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
罗林虎
温家宝说:“村民自治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是农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也是农村管理的重要形式。我们一定要保障农民的选举权利,坚定不移地做好村民自治和村委会村民直选。这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做好村委会直选,最基本的是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健全的制度,同时要有公开、公正和透明的程序。因为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应该看到,绝大多数群众是有眼光、有识别能力的。群众不仅会听你怎么说,而且会看你怎么做。我们反对利用贿选、家族势力操纵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和干扰选举,对这种行为应该依法依纪处理。”
今年十八大召开,对未来五年重大方针、政策将是作出重大抉择的一年,在政治建设上,如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关键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在农村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这对于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根本性的作用。
作为处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东,如何把中央关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大政方针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探索建立起富于地方特色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模式,必将对深化全党民主政治建设进而带动人民民主建设产生重大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广大农村基层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普遍增强,政治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目前,我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体制和法律法规还有不少亟待完善的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还不完全适应,需要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以解决。
问题:
1、我省个别农村干部法治意识、民主意识淡薄。不尊重村委会自治的法律地位,做了许多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的事,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放大了村支部及支书的权力,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产生了很大的导向误差。有的基层党组织习惯于包揽一切,包办一切,搞强制命令,村委会形同虚设;
2、有些农村基层党组织缺乏民主氛围。对民主与集中,对党内民主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对基层党组织领导与村民自治的相互关系等问题,仍然凭个人好恶办事,有些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务、村务的重要决策,不经过充分酝酿和讨论,喜欢独断专行,一些党支部书记“一把手”权欲膨胀,仍然存在替民作主、权大于法的观念,对推进党内民主和实行村民自治存在较大的抵触情绪和消极态度;
3、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有的地方领导干部对发扬党内民主没有责任感,党务不公开,政务不透明,党内民主流于形式,民主制度不健全,甚至有党、政联合决策越过人大决定,规避人大监督。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如土地承包的完善方案还缺少公开的内容。还有些村务不公开,办事不公道。有的村没有村务公开栏,有的有公开栏,但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例如:去年9月,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县乌坎部分村民频频上访,事件缘于对村干部处置土地、财务、换届等问题的不满。该村党委书记在任已41年,他和村主任等背着村民将成千上万亩土地卖与开发商,从中谋取暴利,群众意见很大,后来广东省委高度重视下,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4、由于地域差异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差异,在统筹城乡发展中,部分粤东、粤西、粤北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存在较大差异,发展还不平衡,农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仍存在较多问题。
5、目前对涉及到农民自身利益的政策、文件不透明,普遍存在着不具体、不透明的现象,农民对政策的了解较大程度上局限于电视、报纸、广播之中,尤其是出台的政策,还不能通过村级组织深入宣传到户,村民知之甚少,加之有些村干部对政策一知半解,使有关政策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以上问题,其消极作用不可低估,如果长期发展下去,势必严重影响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削弱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因此,大力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是一个非常迫切的现实问题。
建议:
1、要结合广东实际,进一步健全有关农村基层民主的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保障方面的内容,使法律、法规、政策融于一体。民主是法治的基础, 法治是民主的保障,在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时,首先就是需要完善其法律规范体系,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不符合村委会的相关法律要加以清理和修订,各级人大和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对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大力依法查处,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保证村委会组织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的信访制度,健全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牢牢抓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在村干部选举中,凡村级班子成员出缺或需调整,要积极采取“公推直选”办法,扩大民主范围,充分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在村级事务决策中,要健全和落实好村民会议、民意征询会等制度。要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为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
3、要健全各项制度,接受制度监督。在村务监督中,要严格执行党务、村务定期公开,实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如新上经济项目,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等事项,通过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土地承包、事务管理等内容进行公开。通过健全完善村干部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实现全程监督;通过农村财务乡镇代管,实现乡镇集中审核、集中做帐、统一管理,让每位村党支部书记置身于群众监督下开展工作,努力实现村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治化,民主监督程序化。
4、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实现党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将有利于解决农村“两委”干部工作决策中不民主或各自为政的问题,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有序运作、齐心协力为民服务。把重大村务的决定权交给广大村民,凡村政大事,要由党员或党员代表议事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议事会充分讨论后再决定,做到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三者决策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推动农村协商民主的发展,党员集中活动除研究党内有关事项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参加。民主议政除群众代表参加外,吸收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参加。要对村民本身的基层事务和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协商,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的权力范围。使村民了解决策制定、决策实施、社区资源配置等相关信息,以此提高社区资源动员能力和村治绩效。
5、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加强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镇、村干部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效有赖于他们政治水平、法治素质的提高。农村党组织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先进性,增强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才能成为广大群众拥护和支持的领导核心。要在党校及行政学院开设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专题课程,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对镇、村领导干部进行轮训,系统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和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
民主化之所以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乃是因为,一.它本于人性。哪一个人不喜欢自由而喜欢被压制呢?二.民主使公正成为可能。专制之下,会有公正吗?三.已经实行民主的国家,堪称榜样。历史发展到今天,为专制所做的所有辩辞,在人性与公正这个天平上,都显得微不足道;为专制所做的所有辩辞,面对专制的贪婪无耻都显得苍白无力。
谢谢指导,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