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男子毆打台灣計程車運將重傷命危、住入加護病房的社會事件,昨晚在承辦檢察官刻意高調開偵查庭傳喚Makiyo、友寄隆輝到案說明,連帶的當晚同行曝光的藝人ㄚ子、湘瑩一一現身,終於讓引起公憤的毆人事件理出了脈絡、呈現了現場真相。 藝人Makiyo的日籍友人東京知名夜店社長友寄隆輝,為了坐右後座喝醉的Makiyo不願繫安全帶而司機拒載、醉茫生氣下車踹車門。在運將下車查看車門是否被踹凹時,表現同仇氣慨護花、動手動腳暴力毆傷運將,還大罵「巴格野鹿」。 根本沒什麼因為他們付車資找錢,運將碰到Makiyo胸部這回事。更沒什麼語言溝通不良的誤會! 以目前揭露的真相就是,當晚這一夥人未付車錢、不遵守法律繫安全帶、還下車踹車門,更將運將踹打成肋骨斷裂及腦震盪、生命一度垂危。之後在網友激憤、輿論義憤下,更想以謊言脫罪、以碰胸性騷裝弱勢來誤人名譽。 打人喊救人,污陷人、更想告人,真是吃人夠夠、可惡至極! 這樣的台灣藝人脫序傷人行為,是社會的敗類惡行。是該撻伐抵制! 但是不要上綱到台日民族對立,走了調、傷人彼此因宮城大地震建立的感情。 至於身負保護人民、維護司法公權、伸張社會正義的檢察官,在本案虛應故事、對於市井小民被毆生命垂危的重傷害刑案,是如此官僚漠視冷淡處理。真是讓人見識了台灣檢察官的公務員心態,保護人民、求公平正義擺兩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然看看這事件,警方處理完送地檢署,檢察官第一時間的處理,看都不看清楚就以一般傷害、民事糾紛讓友寄隆輝五萬元交保。這不就是檢察官平時辦案、對待一般人民的例行公事態度? 所以有人說還好有見義勇為的人,用行車記錄器記錄下一切報案。還好認出對方這群人有藝人Makiyo,不然以檢察官的漠視處理方式,一開始輿論未公憤前沒限制出境,若友寄隆輝跑了回日本,這下計程車司機的公道及賠償向誰討去? 到了犯人跑回日本的局面,出一口氣求公道爭正義、跨海提告求民事賠償,又豈是一般升斗小民負擔、折磨得起? 不就是最後只能自己「敷牛屎」,填膺含恨白白被打了? 所以這Makiyo及其友人踹車打人事件,讓我們看見了台灣檢察官求司法正義、保護被害人民的心,是很官僚、很被動怠惰的。對於一般沒知名度人民的生命財產被傷害、侵犯,根本不一視同仁關心。 這次還好對方是Makiyo是名人,被害者還能在網友激憤關心、輿論熱烈討論下討回公道及賠償! 若是一般老百姓的生命財產被傷害,還會引起大家關心、能找回公道嗎? 人民公道怎能只寄望在還好對方是名人身上呢? 法務部長曾勇夫是不是該想想如何做,才能消除這樣「還好對方是Makiyo」的特案現象,能讓檢察官每一案子都能「視民痛如親痛」般積極辦案呢? 不能老是不點不亮、名人與一般庶民待遇差很大。 要做到! 還好我們台灣有「人民被傷害同總統被傷害」一樣的檢察官辦案風評!
看了阿Q的这篇博文,才知道倭奴在台湾还这样嚣张,真是咄咄怪事!如果在大陆,如果这句“巴格野鹿”还能从日本人的嘴里吐向中国人,我想如果不出人命那才叫怪!真的,在大陆的日本人都是以好朋友的身份出现的,您说怪不怪! 阿Q想把这事淡然处置,认为“不要上綱到台日民族對立,走了調、傷人彼此因宮城大地震建立的感情”,其实,Q先生您是一厢情愿。日本人畏威不怀德,是世界公认的特性,这主儿之所以敢在中国台湾的土地上这样横,根子就是因为有您这样责内以严,责外以宽的老阿Q式的人物。 话难听,因为太实。还有一点儿,纠正先生一个笔误:“台日民族对立”似乎应为“中日民族对立”。
阿Q就是阿Q
个体行为,就事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