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价值是现代国际主流社会的公众普遍接受或认可的价值观。这里的“公众”指的是社会占绝大多数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在我们国家称为“人民”,在别的地方或许可已扩大到“公民”。有人会问,我国是不是属于“现代国际主流社会”呢?要说不是,我心有不甘啦!中国现在的国际地位是世界有目共睹的,并且正在融入国际主流社会,因为现代国际主流社会的公众普遍接受或认可的价值观正在被我国的公众认可和接受,而且步伐在加快。我们已经接受的普世价值的外延,前面已经例举了几条,这里再例举几条。
1、司法公正公正。过去对待案犯,直接就被称为“罪犯”;现在,在没有被法院判决有罪之前就只能称其为“犯罪嫌疑人”。人们在接触到司法案件时,多数人已经懂得根据司法程序、适用法律和辩护过程判断审判是否公正。
2、权利平等。行为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司法的原告和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适用相同的法律。由于被告不再是当然的责任方,因而人们不再惧怕当被告,人们纷纷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辩护,保护自己。因为行为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所以民告官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多。
3、信息公开。公民有知情权。公民不仅有权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还应该知道原因和后果是什么。
4、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多元社会事实上是利益多样化的社会,它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也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就要求社会是一个合作和宽容的社会,容忍各种不同利益的关系存在,尊重和保障个人和团体的权利。人与自然和谐,就要求我们反对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爱护自然,保护环境,成为我们的自觉和理想。
有人可能会说,“和谐社会”是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来的呀!对呀!这并不能作为阻止“和谐社会”成为人类共同追求的“普世价值”的理由啊!
5、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相对于计划经济而言的。 市场经济是以自由竞争为核心,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2005年已达到73.5%,超过市场经济临界水平(60%),已经有约40个国家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地位,毫无疑问地属于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市场经济”虽然前面还冠有“社会主义”,但无论如何“市场经济”这种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被拿过来了,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