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晏扬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等17个部委共同制定《“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表示,将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并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从政府机构做起,从少开公车做起,这样的思路值得肯定。无论是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还是倡导“135”出行方案,应该都是好事,至少不会有什么负面作用,但对于公车尾号限行,笔者持有不同看法,主要是担心这一初衷良好的举措反而会导致公车数量增加。
从道理上说,如果某个单位的公车尾号限行,却并不会影响正常的公务活动,显然表明该单位的公车太多,应当减少。反之,如果公车尾号限行后,该单位的公车不够用,则解决问题的办法很可能是增加公车——比如该单位原有20辆公车,平均每个工作日限行4辆,车不够用,那就再购买5辆公车,25辆公车平均每天限行5辆,可开的车即可达到原来的20辆。特别是一个单位头头脑脑的座驾,每周有一天不能出门,多影响领导的公务抑或私务啊,还不得大笔一挥再配置一辆?
千万不要以为这种怪事不可能发生,原因很简单:相关机制还没能对政府花钱进行有力约束,也没能对公车数量进行限制,在有些地方,甚至连公车数量都没有摸清楚,如此背景下,遑论以公车尾号限行节能减排?节能减排的目的没达到,反而可能导致公车支出增加,浪费纳税人的钱财。
尾号限行可能导致公车增加,其实有事实作为佐证:北京自2008年起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几年下来,北京市机动车数量却迅猛增加,后来不得不实行摇号购车政策。个中原因也很简单:比如一家小店原本只有一辆车,依照限行规定,每周将有一天不能出车,但这家小店进货、出货天天得用车,怎么办呢?再买一辆车吧。家庭用车也是如此,实行尾号限行后,购买第二辆车的北京家庭并不在少数。
还应该看到,实行公车尾号限行,其“制度成本”是相当不菲的:你得对公车尾号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你是在马路上布控检查,还是去各个单位驻守监督?不管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你得处理,处理意见会不会落实?免不了又得检查又得监督……这么大一摊子难管的事情,还不得专门成立一个“领导小组”?而且需要相当级别的领导亲自挂帅,否则根本“镇”不住。“制度成本”如此高昂,若能获得切实成效倒也罢了,要命的是忙活了半天,结果是公车越限越多。
人们常说“徒法不足以自行”,在目前公车管理较为混乱的大环境下,单一的公车尾号限行并不是一个好主意,初衷与结果可能背道而驰。尾号限行不如减少公车,这是最普通的道理,而减少公车、削减公车支出,则需仰仗对公车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需要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而不能只是公车尾号限行之类隔靴搔痒的零敲碎打。公车尾号限行其实是让多余的公车躺在车库里睡大觉,这何其不是一种浪费,宁肯如此也不减少公车,这是极具讽刺意味的。
(刊于2月8日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