断他人谁正确谁错误的权力。也许他们可以讲出很深刻的道理,也可以影响人们的认识,但他们代替不了每一个社会成员自己的感受。
尽管文章强调“没有瞧不起普通民众的意思”,但实际上却有此意思。文章说,“每个人因为教育和职业的关系各有其专长,治理国家同样需要专长”,这难道不是瞧不起普通民众吗?其实,作者应该这样表达:社会需要分工,政治工作也是一种分工,不可能所有人都适合做政治工作。但是,人们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不从事政治工作就不懂政治、不能参与政治生活。至少从理论上说,人们因为需要实现自身利益才建立国家,如何运行国家以实现自身利益也应当是人们自己的选择。虽然从学理上说,人们对社会政治规律的认识有深刻和肤浅之别,但作为政治观点,即使一个人的看法在别人看来是肤浅的,也应当因为那是他的权利、那样可能最符合他的利益而受到尊重。作为决策的基础,任何民意都拥有平等的投票权。对于投票的结果而言,专家“深刻”的见解不一定是最重要的,最终被普遍接受的即使是“肤浅”的,也是重要的。即使在某些专家看来是错误的认识,只要它能够成为普遍的民意,就应当并且必须成为决策,这是政治应有的逻辑。
事实上,像这篇文章所强调的“正确”,最终必将成为专制的理由。专业的行政管理专家、政治家固然是重要的,但对于公众来说,他们只是人群的一部分,他们并不拥有垄断“正确”并裁断他人谁正确谁错误的权力。也许他们可以讲出很深刻的道理,也可以通过宣传鼓动来影响人们的认识,但他们代替不了每一个社会成员自己的感受。如果赋予他们裁决“正确”的权力,广大的非专家、普通社会成员就会被排斥,专家们就会走向寡头和专制。人们在强调科学决策的时候,绝不能以此排斥民主决策,科学只能是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专家只能是人民治国的助手,而不能替代人民自身。
这篇文章认为“解决社会问题与治疗疾病没有本质区别”,而且“社会和人体一样复杂,而对专业要求更高”,言下之意我们只要把社会交给专业的学者和政治家就像把病体交给医生一样。其实,治病和解决社会问题是非常不同的,治病很大程度上只需要科学,而解决社会问题则不仅需要科学,更需要民主。即使是治病,我们也需要选择医生,而不能什么都听医生的,更不能只听某个医生的。
文章说,“在当今中国,一些特殊利益集团巧妙假借‘民意’力量,损害市场自由竞争秩序以牟取不正当私利的成功例子比比皆是。”可是,人们又怎样分辨哪些专家不是这种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表呢?文章说目前“掌握政策制定权的专业人士,不是滥竽充数的庸医,就是更加可恨的牟利者”,其实,把一部分不同利益的代表者说成的“滥竽充数的庸医”,这是要以专业的名义否定人家的话语权;而把另一部分人说成是“可恨的牟利者”则是以道德的名义否定人家的话语权。
文章把自己置于道德和专业的制高点上,似乎文章作者就是最应该拥有话语权、有资格点评什么民意正确或者错误的专业人士,是置身特殊利益之外的客观评判者。事实上,社会的发展已经使话语权越来越为各种各样的专家所瓜分,而这些人,有不少才是真正利益群体的代表。这样的精英发言,还不如普通民众。当然,文章说别人“滥竽充数”和“可恨”,不只是显得作者有一些壮志未酬的牢骚或者某种程度的嫉妒,作为一种“民意”,本身也凸显了现阶段话语权作为社会资源在配置上的不合理,民意表达得不够充分。
(链接:http://news.sina.com.cn/pl/2008-07-31/111316035362.shtml)
3.《民意不是永远正确》是一篇“精蝇”文章
作者:lup,发表于人民网“强国论坛”
这几年,《中国青年报》所刊登的文章比较注重与民意表达,因此也深受读者欢迎。
仔细品读这篇文章不难看出作者正是“项庄舞剑,其意沛公”。这篇文是冲着网络民意来的。真实的思想是今天网络中“越来越多的领域,‘民意’还凭借其表达有力而得到一定程度的实现。”而这种表达却在破坏另一些人的“民意”。作者说:“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种正在崛起的力量,往往总是容易将社会筛分为两个对立的阵营,留给温和中间派的空间十分逼仄。”仔细品味这段话好像求得公正在今天特别困难了。
不久之前《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米艾妮采访过我。我直言不讳的告诉她:网络中有左右之分,我是一个中间派。我这个中间派不是力求中立,公允,而是我体会到对立的言论中都有可取之处。例如我和网友我要发芽辩论“教育券”,我旗子鲜明反对“教育券”,主张“教育券”的言论虽说也是教育产业化的一个部分,但是他们认为“公办教育‘集权过度症’,而导致‘公办教育作为公共产品存在着教育思想贫困的缺陷’”也是有道理。我反对“教育券”是从《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角度,是从教育公平角度,是从中国西部以及乡村义务教育实施的具体情况出发的。因此我对米艾妮说:“观点分左右,人不分。不同观点的交流促进的是认识进步。”我要发芽自称是右派,我有这等右派朋友也是一件幸事!
显然撰稿人陈季冰并不喜欢不同意见,如果“民意不是永远正确”,在他看来,民众还不够智慧,因此民意并不可取。
中国今天政治生活中最有生命力的就是网络力量,各种思想都在这里聚集,各种社会丑恶都在这里受到抨击。网民,网友是这个时代言论的主流,这个时代是网络公民时代。
由于有了网络批评,于是总是有一些政府官员的拙劣表演成为网民抨击的靶子,所有的网民并不想把官员们的表演成为靶子,网络中的优势就是既然有了靶子,哪有不批评的道理?官员们对待网络的态度也有三种,第一种若无其事,我行我素;第二种,害怕得要命,恨之入骨,即便如此还在假惺惺做秀;第三种,认为这是中国政治民主的生力军,重视网络言论,鼓励网络民主,由此推动社会主义的政治民主。
胡锦涛总书记到强国论坛和网友在在线交流,说的话并不多,但是充分肯定了网络在今天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巨大作用,说明党中央肯定网友是推动中国政治民主不可替代的力量。
《民意不是永远正确》这篇文章的真正本意是不想正面肯定中央的声音,肯定网络民主,肯定网络中民意的重要性。
我最近一直在评论经济,评论市场经济也是一把“双刃剑”,市场无形的手能把资源和效率调整到最优,而随之出现的负面影响就是市场投机,这是市场经济中庸俗的一面。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要避免市场发育中的庸俗的成分。
陈季冰的市场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项庄舞剑,其意沛公”就在于此。
陈季冰说:“眼下大多数人认为粮食价格太贵,希望粮价下降或不再上涨,这个要求当然可以理解。但假如多数人要求国家以行政力量,强制米贩子不能涨价,那么这种要求就必须坚决抵制。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米卖什么价格,是粮食商人个人的经营权利,多数人无权以自己认为合理的价格强买强卖。”
我敢说如果中国粮价提高了,最大的实惠是让种粮食的农民所得,那么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决不会有反对意见,这是真实的民意。但是如果粮食涨价了,好处却是让中间商谋取,农民得不到好处,这就是“多数人无权以自己认为合理的价格强买强卖”的市场,也正是市场投机的庸俗之处。
我在《市场经济就是投机?》一文中说:“资源配置的最优,经济效益的最优和投机之间有时候变得比较难以辨认和区别,但这两者也并不是不能分清。”
我的右派朋友告诉我正是分不清所以就不能打击和反对投机。我们也应当把这位右派朋友和陈季冰的意见都看成一种民意的表达,陈季冰说:“一些特殊利益集团巧妙假借‘民意’力量,损害市场自由竞争秩序以牟取不正当私利的成功例子比比皆是。”如果这也是也能代表民意,那只能是陈季冰个人民意。
实际上市场的所有投机,所有的损害市场自由竞争秩序的行为都是违背中国现行的法律,问题是一些政府的官员看到了这些违法行为,却视若罔闻,更有甚者,不是站在消费者一边,而是与这些奸商勾结。衡量民意正确与否,符合法律是一个必要的前提,这一点陈季冰不是不懂,推行“教育券”的
中国有一些精英人物被网民虐称为“精蝇”,我并不喜欢这样的虐称精英,但是这一些精英学者在传播现代思想的时候是不是考虑过中国国情,真实地了解过中国的民意?民意除了是依据法律为前提外,民意也应当代表绝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根本利益。“三个代表”是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把科学发展观,先进文化和民主政治概括在“三个代表”之中,代表绝大多数人民根本利益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意观。
美国是一个中产阶级社会,中产阶级的利益构成美国的民意,这是美国的民主制度基础。在中国精英,中产阶级都不是多数,中国的民主政治不是精英政治,也不是中产阶级政治,而是人民政治民主,这是一个代表绝大多数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民主。
陈季冰的这篇文章能做到吗?没有,这是一篇彻头彻尾亵渎民意的反面教材。陈季冰说:“治理国家同样需要专长”,那么不深入民众,不了解民情,高高在上就能发挥精英治理国家的专长?显然网民说这种精英是“精蝇”没有错。《民意不是永远正确》是一篇“精蝇”文章也没错。(
(链接: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2&pageNo=1&treeView=1&id=87574109&boardId=2)
4.民意的作用不在正确与否
作者:邓璟,发表于
我对《民意不是永远正确》的态度比较矛盾:一方面,我理解作者在中国进入改革深水区的环境下,对既得利益者选择性地无视“民意”或借助“民意”来维护、巩固甚至扩大自身利益等现象表达的忧虑。从这个方面来说,我理解并赞成该文的观点。另一方面,我认为真正的民意,从某个时空来看可能不一定正确,但从长远来看,它能力促民主均衡。
那么,什么是“真正的民意”呢?从纯理论角度看,“真正的民意”一定是所有利益相关方意见的科学综合。而且,前提是相关利益个体至多只有“一票权利”。仅仅网民的意见,或者仅仅某个小圈子的意见,我认为在大多数时候只能说是“真正的民意”的一部分。
从更理想的角度看,要想得出完美的“真正的民意”,至少还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所有利益个体都需要熟知他将要行使的“一票权利”的对象。比如说,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选举总统前,总统候选人需要发表演说、跟对手辩论,以便选民在投票前能够尽量了解他们(施政纲领、个人品格等等)。二是要有一套较完善的机制,保障所有有投票权的利益个体都能准确无误地投票。看到这里先不要发笑——在美国历届总统大选中,不止一次出现过数十万甚至上百万选民因为搞不懂如何投票,而投出了废票甚至是投给了心仪候选人的对手的怪事。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谈什么是“真正的民意”和如何实现,是想指出:从现实角度看,“真正的民意”是很难实现的。这是因为,不管如何努力都不太可能实现信息完全对称,无论如何去保障,有投票权的利益个体的禀赋差异(比如不理解投票意味着什么,不懂如何去投票)都会存在。
搞清了上述问题,接下来的讨论就会容易很多。我认为,“真正的民意”很难实现,这也就是“民意”不一定正确的原因,也是既得利益者为什么会选择性利用民意的原因。既得利益者可以暗箱操作让有投票权的公众不知道真相,也可以通过投票机制的选择来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比如仅仅选择网民意见作为民意等。
尽管如此,仍然需要重视的是:起码在法制不完善阶段(包括无法可依、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等),除了民意之外,公众并没有对付公权力、既得利益阶层的更好办法。的确很矛盾:一方面,重视“民意”可能让改革倒退、既得利益阶层获益;另一方,不重视“民意”又可能会失去钳制公权力、既得利益阶层的好办法。
怎么解决这个矛盾?我们还得回到完美的“真正的民意”上去讨论。
诚然,病人要求医生开什么药物并不合理也很荒唐,但是病人有充分的知情权,他们有权要求医生告诉他们有哪些治疗选择、各种选择的利弊是什么,而且病人有权从中选择一种。也就是说,民众要有充分的知情权,然后再谈作出什么选择,这是“真正的民意”能发挥威力的第一步。我不得不指出的是,中国政府也好、学界也好、媒体也好,目前在保障有投票权的民众的知情权方面,做得很不够。
“真正的民意”能发挥威力的第二步,就是要有一个比较科学、完善的手段,来调查统计民意。现在一谈民意,往往就是网络调查,这种统计结果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一定反映了真实的民意(专门针对网络问题的调查除外)。正因如此,很多国家在民意调查中,往往采取电话调查、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均为随机抽样)等多种调查手段,尽可能让调查结果接近“真正的民意”。
的确,在确保公众知情权的前提下,公众反映出来的民意还是有可能是错误的(尤其是从长远来看)。怎么办?没有办法。不利的后果必须由民众自己来承担,但这种过错带来的责任不该是“无期徒刑”。美国总统布什2004年成功连任,是因为选民当时对国民安全和国土安全的要求超过了一切,布什在此方面的竞选纲领,显然比对手更能吸引选民。从现在美国的民调来看,绝大多数美国选民巴不得布什立即下马,但没有办法,他要到明年年初才正式卸任,由此带来的种种后果就是美国选民要承受的代价。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美国总统每届任期是4年,这种选举制度也给了“真正的民意”一个纠正偏差的机会,以便实现下一个民主均衡。
尽最大努力去保障公众知情权和投票权,再加上一个允许民意改错的纠错机制,这是民意力促民主均衡的法宝,剩下的问题就交给时间吧。
(链接:http://news.sina.com.cn/pl/2008-07-31/072516033229.shtml)
不知道谁永远正确?
有人常说;领袖说话最正确,机关领导说话最正确,家里老婆说话最正确,你相信吗?按此逻辑民意永远不正确.
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决定采纳某交响乐团的建议把国歌的旋律改慢2秒! 强烈抗议!强烈反对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更改国歌的旋律! 强烈抗议!强烈反对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更改国歌的旋律! 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更改国歌的旋律是侮蔑法律的行为! 北京奥运会组委会你不要借奥运会做违反宪法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 代表了中国人民的心声! 是不能随随便便更改的! 如的确要修改,也要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才成!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法》规定的,不能由某一个团体或者组织说改就改的! 北京奥运会组委会他们这样做是对国家不利的! 这是违反宪法精神的! 是侮蔑法律的行为! 强烈抗议!强烈反对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更改国歌的旋律! 强烈抗议!强烈反对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更改国歌的旋律! 强烈抗议!强烈反对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更改国歌的旋律! 强烈抗议!强烈反对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更改国歌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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