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差异,就有矛盾,差异越大,矛盾自然就越大。中国人的仇富心理,并非是现实中物质占有的多少所决定的,在人的现实生活中,人有其自然属性,也有其社会属性,人除了对物质的占有以外,更加注重精神层面的一种追求,精神层面的追求是非物质的,不具化的,精神是一种情感状态,一旦人的物质获得满足以后,本能的会去追求精神和情感层面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状态就是人的:“尊严”那么,物质财富拥有的多与少?只能下降到一个次要的地位,人与人在追求物质的需求上,物质财富占有的多和少?这种差异是动态的,只是暂时的,这种差异只是一个表面现象,问题的实质是:如果一个社会,它没有平等的规则,就没有平等的权力,没有平等的权力?自然就没有平等的结果,官员为什么能够贪污腐败?而老百姓就不能贪污腐败?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是因为有了一个可以让官员贪污腐败的规则和体-制,民主的制度恰恰就是要削弱和剥夺这个不公平的体制和机制!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的社会的矛盾,属于社会制度、社会规则所引发的社会矛盾,社会矛盾一旦走向极端,又必然引发社会的剧烈动荡,中国的社会矛盾,贫富差异,两极分化,它恰恰是反映了中国几千年以来官本位的根深蒂固,它在中国人的财富原始的积累过程中,每一个铜币?都书写着血与泪的历史,从古到今,中国社会它的人与人之间,根本没有一个平等的获取财富的竞争机会,那么,由于在现实生活中,社会的规则和制度它又不是具体的人和物、它又是一个无形抽象的,看不见、摸不着、不具化的社会组织结构,人们又不可能把怨气和仇恨发泄到无形的规则和制度上,那么,他们只能把这种不满和仇恨统统发泄到:有形的对象:“人”的身上,是因为他们【富人】被认为是:这个规则和制度的利益攸关的人,是利益关联的一方,这部分富人显然是这个不公正制度的受益者。显然富人就成了,准确的说:是富人成了穷人的众矢之的,就成了历史上每一场被革命的对象,从古到今,中国人都被分成:甲乙丙丁、三六九等。然而一切财富?一切差异和矛盾,都是来源于这个官本位的等级制度。
自从有了等级制度,有了官僚垄断的权力,自然就有了权力的寻租,官商勾结,巧立名目、巧取豪夺。这一系列的、初始阶段的、起步阶段的一切的不平等,不公平造就了人民对富人的仇恨心理,我们只要对仇富加以深刻的剖析,就会发现,真正的仇富,并不存在,中国人仇恨的是:为富不仁,为富不公,为富不正,仇恨那些利用公权力假公济私,中饱私囊的人,更加可恨的是,这个特权阶级和他们的代言人,刻意的把那些贪官污吏,把那些利用公权力进行贪污腐败的人,和普通的靠勤劳致富的人混为一谈,来混淆视听,其目的是为了掩盖这个制度所造成危害社会的真正根源,刻意的、人为的制造出仇富而不仇官,或者是仇官而不仇这个腐朽腐败的社会制度?来达到转移公众的注意力,这恰恰是统治者制造出仇富理论动机,也是特权阶级最希望看到的一种社会现象,不管是仇富还是仇官,这种仇恨会像火-山一样,随时都可能爆-发,它燃-烧的火焰,可以将一切不公平、不平等、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化为灰-尽。道理很简单,只有改变了社会规则,才能彻底改变人的差异,公平规则下所产生的差异,仍然属于公平的范畴,那么?一切不公平规则下所产生的差异,统统属于不公平!
没有公平就没有和谐和安定,只有改变社会规则才能改变人的差异,这也是改革中必须面对的问题。